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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读后感2000字7篇

撰写一篇读后感有助于强化大家对名著故事的体会,读后感是锻炼我们写作方式的最简单的方法,认真读一本书的理由要么是故事情节的丰富,好文档范文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飘》读后感2000字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飘》读后感2000字7篇

《飘》读后感2000字篇1

闲暇的日子本就易人深思,就像静夜的蝉鸣,半夜的雨声,总扰人清梦。倘若又在合适的情景读上这样一本富有深意的书,那愁绪便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我们总是重复着先人的经历(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发着先人早已发过的牢骚。你看那李杜诗篇,无不是在诉说仕途不顺,怀才不遇的牢骚,我把此篇牢骚发得文艺些那就是又一遍佳作。且此时若将我整个人倒过来,以身为笔,头为笔尖,思绪为墨,定能写上厚厚一叠。

正如序言钱钟书,文末附录前老夫人杨绛《记钱钟书围城》中所言“角色当然是虚构的。但是有考屁的人也当然不会错过索隐的机会。放弃附会的权利的。”“看小说,何须注释呢。可是很多读者美队一本小说发生兴趣。就对作者也发生兴趣。这是庸俗之见。并把小说里的人物和情节当作真人真事。有的干脆把小说的主角是为作者本人。非要看下蛋的鸡才行。”这一特点亦如得了接触性枯草热的人,闲着无事去大英博物馆查阅因素。结果落了重症病人的下场。(参见凯杰罗姆意识流短篇小说《想象》)。一本书的成功之处在于与读者有共鸣,结合自身的经历有所感悟,又有了不同于作者的见解,以至于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点中外的读者意外地保持一致,马尔克斯《百年孤独》的读者亦纷纷写信给作者,表示书中的布恩迪亚谱系一家子及其家人惊人的相似。尤其在对老一辈的描述更为相像。在某些精神特质方面。

读书时分,正值我人生失意之时,拜读此书令我感悟良多。全文脉络大体分为五个部分:

一、船甲上,方鸿渐生活懒散,留学四年带着假博士文凭归来。苏文纨大小姐有意勾搭方鸿渐。方鸿渐沉迷于鲍小姐的诱惑之中。引杨绛之言即“欲偿鲍鱼之私”。

二、方鸿渐婉拒苏文纨,倾心唐晓芙。二者互生情愫。深厚的感情终于不大不小的误会。哪怕谁先一步摆明问题也不会如此。杨绛言“唐晓芙是完美的,钱钟书不想其方鸿渐糟蹋。”

三、方鸿渐与昔日情敌赵辛楣成为兄弟,共赴三闾大学受聘。同行有孙柔嘉,李梅亭,顾得谦,行程间无不有诸多趣事,当大家有着共同的目标一同前进时,那段时间发生的事总是难忘的。

四、到达大学。即使大学,也免不了有权术斗争。是谓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方鸿渐,赵辛楣,孙柔嘉三人作为知识分子,有着文人固有的傲气,不屑于此。自然败下阵来,落了他人口舌。以赵辛楣逃离,方鸿渐被辞退,孙柔嘉跟随离去结束。

五、方鸿渐一步步洛入孙柔嘉为其织好得情网中,二人潦草结婚。期间,二人矛盾不断,区别于小事观点,分歧于赵辛楣之上。两人矛盾在双方父母接触后进一步被激化,上升为两个家庭间矛盾,终在一日爆发。孙柔嘉离家出走,独自一人得方鸿渐突然想起远方赵辛楣发来的电报,心中又升起了新的希望。作者就此落笔。殊不知,等待的他只是另一座围城罢了。

围城二字起地极赋深意,“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于我而言,考公亦是围城,认为其是自己的理想圣所,实则也是另一座围城罢了。就如同方鸿渐一般,旧围城的崩溃是,仿佛又看到了新的希望。若不清楚自己真心所要,其的一生也只是不断地在围城间跳来跳去。静下心来,多问问自己,尝试着去解答人生的意义,去探索自己的人生哲学。

