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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体读后感1500字8篇

写读后感让我们更深入地思考书中的主题和意义,读后感要具有独特的见解和观点,能够引起读者的共鸣和思考,以下是好文档范文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3体读后感1500字8篇,供大家参考。

3体读后感1500字8篇

3体读后感1500字篇1

?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徐福贵的老人的故事,他是一个出身良好的富家子弟,但却因为赌博、上j院,而输光了祖上留下的一百多亩地,把祖祖辈辈住的大房子也抵了出去。他的父亲因为儿子的不争气,气得病重,最后因为从村口的粪缸上掉下来而摔死。自此,他从一个富贵人家的少爷变成了一个要从别人手中租田的佃户;他开始有悔改之意,便想踏踏实实地用自己的双手养活一家人。

他的母亲也老了,最后病重。他的妻子拿了几块银圆让他去城里请郎中。可郎中没请成,却被一个国民党的小小的连长逼去拉了大炮,成了一个没天都不知自己能否见到明天太阳的炮兵。

炮兵的生活是艰苦的,他们的粮食都要争抢着吃。好在认识了两个朋友,生活也就不会太过乏味。(虽然其中一个叫老全的人还未摆脱那样黑暗的生活就先在战场上死了)

他们这一连的炮兵从不打仗,却也每天有成批成批的人死去。好不容易他和他的另一个朋友春生捱到了全国解放,他领了共产党团长给的盘缠,踏上了归家的旅途。

他回家了。在这两年玩命似的时间里,他无时无刻不想着这个小茅房。他看见了他的女儿、他的儿子,还有他日思夜想的妻子。当天晚上他夜不成眠,搂着妻子在门口看着星星想了一整夜:我回来了。

悲惨的生活从此开始。

他的母亲在他离开的两个多月以后就死了,现在他要和妻子一起养活两个孩子。可是他的儿子徐有庆毕竟要读书,家里的口粮就成了问题。他的女儿徐凤霞因为小时发高烧,留了后遗症,从此变成了聋哑,不然到了出嫁的年龄不会没人来提亲。因此,他和妻子商量把女儿送人。

他的妻子虽然不舍,却也被生活逼迫,把女儿送给一个老夫妇那里干活。他的女儿偷偷跑回来了,可他送女儿回城里,就快到时,他却忽然心疼他的女儿了:他的女儿很懂事,他不舍得送人。于是,便背着女儿回家。当晚,他告诉他妻子:"就是全家都饿死,也不送凤霞回去。"

他们一家靠者微薄的收入,艰难地生活着。虽然贫穷,但他始终不抛弃人x中最使人温暖的那一面。

可是,噩耗却紧接着传来。他的妻子得了当时无法医治的软骨病,渐渐地干不动活,又变得走不动路,最后连一根针都拿不牢了。他的妻子本以为她会先行离开家人。但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的儿子才10岁,小小年纪便魂归西天。

他们村的县长的妻子因为生孩子时大出血,急需输血。但却没人的血型对得上。碰巧,他的儿子的血型正好相同,于是,医生便开始抽血。本来现在未成年人是不允许献血的,且献血的血量有一定的限制。可是当时的医生是极度不负责任的,可以说是根本没有道德。这血一抽上就停不下来了。他可怜的儿子徐有庆就这么被活活地抽干血,死了。

埋了他儿子,他始终不敢告诉他妻子。但最后他的妻子还是知道了,哭得伤心欲绝。时间是治愈心病的良药,渐渐的,想起他们的儿子也只是悲伤一下了。他们便开始烦恼怎么才能找个好婆家,把他们的女儿嫁出去。终于,在同村村民的帮助下,他的女儿凤霞嫁了个好丈夫。女儿虽然是个聋哑,但他的女婿仍是十分疼爱他的女儿。不久,他的女儿就怀孕了。

这本事一件喜事,可似乎到了他们家就成了丧事。他的女儿分娩时,却也因为大出血,而永远离去。

女儿生了一个男孩。他的妻字看着她的外孙这么可怜,刚出生就没了妈,便给这个男婴起名为"苦根".

真的是"白发人送黑发人"啊,他的妻子原以为自己快要死了,却亲眼看着自己的儿女双双在自己前面死去。不久以后,她也撒手人间。

他的女婿自从他女儿死后,就把苦根当命看。他的女婿是个搬运工,天天上工都背着苦根。好了,等到苦根会说话、会自己走路、自己玩的时候,苦根的父亲也丢下他命归西天了:他的女婿是被两跨水泥板活活压死的,整个人被压得扁平,成了一摊肉酱!

