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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与热读后感1500字最新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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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与热读后感1500字最新8篇

光与热读后感1500字篇1

苏霍姆林斯基的《给教师的建议》中的教学故事及案例所蕴涵的教育思想比比皆是,对我们教师是很好地启迪。

第一章‘请记住:没有也不可能有抽象的学生’时,他谈到:教学和教育的技巧和艺术就在于,要使每一个儿童的力量和可能性发挥出来,使他享受到脑力劳动中的成功的乐趣。这其实就是提醒我们老师要相信每一位学生,要尽其所能挖掘学生的潜能,并变学生接受知识的过程是一种快乐的过程。再如书中还谈到了思考的重要性:能够在阅读的同时进行思考和在思考的同时进行阅读的学生,就不会在学业上落后(p11)。同样,在第48条建议‘要思考,不要死记!’中也提及了引导学生思考的重要性。是的,教师的任务是要培养学生学会思考,善于思考,自己主动探究知识的能力啊,这一点是我平日里试图努力尝试的,可操作起来需要花费心思,由于受一定惰性思想的影响,自己在平日里所下的工夫还是不够的。

苏霍姆林斯基在谈到教师怎样使学生注意力集中时,很形象地把学生的注意力比作一根丝线。他在带领孩子们上完一堂有趣的植物课后这样写道:“要让所有的孩子都围拢来看这些植物,我就得用注意力这根很细的丝线把孩子们都栓在我的身边来,这就好比是一根无形的缰绳,只要一个儿童的注意力转到一件有趣的事物上,那根丝线就断了,于是我给他讲的和所指给他要看的东西,他就再也不看,不听了——思想开了小差。”我在教育教学中体会到,教师这个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要做到教书育人、持续稳定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不仅要连通学生在课堂上的注意力这根“丝线”,使用好这根“缰绳”,而且要在课堂内外连通师生之间的情感这根“丝线”,通过这根“丝线”来培养和尊重每个学生的人格,发展每个学生的个性,创建新型的师生关系,使教师与学生在亲切、和谐、彼此信任的氛围中教学相长。

给我感触最深的还是苏霍姆林斯基在‘谈谈教师的教育素养’中提到了教师获得教育素养的主要途径就是读书、读书、再读书。读书应该成为教师的精神需要。而我呢?自从大学毕业后,似乎就懒得拿起一本书细细品味,有的只是看看小说杂志等闲散作品,大多数时候还是忙着批改作业、上课、备课,有多少时间经常捧着教育名著或教育杂志在阅读呢?一个成功的老师应该是一个会读书会思考的人,我想今后我要从繁重的教学中抬起头来,多看,多想,多实践。这样,才能有更大的进步。只有当老师的知识视野比学校大纲宽广得无可比拟的时候,教师才能成为教育过程的真正的能手,艺术家和诗人。(p412)他还说道;真正的教学能手知道的东西,要比学校里学习的东西多得多,以致于有经验的教师注意的中心是教育过程,而不是教材内容。的确,要达到这种地步,是要建立在广博的知识基础之上的。我们教师教给学生的那点基础知识,只是沧海一粟,教师要想提高自己的教育水平,在教学时游刃有余,这就需要持之以恒地读书,不断地补充自己的知识储备,使自己的知识海洋变得越来越宽广。只有读书,才能从知识的海洋里汲取营养,才能充实我们的头脑,提升我们的思想,才能让我们摆脱“坐吃山空”、“无物可教”的尴尬境地!苏霍姆林斯基说过:“一个真正的人应当在灵魂深处有一份精神宝藏,这就是他通宵达旦地读过一二百本书。”书中还谈到:没有扎实的心理学基础,就谈不上教育素养;教育素养还有一个方面,就是教师的语言修养问题。有关教师素养的论述,让我深刻理会一名好老师的身后所凝聚的自身人格魅力。

苏霍姆林斯基归纳的有关教师的教育素养方面的看法,字里行间体现了对教师素养的深刻理解。从中我们可以感受到这位大教育家对教育事业的拳拳之爱,殷殷之情,告诫我们的是更贴近实际教学的教育思想和教育实践。他是一生都在做教育啊!教育的学问与艺术永无止境,教师的魅力在于不断的孜孜以求。