方鸿渐为人聪颖,能言善辩,有着读书人该有的样子,却本性懒散,荒废了学业。怀有志向,却深知自己的能力有限;想得人尊敬却不屑于权术斗争,落了个高不成低不就的下场,落入孙柔嘉的婚姻陷阱后,更是被束缚得死死的,以及断了与唯一好友赵辛楣的联系。夹在两个家庭之间受气,被批:“就权当是为了这个家,拜托,你干点什么正事吧。”。我与主人公有诸多相似之处,遇事优柔寡断,同样踌躇不前,事业与感情尽皆不顺。每当我看着窗外思索着什么的时候,耳边总会有声音在说:“你整天板着脸杵在那儿,想啥呢?你倒是想出点什么没。”。我若心情尚佳,便辩驳几句;若心生烦躁,便不予理会,正如同方鸿渐的翻版。不知钱老写出此来,是否也经历过:过早背负了太大的责任,而被束缚了自由。

理论如辞典般厚实,实践如薄纸般干瘪。感悟再多,若真要实践起来,还是要掉进坑里去的。只有亲身经历,长期深思过,明白了人生的意义,才不会在围城中迷失自己,黯然神伤。人生在世,不求自己的决定多么明智,但愿对自己所作的每一个决定都不后悔。到时回过头来也能想起,当日在玩《英雄联盟》pick宝石骑士时的独白“我曾踏足山巅,亦曾跌落低谷,二者,都使我受益良多。”。

再次提点自己,考公亦是围城,切不可将其当作自己的理想去处。明白自己所想,然后一切才会有意义。手持阿拉冈之剑,朝心之所向,一往而前,就看看这风能吹到哪儿。

希望这疫情早日散去

《飘》读后感2000字篇2

“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

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言亦不由衷,甚至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井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向往,之后又无奈于城中的无聊。而在三闾大学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之中,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本就无材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只手,逆来顺受的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得踏入爱情陷阱,事业低谷。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指示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

终于将围城的故事读完了。我很少会完完整整地将一本书读完,但《围城》确是个例外,感怀与自己成长路上“围城”的困惑,想从中获得解答一样,我希望自己快快读完它;而这部妙语连珠的书也使得读者读之并不乏味。

我羡慕钱钟书的“痴人痴福”,还有就是他的好记性和从小养成的读书的好习惯,以及他对生活的乐观豁达,自己找乐子。

学者之为学者并非偶然。

对《围城》这本书,我也在边读边寻找这些虚构人物身上的真实人物的影子。那些人物是那么贴切和生动,栩栩如生,让我觉得似乎某个角色就是我的某个身边的熟人。其实我想凡人总是可以从这些小人物的身上发现自己的影子。

围城中的比喻运用得让我叹服,甚至可以有让人回味的余地,它不是某几句话写得精恰,而是整段话,或者就是你一口气读完的这本书。我觉得赵辛楣这个人物最讨我的好,我很喜欢这个人物——知世事却不世故,精明、智慧又不算计,处世灵活却够不上圆滑(当然仅仅是我自己个人的观点)。而《围城》电视剧中他的扮演者是英达。所以就更平添了我对这个人物的几分关切和喜爱。

人海茫茫,两个人有缘在一个围城里并不容易,既然结婚了,就要相互理解,互相体谅,经营好这份爱,经营好一个家庭.大家都要相互谦让,才不致让对方有逃出去的念头,试问哪些逃出婚姻围城的人,你们都更好的找到幸福了吗?你们回想往日的恩爱的时候就没有后悔过吗?

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是存在的,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言之凿凿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就那还算单纯的学生来讲,学校、家庭、社会,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同学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光明与黑暗,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的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钱钟书用幽默的语言、深刻的哲理、巧妙的比喻,站在一定高度俯看人生,批判了人性的丑恶、虚荣 ,作者把人性的虚荣讽刺得淋漓尽致。对于大学教授,他们借着兵灾来吹嘘:汪处厚得意地宣扬他南京的房子;陆子潇流露出战前有两三个女人抢着嫁他;李梅亭在上海补筑洋房;方鸿渐也把故乡老宅放大了好几倍…… “日本人烧了许多空中楼阁的房子,占领了许多乌托邦的产业,破坏了许多单相思的姻缘”。对于方鸿渐的两个弟媳,则是开了自己嫁装的虚账,调查孙柔嘉的陪嫁。人物形象是那么鲜明。