他就承担起了养育小外孙的责任。

苦根一天天长大,也渐渐懂事,会帮他外公做一些田里的活了。这自然让他十分高兴。可天不尽人意,苦根有一次发高烧了,他却浑然不知,等到烧得厉害了,才知道,他的外孙生病了。当时家里多穷,跟本没钱买药。听说姜汤可以治感冒、发高烧,他便去弄了碗姜汤来。可有觉得这样太苦太辣,就又向村里人借了一点糖。本来要还,别人知道他家的处境,可怜他,也就叫他算了。

外孙喝了姜汤自然好了许多。他就为自己原来外孙生病了都不知道而感到内疚。于是煮了一大晚豆子放在桌上,还放了点盐(当时的糖和盐对老百姓可都稀有着)。他可怜的小外孙,就因为这么一碗豆子,而活活被撑死!

自此,这么一个贫困的家庭就破裂成如此,全家就只有他一个人还活着。

于是他买了一只原本要宰杀了的老牛做伴。"两个老不死"就这么过着平凡的生活……

如果有人遇到了如此的人生待遇,想必他一定是不愿在回首。可这位老人却依旧如此详细得同作者娓娓道来,仿佛在活了这么一段人生。

且不说这个,许多人,遇到一点生活的挫折就喊"活不下去了",更何况是老人遇到的这种艰难: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可老人依旧活下去了,而且活得充实、快乐。所以我们遇到的所有困难都是可以解决的,我们不可能要做一只胆怯的蜗牛。

想必,这就是作者余华所要告诉我们的人生道理。如同书名——《活着》。

要知道,活着,就是在创造生活。

3体读后感1500字篇2

有的人终其一生,不过为了寻找一个他想要的答案,去解开心中的那道题······

刷题在高中生学习生活可谓是一高频词汇,当然他们刷题是为了提高学习成绩。于此相似的其实是人的生活,人们把生活当成是一种解题的过程。

我曾在初中的是时候看到过这样一本书,它是美国著名心理学家、人际关系家卡耐基写的《人性的`弱点》。他通过生活经验写成的这本可以求解生活的书,书中阐述了如何待人,如何排解忧虑等。这本看似能给生活中的难题给出答案的书,真的能改变人的命运吗?我想我是不知道的。

书中有一个细节曾引起我的关注,那是一个关于如何克服忧虑的一个章节。现在回想起来当初阅读这个章节的时候正是快中考的紧要阶段,那是每天过着刷题生活,可心中焦虑却并没有随剩下的时间一般一点点的减少,却只是一味地有增无减。笔在纸上飞快地划过,思绪从笔端倾泻。那个时候总是一个在刷题的时候考虑在中考时会发生的各种突发状况,情不自禁地去想中考后会面临的不同结果。当一个人心里面所装的东西,超出它所能承受的范围太多时,往往就会像是山洪暴发搬得让人久久无法平静下来。往往在这个时候我会扔掉手中的笔,拿起桌上的草稿纸就这样的一张一张地开始撕起来。当我撕完最后一张的时候,你可能会问我压力会不会有所减少半分。我可以很坚定地给出答案,“没有”,这种发泄方式从某种角度上来讲对我自身毫无帮助。

此时我便回想起书中所提到一个简单的方法,那就是作者所写下“潜心阅读”四个大字。从理论上讲,短短的一个小时的时间,人确实可以通过一本自己感兴趣的书来排解忧虑。可那个时候的我日日夜夜地操练着所谓的题海战术,我是不是不应该讲这个作者口中“短短的一个小时”无限放大。出于某种无奈我不得不去衡量在这个分秒必争的关键时刻,我可以在这一个小时里做多少题,梳理多少个知识点。因为我知道在获得阅读的快感后我必将回归烦恼的轮回,甚至会为看书所花费的时间去考虑如何弥补。这个解法对当时的我来说,所起作用等同于简单粗暴的撕草稿纸。

“我可不可以放弃?”我曾在自己以为坚持不下去的时候,这样问我父亲。当我问他的时候,我的整个人都在抖,声音也压得很低。或许我并不是想从父亲那里得到什么答案,只是寻求心灵的慰藉罢了。我不敢同父亲靠的太近,只是远远地注意着父亲脸上深情的细微变化。可惜的是我什么也没有捕捉到任何的变化,这也让我心里更加没底只好在一旁静静地等着父亲的答案。而父亲呢只是平静地做着手中未完成的活,过了许久他问了我一个问题,“你自己真的想放弃吗”。“我真的想放弃吗”,我在心中不断地重复着父亲的问题,可自己就好像是跌入陷入迷宫一般。因为慌乱而挣扎,努力向前寻求答案,可结果却是四处碰壁,不知出口的方向在哪。这时的我越是挣扎,就好被束缚的越是厉害,一颗心一点点麻木。