光与热读后感1500字篇2

?红楼梦》一段令人可叹、可怜的爱情故事;一幅对社会、对闺阁情完美诠释的画卷;更是一段曲折、凄美的神话。

?红楼梦》是以金陵四大家族的兴衰做背景,又以宝、钗、黛三人的爱情为主线,揭露和批判了当时社会的腐朽与黑暗;人与人之间的冷漠和势力。

说到红楼梦就不得不说一下它的主角:黛玉、宝钗、宝玉。

黛玉——贾府千金贾敏的女儿。她从小受过良好的教育,所以精通诗文,才华横溢。但由于从小寄人篱下她便形成了“孤高自许,目无下尘”的高傲性格。于是她的她的一句:“偷来梨蕊三分白,借得梅花一缕魂。”既写出了白海棠的别样娇媚,又在无形中将黛玉的高傲性格和独立的人格、纯洁品性表现的淋漓尽致。虽然她精通诗文,才华横溢可终将无法摆脱她“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的命运。

宝钗——出身于皇商大家,同样精通诗文,才华横溢。由于她自幼接受严格的封建闺范教育。所以在更多的时候她可能更在意封建礼教,以致于她喜欢宝玉但从未表达,心甘情愿的将自己的终生大事交给别人来做决定。她在势力阴冷的贾府中,她学会了八面玲珑、“随分从时”便显得圆滑与世故。

宝玉——贾府最受宠爱的贵族公子。他认为“女儿是水做的骨肉”见了“便觉清爽”,“男子是泥做的骨肉”见了“便觉浊臭”于是他同情奴婢。他憎恶尊卑有序、贵贱有别的封建等级制度和男尊女卑的封建传统观念。当他的表妹林黛玉来到贾府,他又将对女性的博爱移于黛玉一生。他们性格相似,志趣相同,热爱生活,向往自由。于是他不顾一切的爱上了林黛玉,以致在梦里说出这样的话:“什么金玉良缘,我偏说木石姻缘。”

可是他最终中了“掉包计”害的黛玉最终焚毁诗稿,呕血而亡。在死的时候只说出:“宝玉,你……你……”

林黛玉的的惨死,宝钗的青年守寡和宝玉的出家,这一系列的事情不得不让我们想到一个人:那就是大观园的当家人——王熙凤。

她是一个有着惊艳面容的女人,但是她却有着一副与脸不相配的蛇蝎心肠。当黛玉初进荣国府时她为讨贾母欢心曾说:“天下真有这样标致人物,我今儿才算见了。况且这通身的气派,竟不想老祖宗的外孙女儿,竟是个嫡亲的孙女。”可是到后来她却导演并参加了一出撕心裂肺的的爱情悲剧。这不得不让我们想像当时的社会竟可以只为一己私利而无形的去杀死一个人。这是多么的黑暗与腐朽啊。而她也是当时封建统治阶级掌权者的一个缩影。

?红楼梦》虽谱写的是一场凄美悲凉的爱情故事,但又无不突显我国古代诗词之美。

像:宝钗的:“淡极始知花更艳,愁多焉得玉无痕。”就将白海棠的另一种美描绘的妙不可言。

湘云的:“隔坐香分三经露,抛书人对一枝秋。”便将供菊写的惟妙惟肖啊。

探春的:“半床落叶蛩声病,万里寒云雁阵迟。”用秋后之凄凉景象衬托残菊的别样感受。

?红楼梦》阐述了一个时代的作者对这个时代的见解,从描写一系列在大观园发生的事情,也写出了社会的黑暗与势力。一群看似知书达理的青年们,他们却是那个时代人物最真实的缩影,也是社会最真实的缩影。

“开辟鸿蒙,谁为情种。都只为风月情浓。趁着这奈何天、伤怀日、寂寥时,试遣愚衷。”这是《红楼梦》的引子,它是对男女情爱的感叹。

他们说造成宝黛爱情悲剧的理由有很多:黛玉的多疑,宝钗的圆滑,贾母的利益等等,其实细想起来,造成宝黛悲剧的难道不是社会吗?

