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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来读后感1000字精选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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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来读后感1000字精选7篇

剑来读后感1000字篇1

阳光射在门前的榕树下,投下斑驳的树影。屋外热浪阵阵,蝉声轰鸣。

蟪蛄(蝉)知盛夏之乐,而不知人之乐,我调侃着。

在我们印象的寓言故事中,蝉只是一个自命清高的伪君子。

但在《昆虫记》的“蝉出地洞”一文中,蝉变得机智,勤劳,是伟大的工程师。蝉的幼虫为了搭建一个蜕壳前的住所,可谓煞费苦心。

蝉的幼虫在向前挖掘时,用尿液把粉状泥土浇湿,使之成为糊状,并立刻用身子把糊状泥压贴在洞壁上。这时有弹性的泥土便糊在了原先干燥的土上,形成泥浆,渗进粗糙的泥土缝隙中。拌得最稀的泥浆渗透到最里层,剩下的则被幼虫再次挤压,堆积,涂在空余的缝隙中。这样一来,坑道便畅通无阻了,一点浮土都没有了。这就是为什么蝉的幼虫挖出的两百立方厘米的土全都消失不见了,因为已被就地和成了泥浆,比原先的没被钻透的泥土更瓷实,更匀称。

这是法布尔观察的昆虫。

在十九、二十世纪的法国,当许多作家正研究浪漫主义、批判现实主义、现代主义、存在主义时,他只是待在自己的实验室中,认真地观察这些小虫子。他的那股钻劲,韧劲,孜孜不倦,简直到了废寝忘食的程度。他笔下的那些昆虫,就连一般人讨厌的蜣螂,也都活灵活现,栩栩如生。充满灵性,让人看了之后觉得妙趣横生。

那么,他为什么沉迷研究昆虫呢?

前不久的美术课上,我看了意大利画家莫兰迪的作品。他生于19世纪末,一直没结婚,和3个独身的妹妹生活在一起,鲜少外出,甚至很少和人交往。在喧嚣的二十世纪,当其他的画家都沉迷于各种画派,各种主义的时候,他只是安静地待在老家博洛尼亚,静静地画着自己家的静物和窗外的风景。他一辈子几乎只画这些东西。博洛尼亚郊外的一些山,一些树,一些花,还有家里的一些瓶瓶罐罐,那些他看了几千遍,画了几千遍的静物。

我问我的老师:“他是怎么做到一直耐心地重复画这些东西呢?”老师思忖了一会儿。说:“他真得相信这些瓶瓶罐罐里有整个宇宙。”

他还说,当你花成千上万个小时观察某个东西,描绘某个东西时,你就会越来越接近这个事物的真实。

这时,我也明白了,法布尔为什么要观察昆虫。因为这样才能限度地逼近一只昆虫的真实。

认真做平凡的事,就像在做一件了不起的事一样;认真过短暂世俗的生活,就仿佛面对千秋万代一样。

蝉是如何蜕皮的?螳螂是怎样捕食的?金步甲的婚礼是什么样子的?大孔雀蝶是如何选择配偶的?正是这些细节,构成了大自然的本质,我们所生活的世界也因此丰富了成千上万倍。

要说法布尔为什么要研究昆虫,就是为了在节奏太快的生活中放松下来。在做完美实验抬起头的片刻,发现这个世界又清晰了一点。他用一生的时间说明了一个道理,人只要全力以赴地钻研某个问题,就会限度逼近它的真实。

剑来读后感1000字篇2

读完《红与黑》,心情有些压抑,尽管很早以前就读过这本小说的简本,早就知道于连的结局,但当读到于连被杀之后,爱他的两个女人所做的表现时,内心还是深深震撼。在所有的奔走都没能成功,在于连好友把她送至远方,以免她去面对于连的死刑带来的痛苦时,她,玛娣儿特却回到了刚离开几十里远的地方,面对于连的遗体,她扑下去,跪在地上,曾经他们的相恋,给了这位千金小姐超人的勇气。她双手颤抖,揭开盖在遗体上的幔斗,点起几支蜡烛,把于连的头颅放在她面前的大理石小几上,吻着他的前额。玛娣儿特伴送已故的恋人,一直到他生前选定的墓地。她独自坐在披盖黑纱的马车里,膝上捧着她深爱之人的头。丧仪完毕,亲手埋葬了他。这个荒凉的山洞,是于连生前向往的地方,她不惜用重金购置意大利石雕,装点得略显华贵。而瑞那夫人,那个于连临刑前才发觉自己最爱的女人,信守着对于连的承诺,没用任何方法自寻短见,但在于连死后三天,她搂着自己的孩子,离开了人间...