窗外不知何时下起了雨,淅淅沥沥地雨点打在窗框。上我双手在不知不觉中紧紧地握成了一个拳,手心渐渐地渗出了汗,眉心处也不知何时成了川字型。睫毛渐渐地变得沉重起来,大抵是沾了水的缘故吧。下一秒,泪水不受控制地从眼角弹出。也不知是哪一个瞬间,我突然找寻到了迷宫的出口,其实并非是我想明白了什么,只是心中一直有那么一束光,在我迷失方向的时候带我去到,帮我到达心之彼岸。最后我选择坚持,并大步向前。

学习只是生活的一部分,作为学生我们并没有之际意义上的踏上社会过,所以我们所面临不过是人生难题中的凤毛麟角。很多是时候我们以为天要塌下来我,我们却从不反思是不是自己站歪了。

并不是所有的题我们都能找到答案,再此之前我更应先回归本我。仓央嘉措曾说:“世间事,除了生死,哪一件事不是闲事。”可能我们永远也不能达到仓央嘉措的心境,但我们却可以回归本我,学做一个纯简的人。生活是由“生”与“活”构成,有人说“生”很简单,也有人说“活”很简单,他们都同时默认了“生活”的不易。

我们不该把“生活”二字当成一道题,又或是仅凭一本书,或是一个人去求解。

生活便在当下,不在远方,亦不在身后······

3体读后感1500字篇3

最近在读卡耐基《人性的弱点》一书,书中重点讲解如何与别人交际,如何与陌生人成为朋友,如何说服别人,如何影响别人。读完之后,获益匪浅,但总是疑问,书中的观点是否真正的适用于日常生活并奏效呢?我们是否真正认清了其中的本质呢?

我尝试着以自己日常生活的体会与书中的观点进行对比,作以分析,希望可以帮助你认清真正的人性,利用任性,引导任性,让其为你服务,从而达到你的目的。

听筒是尊重之源

卡耐基在讲这一小节时,讲了这么几个例子,第一个是他在参加纸牌游戏时,与另外一个同样不会玩纸牌的女士聊天,他们曾经共事,女士知道他去过很多地方,所以要听卡卡耐基讲讲他去过的名胜古迹。卡耐基稍做讲解,之后女士提到她与丈夫去过非洲,于是卡耐基止住了自己的话题,转而赞美非洲,表达了自己想去非洲的想法,然后满是兴趣的要求女士讲讲非洲的情形。

那位女士说了好长时间,提到了与丈夫去非洲游玩的各种经历,虽然并不刺激惊险,甚至乏味,但是卡耐基还是认真的听着,没有打断,并且还满是兴趣的询问非洲各种好玩的景点,并询问她与丈夫当时的心情如何,女士高高兴兴的讲了好长时间,在聚会结束时,那位女士夸赞卡耐基是最绅士、最值得交往的朋友。

卡耐基对此的解释是:倾听是对别人最好的恭维,不仅如此,他还真正表现出了兴趣。

分析:卡耐基当时已经稍有名气,别人对于他自然是尊重有加,而且卡耐基还表现得如此绅士、如此礼貌,自然又是锦上添花之作,从而使该理论更好的发挥功效。在生活中,如果有人可以认真的听你讲完你的陈述,我们自然会对他有所好感,但是其功效并不见得有多大,为了更好地了解该理论的效用,我们再加入一个介入因素,如果你正在与一个陌生人聊天,而你正在认真的倾听他讲话,结果来了一位名人,那你们会怎么做呢,自然是有了新的话题,可能你会说,这并不是坏事啊,确实不是坏事,那要是那位名人此时过来和你们聊天,而且为了礼貌而听你身边的那位陌生人讲话,同样是倾听,你觉得他会对于哪一种倾听更有好感,哪个分量更重呢,相必是那位名人吧,举这样一个例子只是为了说明该理论的一个局限,就是适用于双人对话,而不是多人聊天。此时,你的关注点在他身上,他的关注点也在你的身上,这样才会发挥最大的功效,就像集中注意力会提高工作效率一样。

如果还有疑惑的话,请看看卡耐基的其他例子:一个女士为了前几天买的衣服褪色而来到服装店询问,结果两位店员却出言不逊,挖苦女士买的便宜货就该接受如此的结果,女士听完之后怒气大发,此时,经理过来询问了情况,他认真的倾听了女士买衣服的整个过程,期间店员几次打断都被经理制止了,你可能会说,这个不就是多人聊天吗?但是你是否想到,此时经理制止店员的打断明明是给自己加分,而且店员在经理面前那还有什么绝对的发言权呢,当然是听经理的处理,女士说完之后,经理真诚的赔礼道歉,并且说接受女士的一切要求,女士倒完了自己的委屈,心情好了许多,并没有要他们马上退换衣服,而是听从经理的建议,试穿一段时间之后,如果还出现褪色情况,女士可以随时退货,最后女士没来退换衣服,事情也算是得到了圆满解决。