黛玉父母双亡,家中已经丧失了权势,又加上她由于长期的寄人篱下而缺乏安全感导致的多疑。和她太过孤高的性格致使她没有宝钗那么受欢迎。所以最后被元春扼杀了,还听从了王熙凤的“掉包计”。使原本的不幸加上了一层厚厚的霜。由于贾母等封建贵族的一己私利,才导致了宝黛钗悲惨结束。

这不得不发人深思,什么样的社会才不会造成像宝黛钗一样的悲剧。

光与热读后感1500字篇3

近段时间一直在拧一些乱乱的文字,看得乱流突袭,开始发觉在生活中讲话都失去语感。于是产生了懒惰情绪,不愿意再在艰涩晦深的问题中继续停留,转而回身读一些小时候所看的东西。第一本看的,便是《简爱》。

?简爱》是这么一本东西。我的英文水平,是可以读原文的,但是看着那令人目眩的动辄三四行的长句,往往就望而却步。手头一个版本是黄源深翻译的。感觉还不错。随看随翻。在午后阳光和一杯乌龙茶的帮助下,我成功的做到了神游物外,逃避现实,重新回到初一时第一次读这本书的记忆中。

我在读初一前,看的大多是古书,或者白话文。所以我现在能用现代语写作和勾引mm,启蒙者是我初一暑假读的那一堆西方文学著作。这一点,我认同王小波的话:真正的现代汉语,是一群伟大的翻译家留下来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他们是我语言的老师。

对于《简爱》,早先我是完全被它的语言所打倒。如痴如醉,魂牵梦萦,有段时间张口闭口都在学那种英国式优雅的口吻。小时候图个好玩,没对情节具体参悟,在心目中这就是一部完美华丽的诗歌。是记忆花园中最后的秘藏。但是重新读过一遍之后,语言的流丽依旧,却在情节与构思中发现了一些别的。

听过一个说法,就是《简爱》发表之初,有人认为它和《呼啸山庄》出自同一人手笔。如果现在来看,我得承认的是,《呼啸》的水平,怕是在《简爱》之上多矣。语言方面我没资格去斤斤计较——英文还没到如此水平——仅仅论及结构和流势,如此而已。

我在重读《简爱》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些令我不安的东西。那些东西附身于小说的夹缝之中。我之不安是在于:我已对其产生隐约的不满,而我又不想去忤逆我曾经至爱的经典。无论如何,我在行文之中,发现了一些不令我愉快的东西。

?简爱》被万众所热爱的,大约是其作者的自尊与平凡——或者说,是夏洛特的自尊与平凡。那是一个灵魂炽热而外表简单的女子。这一形象无疑是不朽的经典。可是与其夫罗切斯特一样,这个形象始终在用一种类似于自傲的口吻言论——他们对于他人的鄙薄,多多少少,曾经使我快慰,现在却令我不安。夏洛特托身于简爱,

这是我所知道的。但我所感觉到的是:她对于高层贵族的鄙薄与一种近乎敌视的态度,有些刻意了。反过来说,我从中读到了自卑的情绪。

简爱是个敏感而容易受伤的女子。开头用了太长的篇幅来叙述她幼时的情景。但是我感觉到的是,在叙述简爱这个人物时,夏洛特不曾将自己离开这个躯壳,所以她也没有用全知角度叙述。如此一来,她所描述的差不多可以认定是她的意见。那么,我在简爱中,看到的是某种情绪化的自卑,而后是近乎于传奇的爱情——惟其传奇性,昭示了某种不真实与幻想性——和最后一个几乎有点硬凑的结尾。她遇到了john rivers。虽然前头有笔,但还不是那么自然。夏洛特对于简爱的处理,开头非常真实,中间段非常精彩,但是隐伏着不安,到了结尾,则几乎归于俗套——一个我料到的俗套。最后无疑是皆大欢喜,带一点感伤。她的铺垫和衔接很完美,几感觉不到瑕疵。但是我隐约间感到的是,这是一个人间女子编造的故事。它已经缺少了令我战栗的小说结构——更多的时候,我读到了简爱离开山庄,就没再读下去。如果我是夏洛特,或许我就会在那里结束。因为之后的一切,在我看来,比之于前,是很拙劣的。

比较于《呼啸》的急风暴雨,《简爱》的安静,其实倒象是装出来的。夏洛特和爱米利一样,其实是内心很tough的人。她们的心必须在疾风中飞扬,因为过于容易受伤。爱米利一飞冲天,写下了真正浩荡的文字。而《简爱》,则在某种内在情绪的矛盾下,写出了一个自己在不断斗争的故事。这一方面,有些象雨果同样自我斗争的《九三年》。

4。《简爱》的问世曾经轰动了十九世纪的文坛,它以一种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有一种抑制不住的冲动,驱使人拿起这本书,随之深深感动,心灵也为之震颤。

