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面临一些紧急事故时,肯定要启动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是对社会秩序的有效管理, ,好文档范文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篇1
为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未雨绸缪,有备无患”的原则。本预案适用于xx县境内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任务
(一)组织机构
成立xx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领导小组(同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技术咨询组、应急指挥部。
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员参加办公室的工作。
技术咨询组由国土资源局组织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专家组,专家组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下,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的技术咨询。
应急指挥部由县领导小组副组长或组长任总指挥。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紧急抢险救灾组,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组,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治安、交通和通信组,基本生活保障组,信息报送和处理组,应急资金保障组。
(二)职责任务
领导小组职责任务是统一领导全县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建立健全全县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制度和部门联动机制;负责报告特大型和大型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指导做好中型和小型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分析灾害信息,向领导小组报告;传达领导小组工作指令;协调有关部门的应急工作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制定地质灾害应急对策和措施;负责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信息发布。
技术咨询组根据我县地质条件和气象预测资料,结合实际,进行年度地质灾害趋势预测;现场核查已出现地质灾害的具体地点,确定危害程度;对出现地质灾害提出具体防治建议;负责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应急评估、趋势预测的技术咨询工作。
应急指挥部执行上级领导小组下达的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任务;指挥、协调和组织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建立以预防为主的监测预警体系。国土资源、水务和气象部门协调联动,及时传送、发布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气象和汛情信息。预报信息要立即通知有关乡镇和村庄,及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做好防灾各项准备工作。
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依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二)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出现特大型地质灾害后6小时内,出现大型地质灾害后12小时内,出现中型地质灾害后24小时内,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速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越级速报省级和国家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出现小型地质灾害后,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县政府和市领导小组报告。
灾情速报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灾害类型、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于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报告内容应包括伤亡和失踪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后,县立即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应急相应开始。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予以公告,在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宣布进入地质灾害应急期。
应急指挥部各小组分工如下:
1、办公室
主要任务是根据总指挥的命令,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具体组织实施抢险工作;协调并督促、检查、落实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之间的各项应急工作;及时向总指挥汇报抢险工作进展情况;按照指挥部指令,协调各工作组依据应急预案的分工,有效开展各项应急工作。
2、紧急抢险救灾组
由公安、建设、水务、电力、旅游等部门组成,必要时安排武警参加。由公安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险情出现时组织动员受灾害威胁的`群众疏散,并转移到安全地带,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发生的灾害隐患,保护供水、供电等生命线工程免遭损毁;负责旅游资源的保护和排险。灾情发生时组织抢险队伍抢救压埋人员;组织动员受灾害威胁的居民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发生的灾害隐患,保护供水、供电等生命线工程免遭损坏;负责旅游资源的保护和排险。
3、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组
由国土资源、水务、气象部门组成。国土资源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组织应急调查和险情监测工作,并对险情和灾情的发
展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应急抢险救灾措施建议;组织专业队伍和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抢险,减缓和排除险情灾情进一步发展;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对气象条件进行监测预报;负责水情和汛情监测。
4、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
由卫生、药监等部门组成。卫生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做好急救准备工作,包括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卫生安全监测设备的准备等。
5、治安、交通和通讯组
由公安、交通、通讯部门组成。公安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蓄意扩大传播险情的违法活动;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交通干线及通信设施的安全,确保道路和通讯畅通。
6、基本生活保障组
由民政、财政、商务等部门及保险公司组成,民政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及时设置避险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做好避险救济物资的供应、调配和管理,妥善安排避险人员的生活;做好保险理赔准备工作。
7、信息报送和处理组
由国土资源局、民政局、建设局、水务局、交通局、气象局、安监局组成。国土资源局牵头。
主要任务:调查、核实险情灾情发生的时间、位置、规模、潜在的威胁和影响范围及诱发因素;组织险情监测;实行掌握险情动态,及时分析、预测险情灾情发展趋势,随时根据险情灾情变化提出应急防范的对策、措施并报告应急指挥部,及时指导险情灾情应急工作进展。
8、应急资金保障组