还不清楚的话,继续看这个例子:一个顾客拖欠电话公司的账单,而且还向公共服务委员会屡屡申诉公司的一切服务,诸多接线员都对此人无可奈何,最后公司派了一位富有调解能力的人去处理此事。此人去了四次终于把事情圆满解决了,第一次去,那位顾客仍然是态度恶劣,破口大骂公司二服务水平,他没有反驳也没有解释,只是认真的倾听,第二次,顾客还是很生气,还是各种不满意,第三次依旧如此,知道第四次,顾客的态度好了很多,看到他时,满脸的不好意思,只说接受他的要求,所以不仅付清了以前的账单还撤销了对公司的申诉。

综上,想必大家已经清楚了倾听之术的巨大功效,但是一定记得要用在两人对话的情形中,在多人聊天时,尤其是大家都在阐述自己观点或者谈论自己周边的奇闻趣事时,如果你只是倾听,而不能说出自己的观点或者意见,就会让别人觉得没有认真听别人的对话,从而觉得你不尊重别人,或者觉得你城府太深,不愿意吐露自己的心声。

3体读后感1500字篇4

“他们的手仍然握在一起。炉桥下的灰烬由炉火垂直地照亮了,就像一片炎热干燥的荒野。炭火的红光落在他的脸上、手上,也落在她的脸上和手上,透射进她前额上蓬松的头发里,把她头发下的细皮嫩肉照得通红。这种红色,让人想象到末日来临的恐惧。她的巨大的身影映射在墙上和天花板上。她向前弯着腰,脖子上的每一粒钻石就闪闪发亮,像毒蛤蟆眨眼一样。她把额头靠在他的头上,开始讲述她的故事,讲述她怎样认识亚历克·德贝维尔,讲后来的结果,她低声说着,低垂着眼帘,一点也没有退缩。”

......

"他熄了蜡烛,在客厅里那张小床上躺下来。客厅里夜色深沉,对他们的事一点儿也不关心,毫不同情;黑夜已经吞噬掉了他的幸福,现在正在懒洋洋地加以消化;黑夜还准备同样吞噬掉其他干万人的幸福,并且一点儿也不慌乱。"

上述片段选自英国小说《德伯家的苔丝》。主人公苔丝正在向对爱慕她的年轻小伙子安玑.克莱尔讲述她不堪的遭遇,而这个曾热烈爱着他的男人陷入犹豫之中。

?德伯家的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托马到斯.哈代。

主要内容如下:

五月下旬的一个傍晚,一位牧师告诉约翰·德伯:他是该地古老的武士世家德伯氏的后裔。这一突如其来的消息,使这个贫穷的乡村小贩乐得手舞足蹈,他异想天开地要17岁的大女儿苔丝到附近一个有钱的德伯老太那里去认“本家”,幻想借此摆脱经济上的困境。

苔丝到她家后,德伯老大的儿子亚雷见这个姑娘长得漂亮,便装出一片好心,让苔丝在他家养鸡。三个月后,亚雷奸污了她。

苔丝失身之后,对亚雷极其鄙视和厌恶,她带着心灵和肉体的创伤回到父母身边,发现自己已经怀孕了。婴儿生下后不久就夭析,痛苦不堪的苔丝决心改换环境,到南部一家牛奶厂做工。

在牛奶厂,她认识了26岁的安玑.克莱尔。在劳动中,苔丝和安巩互相产生了爱慕之情。她和安巩结了婚。

新婚之夜,苔丝下定决心,要把自己的“罪过”原原本本地告诉安玑。但一当她讲完自己与亚雷的往事之后,貌似思想开通的安玑.克莱尔不仅没有原谅她,反而翻脸无情,只身远涉重洋到巴西去了。

被遗弃的苔丝心碎了。她孤独、悔恨、愤慨、绝望,但为了全家的生活,她只好忍受屈辱和苦难。同时,她还抱着一线希望,盼着丈夫回心转意,回到自己身边。

一天,在苔丝发现毁掉她贞操的亚雷居然成了牧师,满口仁义道德地正在布道。亚雷还纠缠苔丝,无耻地企图与她同居。苔丝又气又怕,恳求克莱迅速归来保护自己。

苔丝家又发生变故:父亲猝然去世,住屋被房主收回,全家栖身无所,生活无着。在这困难关头,亚雷乘虚而入,用金钱诱逼苔丝和他同居。克莱的归来,犹如一把利刃,把苔丝从麻木浑噩的状态中刺醒。在绝望中,她亲手杀死了亚雷,追上克莱,他们在荒漠的原野里度过了几天逃亡的欢乐生活。最后在一个静谧的黎明,苔丝被捕,接着被处绞刑;克莱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忏悔的心情和苔丝的妹妹开始了新的生活。