光与热读后感1500字篇4

以前读了这么一本书,一本科幻小说《安德的游戏》。这本书虽然早于八十年代出版,但今天看来,它却丝毫没有过时。本书讲述了一个名为安德(ender—终结者)的小男孩成为人类救世主的故事。故事详尽的叙述了安德从小的家庭生活,到离家选入军官学校,再到后来在学校受到的种种磨练,最后成为人类救世主打败虫族的进攻。作为一篇软科幻(即注重文学性的科幻),它对人物的心理描写真是让人叫绝,仿佛把读者带进了主人公的世界。它也不同于其他的战争故事,它既出色的描写了战争,又卒章见志的表达了作者对和平的向往,其中对安德打败虫族后却渴望和平而忏悔的复杂心理的叙述,仿佛真的有个人站在我们面前,向我们述说着自己的苦恼。

安德很小就被选入军官学校,是if(联邦舰队)看中的未来的军事指挥官,它从小就受到身边同学的欺负,也交上了许多朋友,他很仁慈,但他在学校的战绩一直是最优秀的。最后当他作为最高指挥官指挥战斗,他只有11岁,他被告之所有的战斗是电脑的模拟程序,实际上却是真实地在指挥着残酷的战争。他运用他那天才般地思维巧妙的赢得了最后最关键的战役后,才发现一切都是真实的,他自己却陷入了深深的自责之中。他本性善良,为了人类的生存,却杀死了数十亿的智慧生物。直到他长大后,他开发人类在虫族的殖民地的时候,才感受到虫族母后以独特的安塞波在与他进行思维的对话,母后告诉其实虫族也是热爱和平的种族,最后安德收下了母后留下最后一个虫茧准备在适时将其繁殖,并担任着母后的死者代言人,述说着母后的一生。

他是人类最伟大的战斗英雄,但他有着善良的本性,他并不想至人于死地,他是热爱和平的。他这种复杂的心情在书中表现的淋漓尽致:

安德指挥舰队打败虫族之后与战斗老师马泽的谈话:

你成了英雄,安德。他们看到了你的事迹,你和你的同伴。我想地球上的任何一个政府都会把他们最高级的勋章授予你们。

我把他们全杀了,是吗?安德问。

谁?格拉夫说,那些虫族?那就是我们的愿望呀。

马泽俯下身子,那正是这场战争的目的。

我杀死了他们所有的母后。他们没法再繁殖后代,我把它们的一切全毁了。

如果他们攻击我们,他们也会这样做的。这不是你的错,我们不得不这样做。

安德抓住马泽的制服,将马泽拉到面前,我根本不想把他们全部杀死。我不想杀死任何人!我不是个杀人狂!你们需要的不是我,混蛋,你们要的是彼得,但你们迫我做这些事,你们欺骗了我!他放声大哭,失去了控制。

我们看到这个11岁的男孩发自内心的悔恨,他对自己所做的并不感到骄傲,在别人对他歌功颂德的时候,他却在忏悔着自己所做的一切。

虽然这是一篇科学幻想小说,但我们在书中安德战前的军官学校生活中可以看到,作者塑造的他是个很正常﹑很现实的一个形象。他曾受过欺辱,但他用自己的行动让别人尊敬他;他也交到了知心的朋友,也感受到了同伙伴合作获得胜利的惬意;他曾不止一次的在梦中遇见自己的亲人;他曾失意过,厌倦过,但他从不言放弃;从从不会有有恶意攻击别人的意识,他只是在防备自己的敌人;当他发觉最后战争的胜利和自己善良本性相矛盾时,他内心有着复杂的思想斗争。从书中我们认识到的是一个善良的﹑有正义感的男孩,一个有血有肉﹑有爱有恨的人。

光与热读后感1500字篇5

优秀的作品举不胜举,但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却寥寥可数。前段时间偶然间接触到了《岛》这部作品,读后令人久久不能忘怀。该书是英国著名作家维多利亚.希斯洛普的第一篇长篇小说,文章讲述了一个发生在斯皮纳龙格岛上关于麻风病人的故事。

“麻风病”似乎是我们谈之色变的一个话题,我们与之联想到的就是传染疾病、残疾、死亡等字眼。但是在《岛》这本书中,在斯皮纳龙格这座岛上,我们看到了在恶劣环境下依然勇敢,温暖的活下去,与现实命运做斗争的人们;感受到了家人之间、朋友之间、恋人之间各种美好的爱与情感。

?岛》的故事从这样开始:自出生以来,阿丽克西斯发现母亲总是刻意的守护着自己的过去,除了一张有一对老夫妻的老照片之外,几乎没有任何的痕迹来显示她出生的地方。她对和男友之间存在的问题感到迷茫,以及对母亲的过往有着强烈好奇,在取得母亲的同意下,阿丽克西斯借着出游的机会决定去探索母亲尘封已久的过去。