由财政、发改、国土资源、民政、建设、交通、水务等部门组成,财政局牵头。
主要任务:负责应急抢险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抢险资金的分配及使用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经技术咨询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应急指挥部撤销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宣布险情或灾情应急期结束,应急相应结束,并予以公告。
四、应急保障
加强通讯与信息传递机构、人员和装备的建设,确保信息畅通。
应急队伍平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应急处理及时到位。
各相关部门要储备好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到位。
因抢险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待灾害应急期结束后要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要给予适当的补偿。
加强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其它事项
1、本预案将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实际需要,由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进行修订。
2、本预案经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篇2
一、工作原则
(一)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二)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三)发生地质灾害或出现险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在县、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四)在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中,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县政府将给予表彰;对玩忽职守,导致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有关部门要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地质灾害等级和灾情报告
(一)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以上、500万之以下的
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值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二)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向县、乡(镇)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局报告。其他部门或基层组织接到报告的,应当立即转报县、乡(镇)人民政府。
速报制度:发生特大、大型地质灾害,所在乡(镇)应在接到报告10分钟内以电话等方式速报县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在1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县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必要时可越级速报陇南市国土资源局,以后每4小时向国土资源局和有关部门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直到调查结束。
发生中型地质灾害,所在乡(镇)应于2小时内速报县政府,同时速报县国土资源局。
发生小型地质灾害,所在乡(镇)应在4小时内向县国土资源局报告。
(三)发现地质灾害或潜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各乡镇或者村委会要在1日内将险情和采取的应急防治措施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和乡镇政府。国土资源局邀请专家进行鉴定。
三、应急机构和职责
(一)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平时为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武装部部长、国土资源局、民政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指挥,发改委、财政、交通、水利、气象、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建设、公安、武警县中队、县消防大队、农牧、广电、电信、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力、教育、旅游、经贸、安监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
(二)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职责:
1、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审定各有关部门制定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督促落实并进行检查;
3、配合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工作;
4、发生地质灾害时,组织各成员单位赶赴现场,指挥地质灾害现场的抢险救灾工作。
(三)灾害发生地的乡镇政府应当成立相应的救灾应急指挥机构。其职责是:
1、执行上级政府和县救灾应急指挥部有关救灾应急工作的指令;
2、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转移人口、行动路线、安置地点的具体规划和实施;
3、责自然灾害情况的收集、整理与上报工作;
4、负责自然灾害的预防处理、调查核实与上报工作。
四、地质灾害处置
(一)发生地质灾害时,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组织抢险并作出应急处理,并速报县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局。
(二)发生地质灾害时,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即转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
(三)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和各工作组的职责:
1、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职责
①制定地质灾害抢险救灾计划、对策和措施;
②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指挥、协调、实施各项抢险救灾工作;
③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和地质灾害发生地政府抢险救灾工作落实情况;
④负责组织人员疏散避险、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采取措施对水、电、路、通信实施有效管理,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2、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①与省人民政府和各乡(镇)抢险救灾指挥所保持紧密联系,及时通报抢险救灾信息;
②负责救灾物资、资金的筹集、安排和调运; ③负责了解、收集和汇总灾情,并向社会发布经审核批准的抢险救灾简报;
④组织、协调各专业组工作,保障信息畅通;
⑤负责处理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3、抢险避灾和灾民转移安置组职责
抢险避灾和灾民转移安置组由县武装部、民政、发改委、经贸、财政、教育、公安、武警县中队、武警县消防大队、农牧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是:
①负责人员疏散避险、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
②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调配发放救灾物资;
③做好救灾物资的组织、供应、调拨和管理工作;
④做好灾民的安抚工作,处理死难者善后事宜。
4、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组职责