苔丝的悲剧命运令人叹息,觉得有几种原因。一是家庭贫困,是得她不得不去德伯家打工,二是性格使然,心中对那对爱的渴求。三是他新婚爱人对她过去不认可,乃至逃离,加深了对曾伤害自己人的憎恨。这三种原因导致她走向不归之路。

非常为苔丝的结局而叹息,想起一位著名作家讲过:"人生紧要处只有几步"。我想,不论以前还是现在,与人的交往要慎重。

3体读后感1500字篇5

?繁星春水》这本书是我头一次接触,看惯了白话文的我,一下子来看诗集,就觉得有点不适应,不过也别有一番滋味。

翻开书,首篇导读便吸引了我。讲到冰心是如何创作诗集,从小到长大,充分体现了冰心在写作方面的天赋。

她的诗主要以母爱,童真,自然著称。从《繁星》中“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可想而知,冰心的童年充满着梦,充满着童稚的幻想。“小弟弟呵,灵魂深处的孩子呵。”更诠释冰心与兄弟姐妹之间那不可言喻的深情厚谊。这些是冰心充满童稚的渴望与幸福。

她后来出洋留学,一去便是多年,她便通过笔来叙述自己的思念,迫切希望能够早点回家。她幻想着与母亲见面,幻想着回家,她很快乐。但是一旦没了幻想,那么她就会变得更加的失落与失望。背井离乡,又离开了至爱的母亲,怎会没有思乡之情呢?“故乡的波浪呵!你那飞溅的浪花,从前是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盘石,现在也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心弦。”那波浪不断的拍打岸,我无动于衷,可是一旦离开了家乡。那一滴滴的波浪,无不在触动我内心的一根快要绷断的弦,思乡的弦。的确,世上只有妈妈好,母爱的爱是最伟大,母亲的爱是最纯洁。

冰心的短诗,给了我万千的感慨。她的诗不含丝毫的虚伪,全是出自内心的真实感受,能够感人至深,也可见冰心的童年在幻想中度过的,她的幻想是如此美,如此的引人入胜,那么富有童趣。但,她那深深的母爱,思母心切是我们所不能企及的。母爱是那么圣洁,它是世界上任何一种爱,所不能企及的。冰心是母爱的代名词,通过冰心我读懂了母爱。

此时的我,心潮澎湃,无法平静,万千感受,无法溢于言表。

此诗集中,冰心以母爱、童真和对大自然的歌颂为主题。女作家杏林子曾经说过:“除了爱我什么都没有!”的确,当你拥有爱就不需要别的什么东西了,因为你已经拥有了一切。冰心接受着母爱,同时她赞誉母爱,她爱大自然的一切。

冰心的诗句,是那样简朴,但是每一个字眼都蕴含着那样深的含义,许多诗句还透入着对母爱的深深的赞誉。从冰心的诗句中,我悟道:一个人爱万物,她(他)是美丽而快乐的;一个人被万物爱着,她(他)过得会安逸舒适。而同时为这两者,她(他)就是快乐的。

“冰心”这个词就是像她的人一般典雅清丽,超凡脱俗,也正如她所写的诗句,在淡淡的优雅的文笔中,还有着许多的哲理。一句“弱小的草呵!骄傲些吧,只有你普遍的装点了世界。”告诉我们小草虽然渺小,但世界却需要你的点缀。又一句“青年人,珍重的描写罢,时间正翻着书页,请你着笔。”告诉我们应该珍惜时间,去做该做的,在时间的书上写下你的成绩与辉煌。总之,在冰心的诗句中,我们总能学到很多。

读这些小诗,似乎很亲切,因为冰心将大自然中最纯最本色又十分普通的东西用轻淡优雅的诗句表现出来,不加以任何人为的修饰,不添以任何华美的词句,带着一丝温柔的忧悠,或一些深深的内在美:明目下,绿叶如云,白衣如雪。怎样的感人呵!又况是别离之夜。在那娓娓道来的诗句中,满含了诗人对生活的热爱,是她冰清玉洁之心的再现。

读完这本诗集,觉得很美很美,不仅仅是美而美,也有忧而美,悲而美。冰心的诗下,一个多么美的世界!冰心的诗含蓄深刻,字里行间透漏着作者的独具匠心,不知为什么,看了这繁星春水,我的心灵微微触动了一下, 也许,这便是感动。