阿丽克西斯来到爱琴海的布拉卡,从母亲故人佛提妮的讲述中了解到了一段又一段的往事,知道了佩特基斯家族与麻风病的抗争。

阿丽克西斯的曾外婆伊莲妮是位教师,她热爱教学,把每一位学生都当做自己的孩子来爱护,可是厄运降临到她的头上,她不幸感染上了遭世人诅咒的麻风病。她被迫离开了自己的家人,被送到了专门隔离麻风病人的斯皮纳龙格岛上,与她同去的还有自己的学生迪米特里。她从自己的不幸中调整过来,她把迪米特里当做自己的孩子抚养,让他在这个悲凉、环境恶劣的地方感到温暖;她还接管了岛上的教学,改善了岛上原本陈旧落后的教学方式。可最后,伊莲妮的生活还是被麻风病摧毁,她因病情恶化而逝世。

阿丽克西斯的姨外婆玛丽娅(伊莲妮的小女儿)在即将结婚的前夕发现被感染了麻风病,未婚夫离开了她。她在岛上也像自己的母亲一样,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她是不幸的,她感染了麻风病,没了自己的未婚夫,也离开了自己的父亲;但同时也是幸运的,医生们找到了治疗麻风病的方法,她获救了;她还和治疗自己的医生克里提斯相爱了。有情人终成眷属,她和这位懂她,爱她的医生结婚了,度过了平凡而幸福的一生。

阿丽克西斯的外婆(伊莲妮的大女儿)安娜健康开朗,美丽无比,她嫁给了当地最富有的家族,可她的性格却与善良的玛丽娅截然不同,她自我,任性而为,追求刺激与冒险,与自己丈夫的堂弟违反了伦理道德,最后死在丈夫的枪下。

玛丽娅抚养了自己姐姐的孩子索菲亚,她给予她最无私的爱与关怀,可年少的索菲亚在得知自己的身世真相之后离家出走。后来,玛丽娅的离去,内心的愧疚与自责让她再也没有回去过故乡。最终,在女儿的牵引下,索菲亚回到家乡,也接受了曾经的那段过往。

就像任何家庭影集一样,随意拿出来,只能讲述一些零星片段。真正的故事只有那些不见了的相片才能讲出来,也许根本没有相片,生活中的故事绝不是这些仔细框起来,或整齐地保存在信封里的照片能够讲述的。

阿丽克西斯也从玛丽娅的爱情故事中找到自己内心的答案。她给男友留了一句话:“抱歉这样结束,你从不听我说。”我想,这也给了我们现在得到很多年轻人一些启示。

文章的结尾这样写道:“最后,她看不见耻辱,只看到英雄主义,没有不忠,只有激情;没有麻风病,只有爱。”

在斯皮纳龙格这座全是麻风病人的岛上,有因病毁容、残疾的人们,他们即使身患绝症也依然不放弃,仍旧对生活充满热爱,努力改善麻风病人的生存条件。正如书中所说:“所有的苦难都会过去,会有一个天神一般的人物降临在你身边。”斯皮纳龙格这个名字所蕴含的意义不是绝望,不是禁忌,而是重生和希望,是人们身上散发出的令人赞叹的人性光芒。克里特具有的是秀丽美,从外部看阴暗晦涩,但是其间发生的故事,足以唤起心中的崇尚之美。

在沉重而忧伤的故事之中也能感受到一种不言而喻的温情与爱。在绝望之中寻找希望,从痛苦走向光明,不断向着那光亮的地方前行。我想,或许这就是《岛》触人心弦和魅力之所在吧!

光与热读后感1500字篇6

?边城》的开头: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这人家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小溪流下去,绕山岨流,约三里便汇入茶峒的大河,人若过溪越小山走去,则一只里路就到了茶峒城边。溪流如弓背,山路如弓弦,故远近有了小小差异。小溪宽约二十丈,河床为大-片石头作成。静静的水即或深到一篙不能落底,却依然清澈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可以计数。在如今的城市里,这种现象几乎绝迹,所以不难看出,作者沈从文对这种安静祥和的农村生活有着很深的感情以及对此的怀念。