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组由县国土资源、建设、水利、交通、旅游、气象、环保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是:
①对已发生地质灾害的规模、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统计,确定灾害等级、成灾范围,尽快查明其形成条件及引发因素,对灾情进行评估,提出应急处理措施,迅速有效地减缓或防止灾情加剧;
②对可能出现险情的隐患点,分析发生前兆特征,判断灾害发生的可能性、等级和影响范围,采取切实有效应急措施,阻止或延缓灾害的发生;
③为地质灾害救助做好气象预报服务;
④编写地质灾害速报报告和应急调查报告。
5、基础设施抢险和应急恢复组职责
基础设施抢险和应急恢复组由县交通、公路管理段、电信、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力、水利、农业、建设、公安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是:
①尽快抢修恢复通信设备和线路,保障抢险救灾通信畅通; ②尽快抢修恢复遭受损失的公路、桥梁、铁路及有关设施,确保灾区抢险救灾、物资运输以及灾民疏散道路畅通;
③尽快抢修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保障抢险救灾和灾民基本生活。
6、医疗卫生防疫组职责
医疗卫生防疫组由县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疾控中心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是:
①抢救、转运和医治受伤人员;
②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和食品安全;
③负责灾区所需药品和医疗设备组织调配。
7、治安保卫组职责
治安保卫组由县公安部门和武警县中队组成,主要职责是:
①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②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
8、后勤保障组职责
后勤保障组由县财政、民政、灾区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灾区村委会组成,主要职责是:
①负责安排、落实抢险救灾人员的`食宿和后勤服务等;
②24小时值班,保障抢险救灾工作物资需要。
9、宣传报道组职责
宣传报道组由县宣传、广电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是:
①负责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向社会发布灾情和相关信息;
②负责灾情、抢险救灾录像、摄影等工作;
③通过新闻媒体刊发救灾报道,呼吁社会各界提供救灾援助。
五、应急保障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紧密协调配合,确保防灾救灾工作顺利开展,县国土资源、建设、交通、气象、民政、财政、公安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把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编制本乡(镇),并报县人民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备案。各村委会要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方案、措施,落实到灾害危险区,责任落实到人。对地质灾害及其隐患点要先定人员和财产的避让地点和疏散路线,并设立醒目的标志。灾害前兆或紧急情况出现后,监测人员要及时报告,并发出预警信号,组织群众按预定地点和路线撤离。
(三)县国土资源局要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责,全面、细致地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预报、预防工作。
(四)建设、交通、水利、旅游等部门对所管辖的建设项目、公路干线、旅游区(点)要加强监督管理,防止建设过程中引发地质灾害,并对出现的险情及时采取措施治理。
(五)其它相关部门要做好灾害应急、救助和资金、物资的准备工作。
六、宣传报道
(一)地质灾害的宣传报道,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小型地质灾害不作宣传报道,中型地质灾害做适当报道;大型地质灾害宣传报道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
(二)各新闻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新闻纪律,确保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准确性。
七、灾后恢复与重建
(一)地质灾害发生后,抢险救灾指挥部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对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为灾后恢复重建提供决策依据。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级负责、各尽其职的原则,领导和组织灾区的恢复重建工作。
(三)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确需治理的,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由相关部门组织治理;治理难度大、经济效益比较差、已无治理必要的,要统一规划,实施异地搬迁重建。
(四)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建设部门督促责任单位完成治理任务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救灾纪律
(一)凡进入灾区的救灾人员、装备、物资、车辆必须到抢险救灾指挥部报到,服从指挥部的统一调动,未经同意,不得离开救灾现场。
(二)灾情、抢险救灾工作情况由指挥部宣传报道组发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
(三)进入灾区的各专业组、各单位,在救灾工作结束时,应向指挥部办公室提交报告或工作总结。
(四)因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应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五)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对不及时按本预案报告地质灾害灾情信息、不服从指挥调度、不认真负责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篇3
为切实做好我校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确保大风、暴雨、洪涝和地质灾害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组织抢险救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条例的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演练预案。
一、地质灾害抢险工作方针
地质灾害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
二、领导成员及职责
1.如发生地质灾害和出现严重地质灾害险情时,__小学立即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__
副组长:__、__
成员:__小学全体教师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根据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执行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下达的地质灾害防治救灾任务。
2.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现场抢险组、引导学生疏散组、治安保卫组、各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1)综合协调组:由校长__负责。
主要职责:调查、核实险情或灾情,组织险情或灾情监测和评估,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和潜在威胁,提出应急防范对策、措施。负责协调、落实并督促、检查各项应急工作;有关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和现场联络等工作。
(2)现场抢险组:由教务主任__、安全管理员__和少先队辅导员__负责。
主要职责:组织抢险救灾队伍和必要的设备,抢救被压埋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3)引导学生疏散组:由生管老师及各班班主任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清点班级学生人数并组织本班学生有秩序逃。