冰心以其特有的女性纤柔、清新秀丽的语言写成了《繁星》、《春水》两本诗集,语言清新淡雅而又晶莹明丽,明白通畅而又情韵悠长,并形成独特的艺术风格。诗集《繁星》《春水》,为无标题的自由体小诗,以“自然”“童真”与“母爱”为主题,以对母爱与童真的歌颂、对自然的赞颂以及对人生的思考和感悟为主要内容,表达了她对母亲的情感、对孩子的喜爱、对自然的赞叹及对人生的理解,被著名作家茅盾称为繁星格与春水体。

3体读后感1500字篇6

一直觉得,夜幕降临,喧嚣初静的睡前时光,应该是柔软而芬芳的。温暖的灯光,喜欢的书和抱枕,当然,还有心尖上的小家伙和偏爱的睡前读物。

?猜猜我有多爱你》是儿子和我一起看的第一本绘本。所谓绘本,是针对低幼儿童所创作的一种文学作品,以色彩鲜艳、浅显易懂的图画为主要表现形式,文字大多为直白口语。这本蜚声世界的绘本是由英国的著名作家山姆·麦克布雷尼与绘画家安妮塔·婕朗创作的,讲的是一只小兔子和他的母亲在睡前攀比自己有多爱对方的故事。在故事中,小兔子用自己身体上的部位或动作来比喻自己对妈妈的爱。可是无论小兔子怎么想、怎么说、怎么比喻、怎么形容,大兔子总是轻而易举地超过他—他的双臂没有大兔子长,他的胳膊没有大兔子举得高,他倒立着脚趾不如大兔子够得远,甚至跳起来也不如大兔子高,最后小兔子想累了,看着月亮告诉大兔子:“我爱你,一直到月亮那里”,而大兔子没有急着回答,他把栗色的小兔子轻轻地放到了树叶铺成的床上,低下头来,亲亲它,祝它晚安。然后,它躺在小兔子的身边,微笑着轻声地说:“我爱你,一直到月亮那里,再从月亮上——回到这里来。”从月亮上绕回来!多么绝妙的一句话,如此的朴素,一点不动声色,大兔子甚至是在把小兔子安置得妥妥贴贴之后才淡然的、近乎于自言自语的说了出来,根本没准备要小兔子或者哪一个人知道他的爱有多深远无尽,就像是珍藏着自己最钟爱的一个秘密,小心翼翼的甜蜜中有着无比骄傲与自豪,可是就是这样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却触动了我们心房中最柔软的那个地方,使我们无比的震撼了。

在小的时候,总是理所当然的享受着父母的爱,还可以非常理直气壮的以为自己对父母的爱有很多。“猜猜我有多爱你?”当看到小兔子拼命往两边张开双臂说“我爱你有这么多”时,我不禁哑然失笑:爱,还可以这样来衡量吗?而书中的那只大兔子清楚知道双方爱的差距,却只是宠溺的陪着小兔子进行着睡前游戏,因为他知道,终有一天,他的小兔子也会拥有和他相同的理解和感情,拥有和他一样足够从月亮上绕回来的爱,会同样迅速流畅、顺理成章的回答一个又个小兔子的突发奇想。当小兔子长成了大兔子后,他的爱就又超过了小兔子。这就是生命与爱的传承,是一件神奇又易懂的事。养儿方知父母恩,只有自己成为了付出的那一方,才会惊觉,哦,原来不论自己有多以为的爱着父母,父母的无所不在的爱,远远大于我们所能给予的。爱,是一门学问,它需要我们用一生来学习,用一生来传授,用一生来表达。

作为一本图画书,小孩子不会有和大人相同的理解和感情,他们只会对这两只兔子的故事有兴趣,他们会记住它们的爱的表达,记住小兔子的挖空心思、大兔子的深情灵感、小兔子的天真可爱、大兔子温馨诗意,记住那些比方,那些联想,那一句句巧妙、睿智的话和里面的温暖,所以在这本书里画家没有使用浓墨重彩,而是特意挑选了三种近乎苔藓色调的原色:土色、淡橄榄绿色和暗蓝色。土色画兔子、大树和栅栏,淡橄榄绿色画草和树叶,暗蓝色画天。因为这是一个爱意绵长的故事,淡粉的色彩恰到好处地冲淡了故事的甜腻。那一大一小两只兔子,也是画得相当拙朴,并没有精巧的外形和鲜艳的色彩,少许土色加上一个钢笔墨线勾画出的轮廓,就是他们的全部了。但这种神似却画活了两只母子情深的兔子,非常富于表现力,使我们能更深走进两只兔子的内心世界。

小家伙自从看了这本书之后,就爱上了这个上睡前游戏而乐此不疲,他总是要兴致勃勃的把书中小兔子的动作都演示一遍,还临场发挥自创了许多比方,比如我爱你,有我丢的小皮球蹦得那么远;我爱你,有我拉线的小飞机飞得那么高;我爱你,有我发动的陀螺转得那么快……感谢这本书,让我们母子见识到了爱的千姿百态和无限可能,让我们的睡前时光定格在甜蜜温馨、满足幸福以及一切美好的词语里!如果这睡前的柔软时光能成为儿子走向成熟、面对挫折、接受考验、战胜挑战的力量源泉,我愿足矣。