这本小说,被人提起时,总被冠以十九世纪卓越的政治小说,欧洲文学史中一部批判现实主义的杰作,总是把于连作为小资产阶级及农民的代表,说他处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中,是不可能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幸福与改变的,于连的最终结局是对社会的批判与谴责,是对贵族无情扼杀资产阶级的痛恨与鞭挞。

而我,更乐意把它当一篇现实爱情小说去读,功名与利禄,一朝成尘土,面对生命的即将终结,于连才最终看清了自己的内心:金钱于他已不再重要,社会地位不过是虚名,勾心斗角的权利之争只能使他厌倦,而真正能使他内心安静下来的,是他对瑞那夫人的爱情。生命的终点处,发现自己短暂的一生中,唯一快乐的时光,不是跻身于上流社会成为贵族,不是征服美丽骄傲的贵族千金玛娣儿特小姐,更不是拥有自己之前从未敢想过的财富,这些曾是自己执著追求的一切,在面对为他付出执著、真诚、单纯又炽热的感情的瑞那夫人时,都变得无足轻重,而幸福充满了他的心,原来自己真正爱的,就是那个待他既亲昵又和善,让他不必顾及面子,可以把自己的种种软弱都尽情表现的瑞那夫人...

爱情真的很神奇,当初他抛弃瑞那夫人时,义无反顾;因为她被人利用揭发他的恶行影响他攀附贵族千金时,他亲手拿枪要置她于死地;而当得知她没死,只是受了不太重的伤时,他又欣喜激动,并心怀愧疚;当在监狱里看到前来探望之人竟是瑞那夫人时,死亡对他来说已无可畏惧...

爱情也真的很可悲,玛娣儿特小姐为他放弃了世袭之位,为他不惜忤逆最尊敬的父亲,为他能脱罪而不顾身孕四处奔波想尽办法,最终,要承受的不只是失去爱人的痛苦,还要面对自己全心所爱之人并不爱自己的事实...

红与黑,爱恨同行,对错相伴.........

剑来读后感1000字篇3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我不是根据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以血肉之躯同你说话,而是我的灵魂同你的灵魂在对话,就仿佛我们两人穿过坟墓,站在上帝脚下,彼此平等——本来就如此!”

这句话是出自《简·爱》。我觉得这句话几乎是简·爱所说得最犀利的一句话。在那个时代,面对一个和自己不同阶级的人,她竟然可以勇敢地说出自己的心声,她渴望别人的尊重,在这种由贵族摆布的社会中,她追求平等,即使她只是一个平凡的女孩。

简·爱的命运是很悲惨的,她被命运抛掷到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生存环境。她的舅舅收养了她,但这并不是值得庆幸的。她的舅舅死后,她被托付给舅妈。她的舅妈根本瞧不起她,对她很冷漠。而她的表兄和表姐们也总是欺负她,虐待她,但无论这帮哥哥姐姐们如何狠毒,舅妈总是护着自己的孩子,包庇自己的孩子,反而归罪于简·爱。而用人们也总是帮着主人,怪简·爱忘恩负义。作为一个孩子,她却从未受过大人们的疼爱,唯有女仆贝茜给她一点点的关心。虽然住在豪华的院子中,简·爱却一点儿也不幸福。舅母为了不想见到她,将她送到罗沃德寄宿学校,她收到了施主罗克赫斯特的当面诋毁,在全校师生面前,她再也抬不起头,但在老师和同学的鼓励下,她以自己的刚强不断奋发进取,最后终于与老师同学友好相处。接着,更大的困难向她袭来。她爱上了罗切斯特,因为罗切斯特已经结婚,简·爱离开了罗切斯特。但我相信简·爱的决定是正确的,简·爱是一个高尚,独立的女孩,她绝对不会做金钱的奴隶。在最后,她被罗切斯特的善良所打动,并决定和他在一起。