(4)治安保卫组:由体育教研组__、数学教研组组长__、语文教研组组长__和门卫__负责。
主要职责:迅速组建现场治安队伍,维护校园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组织现场保护,疏散受灾校园内无关人员,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3.担负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任务的老师和个人,必须服从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领导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三、险情汇报和抢险处理程序
(一)险情汇报
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或者有地质灾害险情,学校要坚持昼夜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灾情须向当地__和镇中心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小组或教育局值班人员汇报,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避险预案。
(二)抢险处理程序
1、当地质灾害险情发生时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小组根据险情拟订抢险方案、采取必要措施,并指派教师在第一时间奔赴现场、其他各组按照职责开展工作。
2、当重大险情发生时我校地质灾害抢险协调领导小组协调各成员单位协同行动。
3、转移信号、路线及地点当险情发生时,由学校向全体师生发出险情信号,并按指定的线路、地点进行紧急疏散,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篇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提高我市应对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规范应急救援行为,保障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或避免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东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济南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济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突发地质灾害的灾后抢险救灾和临灾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属地为主;依法规范、高效有序的工作原则。
2组织体系
发生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后,市政府成立市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全市中型及以上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发生小型地质灾害,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指导协调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1市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指挥长: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
副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应急局局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成员: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办)、市委网信办、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地震监测中心、市气象局、莱芜银保监分局、济南警备区、武警济南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济南通信网络保障中心、国网济南供电公司、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省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指挥部)和市政府决策部署,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市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部署有关部门和受灾区县开展地质灾害紧急援救,指导区县政府(含代管镇、街道的功能区管理机构,下同)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2市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局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应急局分管副局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管副局长、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担任。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市指挥部的指示和工作部署,协调并督促落实受灾区县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市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汇集、上报突发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应急处置和救灾进展情况,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和专家分析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发展趋势并提出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方案,为市指挥部提供决策支撑,组织有关新闻发布、接待慰问、对外联络等工作,起草市指挥部文件,做好与省指挥部办公室的协调汇报等工作,承担市指挥部日常事务和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预防预警与信息报送
3.1预防预警
3.1.1健全完善群测群防、群专结合、上下信息互通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各责任单位按要求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工作,做好群测群防工作。
3.1.2开展地质灾害险情巡查,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教育、水务、铁路等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按职责做好巡查工作并及时处置。
3.1.3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气象主管机构、应急管理部门联合制作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预警级别从高至低分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四级。黄色及以上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应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各级政府根据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做好防灾减灾各项准备工作。市气象局利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及时发布气象预警信息。
3.2灾情险情报送
3.2.1报送内容
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地质灾害类型、规模等;地质灾害造成的伤亡和失踪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户数、人数、财产数;地质灾害引发原因及趋势、已采取措施及意见建议。
3.2.2报送流程
发现地质险情或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或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县级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管理部门在获知地质灾害发生信息后,应立即向本级政府报告,并按相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