在《边城》里面让我们看到的是人的淳朴、勤俭、友善、和平的景象。管理这渡船的,就是住在塔下的那个老人。活了七十年,从二十岁起便守在这溪边,五十年来不知把船来去渡了多少年。年纪虽那么老了,本来应当休息了,但天不许他休息,他仿佛不能够同这一分生活离开,他从不思索自己的职务对于本人的意义,只是静静的很忠实的在那里活下去。在写到主人公翠翠的时候是:自然既长养她且教育她,故天真活泼,处处俨然如一只小兽物。人又那么乖,如山头黄鹿一样,从不想到残忍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平时在渡船上遇陌人对她有所注意时,便把光光的眼睛瞅着那陌人,作成随时皆可举步逃入深山的神气,但明白了人无机心后,就又从从容容的在水边玩耍了。让人称奇的那只小狗格外显得乖巧、懂事:有时又与祖父黄狗一同在船上,过渡时与祖父一同动手,船将岸边,祖父正向客人招呼:慢点,慢点时,那只黄狗便口衔绳子,最先一跃而上。

无论是人,还是动物或是植物,好像周围一切的一切都是美丽而又宁静的,但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打碎给别人看,

这又好像是为了衬托后来翠翠的不幸遭遇。所以说不同的人不同时间读同一部作品会有不同的感受。

本应该是圆满美好的家庭,在母亲与父亲相聚无从实现而前后离世下,翠翠从小就过着与爷爷相依为命的生活,他们的孤单与悲凉时不时的涌流心头。其中,还让我们看到不幸的是,大老在水中淹死;二老离家出走;与翠翠朝暮相处的爷爷,又在雷鸣夜晚中悄悄离世……这一切的发生,无疑是对翠翠惨痛的打击。在《边城》结尾,作者想通过二老也许明天回来来点燃翠翠心灵的一时希望。但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又岂不是给她一种无限的困惑、迷茫吗?作者最后留给我们的看似矛盾的问题,恐怕只有作者一个人才能回答了。

光与热读后感1500字篇7

大学毕业以后,一直在行政管理岗位,也一直想要读一些管理类的书籍,但市面上那些动辄十几册的管理类经典实在提不起我的兴趣。每每读到一些长篇大论,都是在第一章“什么是管理”这里就昏昏欲睡,戛然而止。

?一分钟经理人》是办公厅“秘书长荐书”活动中推荐的,初拿到手,那纤细的手感让我感觉到这就是我要的简单易懂的管理学书,这本书也果然没有令我失望。大部分管理学的书都用极强逻辑、晦涩难懂的语言,描述一些极其专业的词语和概念(重点是一般都相当厚);这本书却是通过一个小故事(对,一个),把管理中最为精妙的东西讲透彻了——目标、称赞、更正(重点是全书加上目录、致谢一共才97页)。

本书应该可以算是管理学经典了,它提供了一分钟管理法的3个诀窍,揭示了此方法为何有效,并且鼓励管理者成长为一分钟经理人。最令人感动的是,这本书可以几个小时就读完,但却好像反复读几遍也读不完。

三个管理诀窍对应三条守则,最终目的都是实现结果。对于管理者来说,直接对比应用,应该可以得到一定的效果。对于我们这种机关中的参谋人员,主要的站位是在下属层面,是被管理者的情形更多,需要我们从另外的方面去看待这三条守则。

“一分钟目标”就是要认真领会上级意图,主动达成目标共识。在当今时代,大部分下属都无法精准领会上级的意图,不是因为智商低而是因为立场和目的不同,这样就造成了对任务的理解不同。如果上级没有将目标意图明示,我们决不能坐以待毙,傻呵呵的等着批示,也不能曲解意图,一通,毕竟出错了承担责任的是自己,而且也要对得起自己身在的岗位和工作职责。下级应该主动和上级沟通,在受领任务的时候就要尽量弄清楚、问明白,然后将自己所理解的目的复述给上级以确认。除了目标的共识,还要有统一的标准,这个标准必须是客观、明确的,有参考性的,这样不论是下属在执行还是上级在布置、评判的时候,都是在一种统一的规则下进行,更能促进意图的传达和任务的完成。