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读完《围城》,从主人公精彩而又独特的故事前后,我看到了作者所表达的人性和表现的哲理,以及作者在文中生动传神的描述。笔者认为,这些精髓需要我们去理解、去意会、去感悟……

《飘》读后感2000字篇3

一滴清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光辉;一本好书,可以净化一个人的心灵。在我内心的深处,曾经有这样一本书,它像一滴清水折射了我心中的太阳,这本书就是《城南旧事》,作者是林海音,它是以年少的心态来记叙自己在北京城南的幸福童年生活。看完书后,古城的残片、大树的几根垂落枝条、临街老店被涂盖的字号、半扇院门的插闩以及那些美好的回忆都一幕幕地浮现在我的眼前。童年,是记忆的开始,也是一个梦的符号,它代表经历沧桑后的人对纯真年代的怀念。

读着《城南旧事》,我渐渐地走近了书里,看着英子在城南度过的幸福童年,它们就像是一股细流静静地,慢慢地渗入我的脑海中:惠安馆、胡同的井、闹市僻巷、草垛子……这些地方所浮现的人物:井边的小伙伴妞儿、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躲在草垛里的小偷、斜着嘴笑的兰姨娘、不理“我们”的德先叔、和“我”朝夕相伴的宋妈以及最后因肺病去世的爸爸都与我建立下了深厚的感情,都不是一朝一夕可以筑成的。当读到英子和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玩时,我真担心秀贞会不会做出伤害英子的事;当看到英子知道自己的好伙伴妞儿就是秀贞的女儿时,英子不仅帮助他们母女重缝,还将自己的生日礼物——钻石表和妈妈的金手镯送给他们当作盘缠去寻找思康叔。此刻,我不禁为英子感到骄傲,一个六岁的孩子竟懂得友谊,懂得爱,这大概是一种来自生活的力量鼓舞着她在成长吧!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这首让人回味离别的歌曲在《城南旧事》中浮现。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小英子。他从冬阳—童年—骆驼队写到爸爸不幸离世,最后就连爸爸最喜爱的花也凋零了。中间有悲有喜,但更多的是叙述了小英子的童年趣事。令我至今记忆犹新的一个片段是:小英子上台演小麻雀。一开始小英子没想到自己会当选小麻雀,心里十分惊讶。他每天都想着小麻雀这个角色,虽然只是配角,但对小英子来说,这个配角十分重要。到小英子演出的时候了。小英子十分紧张,又十分激动,但还是顺利的表演完了。由此,我悟出了一个道理:要对自己有信心,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勇敢的面对。就像小英子说的:“就像在做一场梦,没什么大不了的。

那一场梦,那一缕淡淡的哀愁,那一抹沉沉的相思,深深地印在英子童稚的记忆里,永不消退,也深深地打动着我。整部小说充满了朴素、温馨的思想感情。

?城南旧事》绝不仅是一本回忆录,它还是名篇佳作,它以它独特的特点,洗涤人的自私心,让人受到教育。这本书,的确让人沉醉,它像一位绘画大师,缔造出了真实的人性世界,为我呈现了一出精彩绝伦的演出。合上此书,房间里飘着一股淡淡的幽香,久久无法散去……

《飘》读后感2000字篇4

在我挺小的时候便把原版《西游记》看了个遍,对那部电视剧也是挺了解的,什么“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真假美猴王”等故事情节,我能说一打出来。而如今可能有点故事重温的意思,在这个暑假中,我抽了点空闲时间,找来那最经典的《西游记》认真地看了起来,还别说,感受还颇多!