简·爱是一个具有新思想,新追求的女孩。她渴望自由,追求平等,维护尊严。她很勇敢,无论是在舅妈一家人的欺负下,还是在罗沃德寄宿学校中,又或是在贵族小姐英格拉姆的傲慢下,她总是不低头,她无论在谁面前都敢于说“不”,她不惧权贵,她相信自己能以真理打败别人,这也是她有主见的体现。也许正是她的反抗精神吸引了了罗切斯特,而罗切斯特本身也是个勇敢,正直,善良的青年。简·爱的独特思想得到了他的欣赏。最后两人终于携手。结局是完美的,也是令人痛心的,罗切斯特在大火中为拯救发疯的妻子而不幸双目失明,躯体严重残疾,又失去了财产,而简·爱愿意在这时回到罗切斯特的身边,我想她是伟大的,她没有嫌弃罗切斯特的残疾,而答应照顾她。简·爱的灵魂是高尚的,她大胆地追求着自己的幸福。

读完了这段凄美的爱情,深深地祝福着他们。同时,从简·爱身上,我也学到了好多。

勇敢,自信,不屈,有了这一些,我们一定能创造自己的美好未来。

剑来读后感1000字篇4

巴金的“激流三部曲”大家很熟悉吧,《家》便是其中一部。暑假里,我品读了它,它给予我许多道理。

?家》描述了一个正在崩溃中的封建大家族的悲欢离合。全文是围绕觉慧从一个封建家族的三少爷转变为一个支持人道主义的青年的过程来写的。为了支持人道,他最终离开了家,踏上他的人道主义之路。

巴金在《家》中写的觉新、觉民、觉慧三兄弟代表三种不同的性格和结局。觉慧是“五四”之后觉醒的年轻一代代表,是封建家庭的第一个叛变者,他痛恨封建的迂腐、陈旧,对鸣凤的死无能为力,他的性格是大胆但幼稚,具有叛逆精神。觉新是封建社会和传统习惯的牺牲者,但同时也有意无意的帮助封建势力制造别人的悲剧,他性格懦弱、顺从、逆来顺受。觉民在书中是一个略具民主主义思想的知识青年。他和琴表妹之间的恋爱成为他在书中的基本内容。在“五四”热潮的影响下,他开始抗拒封建婚姻的先例,经过努力,最终得到了自由婚姻的胜利。

我个人喜欢觉慧,他敢爱敢恨,抗拒封建思想,追求人道,能在“五四”中很快觉醒。他对鸣凤矢志不渝的爱让我感动。

当觉慧知道鸣凤自尽时,他痛苦不堪:“‘怎么?鸣凤自尽了?’觉慧恐怖地站起来,绝望地抓自己的头发,他在屋子里大步踱来踱去……‘告诉我,鸣凤是怎样自杀的!’这些时候阴沉着脸不说话的觉慧忽然走到剑云身边,抓住他的一只膀子疯狂地摇着,说了上面的话。”语言、神态、动作描写生动的写出了觉慧的激动和痛苦,也是鸣凤的死让觉慧更加坚定了他要支持人道主义的决心。

1925年鲁迅曾经这样满怀悲愤地抨击封建社会和当时的黑暗现实:“于是大小无数的人肉的筵席,即从文明以来一直排到现在,人们就在这会场中吃人,被吃,以凶人的愚妄的欢呼,将悲惨的弱者的呼号遮掩,更不消说女人和小儿。这人肉的筵席现在还排着,许多人还想一直排下去。扫荡这些食人者,掀掉这筵席,毁坏这厨房,则是现在的青年的使命!”《家》生动展示了这血淋淋的事实,它告示人们貌似庄严温情的高公馆其实是一个摧残人的青春、意志和生命的黑暗王国。这个黑暗王国否认人的权利和意志,那些受着支配迫害的青年男女无所作为,只能无奈地被随意伤害摧残。

通过对高公馆的崩溃没落的描写,揭示出了整个封建制度的不可避免的必然灭亡的命运,写出了这个黑暗王国里的一线光明,使人们有了信心、希望和力量。《家》除了觉慧三兄弟外,还有高老太爷,丫头鸣凤,小姐梅芬等等,这些不同阶级、地位、思想、性格的人,共同在高公馆这个黑暗王国里上演着腐败或新生的人生戏剧。