“一分钟称赞”就是要认真学习提高本领,主动进行宣传推广。正如书中所说,部分经理人会在布置新工作、安排新职位时会细致地观察下属,对正确的做法给予鼓励,从而提高团队效率。但是在当今这个快节奏的社会,尤其是我们在机关工作,绝大部分上级都太忙太忙,他们根本没有时间也不一定有机会去仔细观察、帮助一个菜鸟,给出相应的表扬。很多工作你只能按照自己的想法去摸着石头过河,少走弯路的唯一办法就是主动学习,“多请示、多汇报”。当对一件事情没有把握时,或者说很有把握但从来没实际操作过,就应该主动向经验老到的同事或上级征询意见,说明自己为何要这么做、为何不那么做。要注重保持好自己的心态,如果自己的想法没有得到认可,要积极反思争取下次的想法得到认同,不能歇斯底里自以为是,否则以后就没有人愿意来教你了。同时,要注意宣传推广自己,不能一味的厚积而不薄发,在积累了一定阅历、知识、本领后,要发现展示的平台,积极参加能展现能力的活动,并在活动中把握住机会,推广自己,在上级中展现出正确的行为,得到上级的“一分钟称赞”。

“一分钟更正”就是要学会自我反思和自我安慰。大部分时候,上级只对你工作完成的结果做评价,或者说达成的实际效果做评价,但很多时候,具体实现的过程、达到的标准,只有你自己才是最清楚的。要在确认既有事实的前提下,分析自己所做的工作是不是按照要求、标准和计划执行的,分析错在哪里,具体的不足是什么,下一次要改进的方面在哪里。同时,最重要的是要学会自己舔伤口。如果碰到那种愿意给你指出问题的上级,指出问题后还能教你怎么办,最后还能对你的努力做出肯定的话,你的运气真不错。一般来说很多上级没有多余的时间来指导你和安抚你,习惯用批评来鞭策你。有一句经典叫“你自己好好反省吧!”。在自我反省的同时,一定要自我安抚、自我肯定一下,不能沉陷在失败的阴影中,从而影响下一次任务。自我感觉良好的人才会做出优秀的成绩,上级如果忘记了肯定这个环节,我们就应该把自己从受训的阴影里拽出来,调整到最好的状态。

光与热读后感1500字篇8

余华的《活着》是在高三那年暑假看的,还记得那时是带着高考失意后极压抑、极悲苦的心情来读这部小说的,却竟也是匆匆掠过,像水面上因无意搅动的波痕轻轻地晃荡几下便很快随之平静了。近日又看了根据《活着》改编的电影,关于福贵关于家珍,关于由那个败家子到孑然一身的老人的经历才又一点一点地在心里复苏。于是找出了原著,再一次地让自己沉浸。

很惊异于余华的叙事才能,用那样简洁朴实的笔触,似乎很轻巧地就让一个人的一生在你面前轻轻地展现:本是地主的徐家,经由福贵他爹的挥霍,家产缩水了一半。致命的一击是由福贵来完成的,他赌输了所有的家产,送掉了她爹的命,也给了自己一个赤条条的未来。她善良的女人家珍,却依然死心塌地跟着他。但这种“穷却活得高兴”的生活并没有过多久。福贵在为他娘进城请郎中的途中被抓去当了壮丁,这一去就是两年多。福贵在战争中看到了太多死亡与分离,包括老全死时睁圆眼睛的神情,包括解脱前春生的失踪。可福贵活了下来,回到了家乡,重与妻子儿女团聚。可面临的事实依旧残酷:娘已病死,女儿凤霞也因一场大病变得又聋又哑。在此后漫漫的岁月中他又相继失去了他的儿子有庆,女儿凤霞,女人家珍,女婿二喜,孙子苦根。最后只剩了七十多岁的他,和一头同他一样老,叫一样名字的牛每天在田间耕作……

这就是一个人的一生了,有一种极强烈的感觉在心中冲撞,人生难道就是由这反反复复的悲喜交织而成?像一条不断上下波动,又不断向前延展的曲线。很多时候,你以为再也受不住挺不过去的时候,生活会给你一点点微明的希望,诱使你去去抓住它,而当你一把这点希望经营得足够大,你知足的心也觉得他从此可以让你幸福的时候,命运又像一个极阴险的小人不动声色地来到了你身旁,只轻轻一戳,你幸福的生活图景又像一个肥皂泡似的“扑”的就没了,你只能在心中拼命呐喊,拼命回忆,拼命遗憾,失去的却是再也不能重新拥有了。