首先,这个角色得分个先后主次。四个主角,最当先讲就属“唐二愣子”这榆木脑袋的家伙,别看他长得眉清目秀,可做事总不会动动脑子。打个比方说吧,有一次他被一妖怪抓住了,那妖怪估计也没啥文化,竟然不知道他所抓到的和尚就是唐僧,原本只想教训教训他,再把他赶出自己的领地。结果在他询问唐僧身份的时候,唐二愣子竟没思考片刻就说出自己是唐僧。这下,那妖精可乐坏了,日思夜想的唐僧肉居然就送到了自己的嘴边,唐二愣子可就要吃苦头了!幸好他还有个本领极强的大徒弟_孙悟空,不然这像中彩票头奖几率似的次次幸免于难的好事咋会落在他头上?说他是“唐二愣子”其实一点也不为过:他曾经多次误解过孙悟空,把孙悟空气回老家那也不只是一次。“昏庸”本是用来形容腐败的统治者的,如果拿来形容唐僧有点大材小用的话,那便把“昏庸”二字拆开:昏_唐僧不明事理,做事也不够谨慎;庸_唐僧作为师傅不仅缺乏本事,还缺乏领导者那双识别人才的眼睛。这榆木脑袋虽然固执了点,也并非一无是处:对于西行取经将要遇到的重重困难,他愣到从来就没有打算过逃避困难,却一直坚持不懈地去完成自己的使命;面对取经那漫长的征途,悟空曾建议由他自己背着唐僧,踏着筋斗云直接飞去西天,而他却愣到坚持一同跋山涉水,要由自己一步一步脚踏实地地去西天取经,因为他不想不劳而获,要由自己的汗水换来成果;遇到了要吃他的妖怪,他没有以恶报恶,而是愣到要以自己的行动去感化那些妖精;途径一些比较有钱的大国,曾有过皇帝想让他留下来过富贵生活,而他却愣到了执意要去取经,不想去过那荣华富贵的日子……我说:这“愣头愣脑”的榆木脑袋,有的时候还真是值得我们学习!

对于孙悟空,用妖精们的惯用话来说,那就是一个“猴脸雷公嘴的和尚”。孙悟空虽然长得没有唐僧那么眉清目秀,但自从遇到唐僧开始,直到最后取到真经时,他已经完成了一个从顽皮的猴子到有责任心的猴子的一个蜕变,经过西天取经的种种磨练,他最终成为了一个富有极强责任心、智慧、机警的猴子。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借用这句话,世界上也没有十全十美的猴子。悟空也有一些缺点:对于别人他喜欢炫耀,有一次就是因为他炫耀他师父的袈裟,才引起了一场麻烦;他但凡遇到不好对付的妖精便向各路神仙求救,缺乏独立自主解决问题的能力;对于师父的误解他不能去包容和忍让……

在各个主角当中,猪八戒的缺点可谓是最多的:他爱占小便宜;办事也偷懒,几次化缘都偷偷跑去睡大觉了;不能认识自己的错误,对于孙悟空的批评他不但不听,反而还记恨于心,所以就时不时地在那榆木脑袋的唐僧面前搬弄是非,捅孙悟空的篓子,以至于破坏师徒之间的感情;他贪图荣华富贵,面对国王的盛情邀请,他还曾打算放弃取经;他也贪恋美色,也因此误了几件大事;在他犯了错误之后,总是会为自己推脱责任;看到孙悟空比他强很多,他便心生嫉妒,总想让师父把孙悟空赶走,然后自己就可以成为大师兄。说了这么多缺点,难道猪八戒就没有优点了吗?其实,他擅长与人交际、处事机警、内心善良,这些也算是他的优点。虽然他的缺点多于优点,但同样也有值得学习的地方。

沙僧是师徒四人中最不爱出风头,一直默默无闻奉献的一位。他对师父忠心不二;因为他知道自己的本领没有大师兄强,所以甘愿无私奉献,从来不发牢骚;当孙悟空不在时,在师父身边,他就是把师父照顾得最妥当的人。当然,沙僧由于太软弱,一直被好逸恶劳的猪八戒欺负,取经路上的脏活累活几乎都是他做的。

至于那些无恶不作的妖精,他们大多都是天上神仙的坐骑或者宠物,都是偷偷地带走他们主人的几件宝物,就溜到人间占山为王了。虽然他们跑到人间来作恶,是他们自己的不对,但更多的是他们主人的过失,因为他们主人的管教不严,才以至于唐僧师徒四人遭受如此多的劫难。那些妖孽做了坏事,到最后将要被绳之以法时,就通过他们的后台大老板走后门来躲避惩罚。虽然这些妖精在人间做尽了坏事,但最后都没有被予以严惩,这是为嘛?这就是因为他们有个神仙主人的后台大老板,孙悟空碍于情面以及各位神仙的劝阻,才无奈地姑息了那些作恶多端的妖孽。“多行不义必自毙”,凡是身后没有靠山的妖精不是被悟空一棒打死,就是被捉了回去,那些妖精没有一个能逃掉惩罚。借用唐二愣子的一句名言:“善哉善哉,阿弥陀佛”。