3体读后感1500字篇7

摆渡人崔斯坦在向15岁的女孩迪伦介绍自己时说,“我是摆渡人,我引导灵魂穿过荒原,保护他们免遭恶魔毒手。我告诉他们真相,然后把他们送到他们要去的地方。”

摆渡人,这是一本关于爱的书。

15岁女孩迪伦在去看望多年未见的父亲的路上,火车发生事故。“迪伦,你不是事故中的唯一幸存者。”“你是唯一一个没有逃出来的人。”为此,早早等候在发生事故附近山坡上的摆渡人崔斯坦带领她的灵魂穿过荒原,到达一个崔斯坦也没有去过的地方,灵魂们称之为“家”。

印象深刻的是关于“荒原”,在人生活的世界到“家”之间,有一段荒原,“荒原,它位于两个世界的中间,你必须要穿过它。每个人都要穿过他们自己的荒原。在这个地方发现你已经死去的真相,然后无可奈何地接受。”行走其间,食腐者、恶鬼会拼命抓住穿越路上的孤魂。至于荒原是什么样子,完全由灵魂的心情决定,灵魂心情愉悦,荒原的天气就艳阳高照,心情很down,天色就会多云而阴沉。“你的身体是你心像的投射。这片荒原也是一样的。当你从隧道出来的时候,你估摸着这几离阿伯丁还有一半路——身处高原的某个地方,一个偏僻、多山、荒凉的地方——所以荒原也就成了这个样子。你不喜欢锻炼,所以只要一走路,你的心情就糟透了。这个地方反映了你的所思所感。当你生气的时候,这里就阴云密布,狂风大作……一片漆黑。你的心里越阴郁,夜晚也就越黑暗。”

如果,世界真的是神造的。如果,小说里关于世界维度的布局是真的。谁又能确定,此时此刻,此地此处,不是荒原呢。我们懵懵懂懂地来到这个世界,懵懵懂懂的行走、成长,至于要到哪里去,谁也说不清楚。成长过程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坎坷、挫折,谁又能确定不是食腐者、恶鬼在作恶呢。一些人夭折、英年早逝,谁知道他们是不是被食腐者、恶鬼拉入了水底呢。我们对世界有不同的看法,悲观、乐观,谁又能确定是不是因为我们自己的性格造成的。

如何能顺利地、心情愉悦的走过荒原,惟有爱的支撑。所以,灵魂的摆渡者,就是爱。和彼此相爱的人一起,走过寒来暑往,迎接旭日阴云,荒原也没有那么可怕了,甚至走到世界尽头,竟会舍不得离开荒原。因为,只有在那里,才能和爱人在一起,才能体味到彼此支撑、彼此眷恋,才能时时刻刻看到对方。在那个所谓“家”的地方,你想要的任何都会有,唯独没有爱人,于是你决定重新回到荒原,寻找自己的摆渡人,也就是爱人。

在那个所谓的家的地方,很多人悠然自得地生活在那里。例如,二战期间被上司枪毙的士兵乔纳斯——“我活着的时候总是想买辆车”,于是他在自己的“家乡”斯图加特,开车、修车,“现在我可以买得起自己想要的东西了。尽管我觉得不管我对它做什么它都会跑起来,但我还是喜欢假装这一切跟我有关系。我从荒原穿过来看到它的时候简直太激动了……”在乔纳斯走过荒原的时候,很平淡,十八岁就被枪毙了,他还没来得及体验爱情,于是车是他的最爱。我猜想,乔纳斯在荒原行走的时候,应该很无聊吧。在荒原上的一生,应该是寡淡的。还有,伊莱扎,那个告诉迪伦关于回去的秘密的、“在这里已经很久”的人,她每天坐在一把老式木摇椅上轻轻摇晃着,等待着,“我知道用不了多久丈夫就能来陪伴我了。”可是,谁知道呢,谁知道她的丈夫在穿越荒原时会不会发生意外,谁知道她的丈夫在抵达“家”的时候,会不会选择来见她。她“在这里已经很久了”,也许,上面所说的那些“谁知道”已经发生了。然而,她就是那么等待着,从来没有想过要回去找自己的爱人。因为,她怕,她问迪伦的话,就证明了一切——“你宁愿让自己的灵魂灰飞烟灭都要回去?”