当我读到有庆死时,喉咙便堵得难受,眼泪不觉得就涌出了,这样一个可爱的生命本是他们,全家的希望所在啊!却因为给县长的老婆献血,硬是被活活抽干了,马上由一个活蹦乱跳的生命变成了一具小小的尸体。我很难受,为他那还没来得及盛开便匆匆凋谢的人生,为福贵和家珍的黑发人送白发人。那一刻,我是真的有些绝望了。有庆死了,福贵和家珍该如何去面对那个不再完整的家呢?本来就已极其虚弱的家桢由该如何承受这样大的一个悲苦?结果有些出乎我的意料,没有了有庆,日子也依然是要过的。痛苦过后是对命运的坦然接受,好像这是一件极自然的事。当一天一天心灵的疼痛成为每天的必修课,你会习惯于这种疼痛,而此时也就是你无言又无奈地承担命运的时候了。

接下来,幸运之神偏向了凤霞。她出嫁了,快生孩子了。福贵和家珍的生活重心开始移至了凤霞身上,生活又开始有了盼头。看着凤霞幸福的婚后生活,他们有一种很大的满足。然而命运依旧没有放过凤霞,她生完孩子后大出血,死在了死过有庆的那个医院里。福贵又一次遭受了重大打击,家珍却没能再挺过,三个月后也走了,这时,富贵生命中最亲最重要的三个人都已离他而去了。这次,我并没有流泪,我知道余华又一次让黑暗降临,但他不会忘记放些明亮的星星点缀于天空。他会让福贵倚赖着这些星光继续活下去。

果然凤霞留下的苦根,半子二喜又成了他生活意义的所在。他依然能在经常性地往返于城里和村里的时候感到亲情的温暖。有庆、凤霞、家珍都去了,心虽是痛的,但这种痛会由时间慢慢消退。福贵实在是个很不幸的人,它怀抱着的生活的希望由大到小,由小到没。后来二喜在工地被两排水泥板给夹死了。而最后,竟连苦根也因吃豆而噎死了。是真的赤条条无牵无挂了。

这个可怜的老人,我不知道他究竟是靠了怎样的信念活下去的。或许他根本就没有什么信念,也许对他来说,活着本身就是一种希望,我也不知道这种状态与他究竟是幸或是不幸,它自己也说:“我是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家里人全是我送的葬,全是我亲手埋的,到了我腿一伸,也不用担心谁了。”

张艺谋的电影《活着》的结尾很像鲁迅作品《药》中的那个花环,他可能实在觉得命运不可能如此的极端,于是让结尾的画面定格在很温馨的那一刻:福贵、家珍、苦根。福贵说,苦根长大了,会坐火车,坐飞机……给了人很大的遐想空间和可以憧憬的未来。但我却更喜欢原著。余华是刻意的,刻意地让那么多的苦难都加在了一个人的身上,刻意地把全人类的命运放大到了极致让我们去思索。人生就是这样一个状态,像一个钟摆,在幸与不幸之间不停摇摆,只不过有的人摆动的幅度大,有的人摆动的幅度小而已。前者人们会说他们是经历坎坷,命运多舛的人,后者人们会认为他们的生活幸福而又安定。

不由得想到了自己。未来对我来说也是朦胧而又不可把握的,我不知道是否有一个像余华一样的人为我设置好了将来。(我实在是个太肤浅的阅读者,竟从中读出了宿命论。)过去一直认为,命运是需要抗争的,幸福也是要靠自己争取的。每当我妈颇有感慨地说:“命啊,都是已经注定了的”时,我会很不屑一顾。但现在想来,既然人生就是这样一个在幸福与不幸之间行走,又不断地向这样一种命运妥协和屈服的过程,那我们自身的努力又有什么价值呢?或许,或许这种自主地把握本身也就是命运的一部分?

就像当初得知高考分数,得知自己将与重点失之交臂的时候,真的以为心中的伤口会难以愈合了,真的以为自己已经彻底地失去了理想,真的以为自己是天底下最最不幸的人了。可最终我还是像福贵一样不得不接受了这一切,告诉自己:“放开吧,即便你怎么折磨自己,也是回不去了,不朝前看,不朝前走,难道就在失意的沼泽中永远不爬出来了吗?”我无可奈何地向命运妥协了,屈服了,可我不忘又为自己造了一个希望,一个可以让自己在四年内有不竭动力的希望。可我依旧不知道这希望是否会结出丰硕的果实,不知道假如希望再次破灭会不会是再一次的心碎与愈合。但我不会放弃,因为除了坚持我别无选择。

?活着》真的是一部很耐读的小说,你可以在其中追问生命的意义,你可以看到其间迸发的人的强烈的求生欲,你可以看到历史进程对人的个体生命所产生的巨大影响。但我却从中读出了人生悲观的底色和永不绝望的个体的精神。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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