《飘》读后感2000字篇5

俗话说得好,“男不看红楼,女不看西厢”。其意白见。但碍于《水浒》、《三国》等从牙牙学语起就阅读,再读已无多大意义。无奈之中,捧起那“石头”硬啃起来,倒别有一番“胭脂”味。下有几条真(天真)知拙(笨拙)见,以供茶余饭后消遣。

首先,我觉得这本书并不只是单单一本爱情小说所能概括。作者为写此书,寒窗几十载,对医药、园林、建筑、书画、诗词、烹调、服饰、花草、古董等,都有所研究。整部书对研究探讨青朝风俗民情很有帮助,它仿佛是当时生活的小百科,无所不包,无所不有。怪不得至今还有许多红学家专门研究此宝。此书所现之人情世故,官场是非,在今天都屡见不鲜内涵之深,可真谓看一遍两遍不少,读十遍八遍不多。对于我精读此书是对吾之文学素养起巩固、提高,以致于升华之用,大有相见恨晚之情。

其次,这也是一部悲剧,我细读一些中外文学名著,大凡流传下来的,几乎无一例外全是悲剧。从卡西莫多到宝玉,从羊脂球到阿q,以致于今日泰坦尼克中的杰克和露丝,都是悲剧人物。正义战胜邪恶只能在动画片中存在,没有哪朝哪代的赞歌流传下来。特别是中国的《水浒》、《三国》、《红楼》都遵循着开业艰难后,强劲攀升,接着平稳走势,最后直线下跌的原则。这又恰与工商管理硕士mba教程中所描述的一般产品发展规律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人生的规律又仿佛与此紧密相连。一种文明当其跃上顶峰就必将走向衰亡。的确,照现在的环境发展,人类终究有个尽头,难道这是宇宙亘古不变的定理吗?难道这是继柏拉图哲学中“事物模样的精神模式或抽象模式一定”理论之后,又一种新模式。待以后有时间再细细思考此问题,作个中国的苏格拉低。

第三,我以为程伟元、高鹗的续写不成功。虽基本符合上面的曲线原则,没有生搬硬套强加于前文之嫌,但终究是焊接产物。他俩根据原作的暗示,追踪前80回的情节,完成了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恋爱婚姻悲剧,安排了其他一系列人物的命运结局,使《红楼梦》成了一部完整的书,从而推动了《红》在社会的传播,扩大了它的影响。可是,后40回写了宝玉中举和家业复兴,违背曹雪芹的原旨;在人物描写和情节构思方面有一些歪曲和庸俗的笔墨,和曹雪芹的原著有很大距离,近来又有人写了后40回,竭力鼓吹完美,但再怎么样也只能阿里基斯追乌龟,红楼梦的后40回将是一个永远的迷。

第四,也就是《红楼梦》鲜明的人物形象。就拿王熙凤这个给人印象最深的人物来说,她“模样又极标致,言谈又爽利,心机又极深细”,目光四射,手腕灵活日理万机,指挥若定。宁国府秦可卿的丧事,特意邀请她去主持操办,她一去就看出宁国府的五大弊端,并提出一整套治理整顿措施。王熙凤威重令行,旁若无人,形成“脂粉须眉齐却步,更无一个是能人”的局面。这位王夫人的内侄女争强好胜、追慕虚荣,具有很强的权势欲。贾府这位年轻俊俏,素有“凤辣子”之称的女当家伶牙俐齿,处处讨贾母、王夫人的欢喜,曲意奉承,插科打浑,无所不至。总之,王熙凤是一个集漂亮、聪明。能干、贪婪、狠毒于一身的复杂形象。作者还按照生活的逻辑,表现人物,阐发主题的需要,对众多的辅助人物作了精心的安排,使每个辅助人物不但具有自身的意义,而且能体现出多方面的意义和作用来。刘姥姥三进大观园就是这方面的一个范例。刘姥姥的一进大观园安排在小说的第六回,当时情节尚未充分展开,作者借刘姥姥这一辅助人物,从社会最底层这样一个视角,来写贾府的显赫气派。通过刘姥姥这样一个乡下的穷老婆子的眼睛,写出了凤姐的虚骄、矜持。刘姥姥第二次进入大观园的时候,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三人之间的关系正处在微妙的阶段,贾府在表面上正处于繁花似锦的时期。作者将刘姥姥和贾母这样两个地位悬殊的老太太作了巧妙的对比。贾母趁此机会极大的满足了自己的优越感;刘姥姥则为了讨得一些封赏,心甘情愿的出乖露丑,充当老爷太太、少爷小姐的笑料。刘姥姥第三次进大观园时,贾府大势已去,刘姥姥救了巧姐。这样,刘姥姥无意中成了贾府盛极而衰的见证人。