所以,“不是这个地方不让他们走,而是这些灵魂自己束缚住了自己。”

迪伦勇敢的迈出了那一步,并最终与崔斯坦重逢在荒原、一起回到了另一个世界。在那个世界,也许没有“家”美好,却能和爱人生活在一起,那才是“家”。

让我们勇敢爱。面对爱,敞开心扉。面对爱,勇敢一些。

3体读后感1500字篇8

?西游记》是一部非常经典的名著,也是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小时候,家里有一套西游记的vcd,翻来覆去地看,看不厌。大了,开始读书,《西游记》的青少版到原著,又读个遍,有时做梦,自己也取经去了。闲的时候问家人,都喜欢《西游记》中的谁,大多喜欢孙悟空或者猪八戒。惟独我喜欢沙僧。

不过,最初我对沙僧的印象却没那么好。话说他未放弃妖怪身份前是这个样子:一头红焰发蓬松,两只圆睛似灯;不黑不青蓝靛脸,如雷如鼓老龙声;身披一领鹅黄氅。腰束双攒露白藤;项下骷髅是九个,手持宝杖甚峥嵘。整个一怪物形象,这就是天庭卷帘大将,因为天庭蟠桃会上打碎了琉璃盏而被贬到凡间,到流沙河当起了塘虱精。

个人认为沙僧的身世还是很坎坷的。人是未来的僧,僧是曾经的人。沙僧的可爱,体现在这个“僧”字上。

记得刚看完《西游记》青少版,觉得沙僧这个人可有可无,因为描写他的笔墨并不多。但捧起原著再读一遍,发现沙僧其实是师徒四人中必不可少的人物。

首先他是一个任劳任怨的人。之前未收服悟净时,唐僧的沉重的行李总是由悟空和八戒挑,尤其是师徒三人时那担子总是八戒来看管。试想,八戒这种好吃懒做的性格,没有毅力,日后定免不了的满腹牢骚,免不了耍小性子。悟空定不会买他的帐,我们大胆猜想,八戒会不会放弃呢?答案当然可能。而自从有了沙僧,担子总是他在挑,从不说累,不抱怨,所以他的任劳任怨是西天取经成功的一个因素。

他是个单纯的人。还记得第二十回《万寿山大仙留故友,五庄观行者窃人参》中的八戒“张开口,毂辘的囫囵咽下肚,却自下肚,着眼胡赖问:你们俩个吃的是甚么?沙僧道:人参果。八戒道:甚么味道?”这把八戒的小聪明与悟净对比,更能体现悟净的单纯。

他是一个憨厚忠诚的人。他不像悟空那么叛逆,不爱被束缚,向往自由。也不像八戒花痴不改,没毅力。自从他放弃妖怪身份后一心一意地跟随唐僧,保护师傅,一心向佛清守戒律。从那常说的几句话中无一不体现他对守护唐僧的忠心。记得第八十六回《木母助威征怪物,金公施法灭妖邪》中,得知师傅被吃时,一个壮硕坚强的猛男竟泪湿衣襟,当见到师傅没事时也哭起来。还有三十一回《猪八戒义激猴王 孙行者智降妖怪》中,唐僧被奎木狼变成老虎,“行者笑道:你凡事撺唆,是他个得意的好徒弟,你不救他,又寻老孙怎的?——原与你说来,待降了妖精,报了骂我之仇,就回去的。沙僧近前跪下道:哥啊,古人云不看僧面看佛面。足长既是到此,万望救他一救,若我们能救,也不敢许远的来请你也。都说男儿膝下有黄金,沙僧为了救师傅可为师兄跪下,足以见到他对师傅的忠诚,西天取经是个艰辛的路程,那么忠诚是最重要的一个品质。

其实在生活有一些个小细节也体现了沙僧的重要。悟空八戒二师兄弟总会吵起来,唐僧因肉眼凡胎,太过慈悲,所以总与悟空产生误会。每次悟空八戒二人课题得天翻地覆,悟空气急败坏抡棒揍八戒时,总是被悟净制止;每次悟空被唐僧赶回花果山,总是沙僧在悟空与唐僧之间做工作。若不是沙僧,唐僧定会被悟空八戒折磨得“精神分裂”,悟空被赶回花果山再不回来,成为野猴子,定修不成正果,取不了真经。可见沙僧的重要。尽管他的墨少而色淡,但他是一个有血有肉、个性典型的人物。他是一个螺丝,把不同零件栓在一起,是一个关键人物,没有他,根本取不了真经。

喜欢《西游记》也许是因为悟空那聪明伶俐,勇敢担当;也许因为八戒的圆滑可爱,小聪明小性子,也许因为唐僧那种坚定信念……我喜欢沙僧,喜欢他忠实憨厚的责任,任劳任怨的品质,朴素低调的为人。僧的意义,在于合,在于众,我们也需要这样的人格,我们和沙僧一样,走在取经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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