?家》所揭露的旧家庭的腐朽激发了人们反封建的决心,促进了旧制度的加快灭亡;《家》所揭示的抗争之路则给人们希望的启迪。

剑来读后感1000字篇5

钱钟书先生笔下的《围城》,将书中人物的性格展现得淋漓尽致,语言风格风趣又幽默。讽刺中充满生动叫绝的精辟比喻,蕴含着深刻的社会意义和人生哲理,描摹出了人物事态。

?围城》这本书刚入手的时候,封面上有一句话: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对婚姻也好,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多都是如此。钟书先生的语言魅力没有第二人能够超越,胡适说:"怕什么真理无穷,进一步有进一步的欢喜"。我读完《围城》这本书,真正感受到从思想上进了一步。

书中主要讲了主人公方鸿渐的三个人生阶段:先是留洋归来上海,从上海到内地;在三闾大学;从三闾大学又回到上海。方鸿渐的感情生活丰富,他追求唐小姐,苏小姐追求方鸿渐,平淡的生活都在方鸿渐被唐小姐拒绝而画上了句号。接着进入下一个章节,三闾大学篇。在这旅途中,赵辛楣的一句话,揭露了方鸿渐的本质,也是他一事无成,一直悲剧的原因。赵辛楣说:"你不讨厌,可全无用处。"因为无用,在上海没有什么工作,还要借赵辛楣的面子才能找得到工作;因为无用,最后依然与柔嘉闹翻。除了偶尔的灵光一闪,完全看不出此人有什么过人之处。

他的婚事也像一场戏剧,再从湖南回上海的路上,他与孙柔嘉结为夫妇。没有多长时间,两个人就分开了,根本的原因在于他俩都有目的性,只是时间的问题。孙柔嘉对方鸿渐的动心无非起源于旅途中的一句话,而方鸿渐对孙柔嘉动心则是在三闾大学那恶劣的环境中的患得患失。孙柔嘉动用了一番心计,而方鸿渐却犹犹豫豫,连结婚都要问朋友的意见,我对方鸿渐也是实在无语。到上海后的种种龌龊,都在于孙柔嘉的控制欲,以及方鸿渐急于想摆脱这种控制。最终一拍两散,落得干净。

方鸿渐的一生都在维持他那所谓的书生尊严。在学业、感情、工作甚至与家庭之间愈发被动不堪。方鸿渐是庸常的,也是独特的,他更是"围城"中千千万万人的缩影。人们在围城中,没有固定形容他的词汇,只能说城里有喜有悲。

钟书先生写道:天下只有两种人,比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好的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到最后吃。照理第一种人应该是乐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好的;第二种人应该是悲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不好的。不过事实却适得其反,缘故是第二种人还有希望,而第一种,只剩回忆。

书中故事的结尾用老旧的挂钟,点出人生的悲喜无常。现在以一个旁观人的视角,发现每一个人都活的像傀儡。方鸿渐走出了他自己的围城,也不过是走进了另一个人的围城。这祖传的老钟如同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间包涵了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剑来读后感1000字篇6

对于朱光潜先生《给青年的十二封信》的前七篇里面,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谈读书”、“谈动”、“谈静”这三篇。

阅读的好处不用多说,只是我们很多都不知道阅读的方法。最高峰的时候,我两三天就可以看完一本很厚的书,可是看完以后,收获只限于当时,后来就逐渐淡忘的。长久如此,我不觉有种读了也忘记,何必做无用功的感受。可朱先生在书中提高,我们面对伶俐满目的书,要学会选择。按照机会成本来说,你多读了一本无用的书,就代表你会少读一本有意义的书。所以我们应该多多倾向于选择经过历史检验的,有价值的书。另外,读书还在于感受,在于记笔记,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在读书的时候,是边思考,边阅读,而不是一味的接受,以致最后不留下半点痕迹。

在《谈动》那封信中,朱先生提到我们之所以烦忧,是因为我们的生机被抑郁,要想快乐,须得使你的生机能舒畅,能宣泄。很多时候,我们一遇到烦恼,我们就会想要一个人,什么都不做。其实现在想起来,这样好像根本就无济于事。我们总是倾向于抑制自己的情绪。不开心,我们硬要自己坚强不哭;想打电话,我们硬要自己保持尊严不打;想疯想叫,我们硬要自己保持所谓形象。其实情绪是要发泄的,既然控制不了情绪,为什么不直接任性一次,让情绪自由发展呢?