最后,还是说说它的艺术成就,鲁迅曾经指出:“总之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鲁迅所谓的“都打破了”指的是“敢于如实描写,并无讳饰,和以前的小说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的,大不相同,所以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红楼梦》没有把人物写某种思想或性格的化身,更没有把人物当作说教的工具。作者以细腻的笔墨展现了生活本身所固有的生动性、丰富性和复杂性。《红楼梦》打破了传统小说的单线结构。它以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恋爱、婚姻关系为中心线索,同时展开贵族大家庭的其他人物、事件的描写。在紧紧抓住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恋爱、婚姻悲剧的同时,展开广阔的社会环境描写,从而写出了产生这一悲剧的社会根源。

其实,关于红楼梦中可论的东西还有很多很多,我才刚究出些皮毛而已。譬如今年《读者》第七期的丫鬟问题,还值得再好好深挖,但碍于自己阅历浅薄,知识贫乏,无奈只得就此搁笔。再不赘述,还恭请学姐在将来的学习生活中,循循善诱,多多指教,吴达自当感激不尽。

《飘》读后感2000字篇6

不间断的读完英国作家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意犹未尽。

书的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原本生活殷实,有两个可爱的孩子,妻子爱好文学与艺术,是个女文青,她喜欢与体面的人物交际,所以家中经常高朋满座,熙熙攘攘。在妻子亲友圈中,斯特里克兰德并不出众,作为证券经纪人,虽然他挣钱养家,但因为缺乏艺术感显得平淡无奇。不料,就是这样一个平淡正常的人,却在中年后迷恋上绘画,并且“像被魔鬼附了体”,弃家出走,先是在巴黎的一个破旧旅馆,后来干脆到了南太平洋一个与世隔绝的小岛。后半生病魔缠身,穷困至极,死后名声大噪。

斯特里克兰德是被魔鬼付了体的,所以他的所作所为超出了我们常人的理解框架,在他的世界里没有我们熟知的爱恨、责任、感恩、因果、窘迫和灾难,所以他轻巧的离开了没有收入来源的妻子、孩子,没有一丝愧疚。更让人不解的是,在他贫病交加快死的时候,荷兰画家施特略夫好心相助,把他搬到自己的家里悉心照顾,不仅挽救了他的性命,还腾出自己的画室给他作画。斯特里克兰德竟然和荷兰画家的妻子私通,并导致荷兰画家家破人亡。造成如此恶果,他本人也没产生愧疚之意,表现的极度自私。另一方面,他自己生活穷困,饿的吃了这顿没下顿时,他也没有后悔当初离开舒适的家,从来没有想回到过去,他没有肉体上的痛苦感,反而愿意在与世隔绝的小岛到生命的终结,在最后惨淡而终的时候仍然很平和。

因为他不合世俗逻辑,所以即便做了看来极度自私的事,我们仍然无法对他痛恨。他就是个外星生物,上帝或者魔鬼派他来就是通过他的手画出不一样的作品,为神灵发声。上帝或者魔鬼只在他的脑子里装置了对绘画的痴迷和独到见解,至于人类社会的公序良俗在他离家出走时就一键删除了。

所以对这样一个怪胎,我完全不理解。也许这正是大师的境界。

但是,这本书让我更动容的是里面的各个配角。

首先是荷兰画家施特略夫,他那么善良,愿意毫不保留的帮助别人,尽管画技不高,长得肥肥圆圆一点也不帅,常常成为别人的笑料。他的妻子原本是一个贵族的家庭教师,与贵族家的少爷有染,在临产之时被这家人一脚踢出门。在落难之时,施特略夫发现了她,并同她结婚。婚后更是把妻子捧在手心,百看不厌。然而,他的妻子却出轨斯特里克兰德!荷兰画家和妻子的爱情可能只是他一厢情愿的,妻子对他更多的是感激,在女人没有工作,无法谋生的年代,找到一个能提供稳定生活的男人是多难得,更何况这个男人还爱她,对她好!然而,施特略夫看到过妻子最不堪的一面,两个人在心理上是不平等的。所以,妻子会爱上一无所有脾气差的斯特里克兰德,并最终饮鸩止渴。

还有一个犹太人姓阿伯拉罕,作者提及这个人是为了表达某种价值观。这个犹太人是个不折不扣的学霸,年纪轻轻被选进医院的领导机构,前程似锦。然而,在一次度假时,犹太人递交了辞呈,带着行李去了亚历山大港。他形容当时的感觉“好像回到了老家,取得了无限自由”。尽管之后的生活收入很低,老婆也不漂亮,但是阿伯拉罕非常知足,从未后悔过自己的选择。

联想起来最近一期的《奇葩说》,在非洲拍摄野生动物的青山,放弃了外交官的工作,到野生动物保护区工作,薪水只有原来的十分之一。他说自己的生活草原化了,如果在城市里看到青山,那一定不是他本人。

“在出生的地方好像是过客,这种人在自己的亲友中可能终生落落寡合,在他们唯一熟悉的环境中也始终孑身独处。也许正是在本乡的陌生感逼迫他们远游异乡,寻找一处永恒居住的寓所。所不定在他们内心深处仍然潜伏着多少世代前祖先的习性和偏好,叫这些彷徨者再回到他们祖先在远古就已离开的土地”。有时候一个人偶然到了一个地方,会觉得这是他们精神上的家园。

由于阿伯拉罕的辞职,之后接替他工作的幸运儿取得了世俗眼中的成功,收入颇丰,加官封爵,有一个美丽的妻子。但是,究竟谁是成功者,也许难以下结论。叩问内心,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不随波逐流,才是真正值得羡慕的人吧。

最后,说一下这个书名,尽管在序言中,译者也解释了这个书名。但是我愿意相信,月亮代表梦想,六便士代表现实的说法。我们有太多牵挂与束缚,做不到像斯特里克兰德那样洒脱与决绝,但是在平凡生活中仍然可以有一份英雄梦想,在关心蔬菜与水果的时候,不忘畅想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飘》读后感2000字篇7

第一次读围城,还是一个懵懂的少年,只记得一句话:“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后来几年中,时时会想起这“围城”,它像一首歌,一首压抑的歌:《refrain》。

这像是一本要用人生去读的书。每每将自己代入方鸿渐在爱情中的次次失意与在事业上的种种狼狈,仿佛有一只看不见的手抓着仓皇逃窜的自己。

围城是“困”,人一辈子都陷在围城中,有时因为爱情,有时又因为事业,或者更多。

无意中看到臧克家先生的一句诗:“人生永远追逐着幻光,但谁把幻光当成幻光,谁便会沉入无边的苦海。”

人生永远追逐着“围城”内的“幻光”,那些是人们错认为自己要终身去追求的东西,是人们由于隔着“城墙”而未看清的东西。人们不知疲惫地,麻木地想要实现它。我们的欲望在迷蒙不清时告诉我们,追求它能获得快乐。而当倾尽全力去达到时,当时的欲望似乎却消失了,原该有的快乐也不近人意地缺席。人就这样从一座围城中出来再到另一个围城中去,往复循环,可笑而又可悲。