?谈静》则讲到了“生活在于感受,领略。”当今的生活比过去多姿多彩很多,可是我们却可以常常听到别人哭喊着“好无聊!”美丽的花草、可爱的小鸟、深刻的知识,都无法提起我的兴趣。我们将这归咎于社会太喧嚣,却没有发现自己就是浮躁中的一份子。生活有无趣,在于你有没有去为自己寻找乐子。

剩下的《谈中学生与社会运动》、《谈十字街头》、《谈多元宇宙》、《谈升学与选课》,我们感受不是特别的深刻。只是觉得《谈十字街头》里面有句话很有感触:“强者皇然叫嚣,弱者随身附和,旧者盲从传说,新者盲从时尚,相习成风,每况愈下。”“我们要自由伸张自我,不要没在十字街头底影响里去。”至于《谈多元宇宙》,我会倾向于将这篇文章理解成,时代的对一件事物的评价有很多标准,不同标准下的判断有所不同,所以应该辩证,全面去看到,切忌陷入“一元”的世界。

剑来读后感1000字篇7

也许是由于读者和评论家精彩评价的缘故,当我第一眼见到《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时,就已经被它深深地吸引住了。我轻轻地翻开书页,展开了阅读之旅……这是一个让我内心一次次震撼,让我一次次落泪的故事,那感人至深的情节在我脑海中始终挥之不去。

这本书主要描写了少年比利一直渴望能够拥有属于自己的猎犬。经过不懈的努力和辛苦的劳动,比利终于如愿以偿地得到了一对非常可爱的棕色小猎犬——老丹和小安,并且在爷爷和爸爸的帮助下,两只猎犬被训练成狩猎高手。勇敢忠诚的老丹、机敏睿智的小安与比利朝夕相处,一起穿越山头捕捉浣熊,结下了生死与共的情谊。在一次狩猎时,比利遭遇凶恶的山狮,生命受到威胁,危在旦夕。老丹为保护自己的主人与山狮奋力搏斗,用生命捍卫了自己的职责与尊严。深情的小安不愿独活于世,拒绝进食,绝世而亡于老丹的坟墓上。比利搬家时,去老丹和小安的坟墓告别,他惊喜地发现它们的坟头长满了象征真爱、纯洁,据说只有天使才能播种的红色羊齿草。

在书里我读到了主人公比利所拥有的爱,那是他爷爷和父亲为培养他成长为优秀的猎人,而给予无私伟大而又默默无闻的爱;更有比利和老丹、小安之间情真意切,荣辱与共的生死之爱。我也读到了比利、老丹和小安那坚定不移的信仰,英勇无畏、不畏艰险的拼搏精神,以及他们勇于担当、一诺千金的责任感;更有比利、老丹与小安之间彼此的信任、忠诚和坚持,以及不离不弃,矢志不渝的友情,这些无不令我肃然起敬。

看完全书,感触特别深刻,比利、老丹和小安的精神以及他们身上所散发出来的光芒使我感动不已。回想自己,生活在温暖的家庭,天天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逍遥日子,老是以自我为中心而不顾他人感受;做事马虎拖拉,学习缺乏拼搏精神,没有毅力,甚至把一次次的失败都归结于别人,而从来不会去检讨自己。

记得父亲经常对我唠叨:“毅力”和“坚持”、“为人”和“做事”,然而我却置若罔闻,依然我行我素。当我读懂了《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的时候,我才知道以前自己是多么愚蠢和无知。每当我想起每日父亲为我准备丰盛早餐的`时候;帮助我分析题型的时候;帮我批改试卷到深夜的时候,我就无地自容,羞愧难当。《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让我反省、让我温暖的故事,我一遍又一遍地读,每一遍我都能感受到让我热泪盈眶而无从抗拒的巨大力量。

比利离开了陪伴他成长为优秀猎人的狩猎场,他没有忘记老丹与小安,还有它们坟头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被落叶掩埋的记忆。

是的,和比利一样,我也不会忘记我童年的生活,不会忘记曾经读过一本书叫《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更不会忘记作为一个优秀学生所必须具备的大爱与坚持、忠诚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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