而踏入“围城”中,接近到“幻光”时,有些人的眼睛在接近的过程中就被光芒所伤害,即使少了“围墙”,他们依旧看不清“光”的样子。以方鸿渐父亲为代表的封建家长们,将其“生儿育女结婚生子一代传一代”的“幻光”当作了他们真正要追求的“光”。老一代人,一辈子也就想生儿育女,为孩子买车买房。当孩子还只是个孩子时,便将一切都准备好。但当问他们:“孩子们有了这些之后呢?”他们常常会毫不犹豫地回答,相亲结婚,生儿育女。紧接着孩子们又成为了“老一代”。

这些看不清,不知“幻光”为“幻光”者,过一生也不会多难过,可看清了这“幻光”的人,例如受到西方哲学的影响方鸿渐、赵辛楣,他们开始脱离这一无知的环境,认识到自己追求的“幻光”,认识到了那是自己永远无法追逐到的想象中的“幻影”,想要离开这“围城”时,却发现四周都是一堵堵无法突破的城墙。当方鸿渐从点金银行脱离要去三闾大学时,他感觉那“好像个进口,背后藏着深宫大厦,引得人进去了,原来什么没有,一无可进的进口、一无可去的去处”,这是他第一次隐隐约约看到了“围城”,瞥清了“幻光”。当赵辛楣喝醉酒说道:“我觉得谁都可怜,汪处厚可怜,我也可怜,孙小姐可怜,你也可怜”时,已经发出了人生“困境”的感慨。苦海无涯,也许这便是人生。

现代人受各种思想的冲击,开始认识到自身的困境。我同样感觉“围城”无处不在地施压于我,但我却无法逃离。我曾特别喜欢一个人,年少无知且轻狂的我,用尽气力去讨其喜欢,夺其关注,而自己却由一杯热水转瞬即凉。年少最初的喜欢是美好的,而这样的喜欢终究无法得到真实的,完美无缺的结果。就像莲花,可远观而不可亵玩,有些美,也许生来就是让人去感受,而不是去触碰,去追求。那也许就是迷惑人的“幻光”。也许现在的我看爱情显得幼稚,但这幼稚也是一种感情的共性。我会去触碰那种美,而大部分人也会,可我们错把那些东西当成自己所应该去追逐的东西,错把“幻光”当成“光”本身,而当人醒悟时,明白这是幻光时,才知道这是“虚幻”的,从而各自看到了自己的“围城”。

“婚姻是一座围城。”方鸿渐在懵懵懂懂的情况下进入与孙嘉柔婚姻的围城,他们一次次的在城墙上撞击,却始终出不来,也似乎不愿意出来。婚姻只是人生的一部分,换句话说,人生才是个大的围城。我们落入这无边的苦海中,无法自拔,因为深知只要处于人世,过着“人生”,便无法脱离开。

很多人说人生最美好的是过程中的风景。可那只不过是穿梭于各种围城内外中,误认为“城”中之“光”为真实所形成的欣喜感罢了。人已经知道结果不会好,追逐也不过是一种茫然。可人却仍“永远追逐幻光”,永远在围城内外进进退退。这样的现实总会使我呆立,我想不出反驳的话,却也不甘心。

直到遇到了思特里克兰德,《月亮与六便士》的主人公。他放弃原有人生,抛弃家人朋友,追求着自己的艺术,他追求的过程并不美好,贫穷、疾病不断缠绕他,但他是特别快乐的,因为他追逐真正的“光”。最终他烧掉了似乎象征着人生奥秘的临死前的画,似乎找到了真正的“光”,获得了真正的快乐。或许我可以终于可以反驳,有人找到了“光”,要冲出“围城”了。当我回过头来想想,思特里克兰德抛弃了肉体的物质的存在,要实现灵魂上的跨越,仿佛到达了庄子所说的“逍遥”状态。但,这是人生吗?若不是,可我明明白白感受到他这个“人”看到并且追到了许多真正的“光”,感受他到即将冲出“围城”的喜悦。很多人批判说,思特里克兰德没有人性,不负责任,而我却一直羡慕着他对于“光”的遇见与追求。或许他真的摆脱了围困“人”的围城,也许他在最后一刻在“围城”中看到了缺口。

方鸿渐、孙嘉柔以及书中的所有人,谁也没有走出围城。书也在讽刺的钟声中,结尾。

我也还是那个方鸿渐,但是却期待成为思特里克兰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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