地质灾害发生信息原则上应逐级上报,遇有大型以上或有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时,区县政府可越级上报省政府,当地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管理部门可越级上报至省级主管部门,并完成逐级补报工作。
4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分级
根据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等因素,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四级。
(1)特大型。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2)大型。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3)中型。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中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4)小型。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小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5先期处置
灾害发生地的属地政府及有关责任单位发现或接报突发地质灾害后,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采取设置转移路线、设立警示标志、封锁进出道路等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组织疏散撤离受灾害威胁区域人员,搜救被困或失联人员,做好次生灾害防范工作,并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
6应急响应
6.1Ⅰ级响应
6.1.1启动条件
发生大型及以上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时,市政府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市指挥部在省指挥部领导下,配合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1.2启动程序
接到灾害险情灾情信息后,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迅速召集相关部门专家紧急会商、分析评估,向市政府提出启动突发地质灾害Ⅰ级应急响应建议,市政府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灾情及其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响应级别。
6.1.3响应措施
(1)市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2)市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向相关成员单位及灾区县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调度灾害信息,及时向省指挥部报告灾情险情。
(3)市指挥部贯彻落实省指挥部抗灾救灾工作部署,参加由省政府或省指挥部主持的会商。
(4)市指挥部派出副指挥长带队,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组和专家组赶赴灾区,指导当地开展救灾工作。
(5)组织营救和救治受伤人员,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灾人员。
(6)根据抢险救灾需要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加强监测,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灾害、衍生灾害。
(7)统筹组织全市应急救援力量、专家队伍、解放军、武警、民兵等支援灾区实施抢险救援、紧急转移安置、基础设施抢修、灾情监测、医疗救护、环境监测、卫生防疫、社会秩序维护和协助政府运送、接卸、发放救灾物资等。
(8)紧急调拨救援装备、生活救助物资,协调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做好运输保障;拨付救灾资金,指导监督基层的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
(9)加强值班值守,监测灾害发展趋势,与灾区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灾情和救援工作动态。
(10)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及时发布灾区需求;有关部门切实做好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和新闻宣传工作。
(11)市指挥部成员单位每日向综合协调组报送工作情况,重要情况及时上报;综合协调组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省指挥部,并抄送市指挥部成员单位。
(12)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对灾区抗灾救灾工作的支持。
(13)请求省指挥部支援应急处置工作。
6.2Ⅱ级响应
6.2.1启动条件
发生中型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时,市政府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市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2.2启动程序
接到灾害险情灾情信息后,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迅速召集相关部门专家紧急会商、分析评估,向市政府提出启动突发地质灾害Ⅱ级应急响应建议,市政府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灾情及其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响应级别。
6.2.3响应措施
(1)市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2)市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向相关成员单位及灾区县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调度灾害信息,及时向省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情险情。
(3)市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和相关专家召开会商会,分析研判灾情险情,对灾区抗灾救灾作出工作部署。
(4)市指挥部派出副指挥长带队,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组和专家组赶赴灾区,指导当地开展救灾工作。
(5)市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在市指挥部的指挥下,开展应急救援和现场处置,组织营救和救治受伤人员等工作,并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处置情况。
(6)根据抢险救灾需要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加强监测,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灾害、衍生灾害。
(7)统筹组织全市应急救援力量、专家队伍、解放军、武警、民兵等支援灾区实施抢险救援、紧急转移安置、基础设施抢修、灾情监测、医疗救护、环境监测、卫生防疫、社会秩序维护和协助政府运送、接卸、发放救灾物资等。
(8)紧急调拨救援装备、生活救助物资,协调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做好运输保障;拨付救灾资金,指导监督基层的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
(9)加强值班值守,监测灾害发展趋势,与灾区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灾情和救援工作动态。
(10)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及时发布灾区需求;有关部门切实做好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和新闻宣传工作。
(11)市指挥部成员单位每日向综合协调组报送工作情况,重要情况及时上报;综合协调组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省指挥部办公室,并抄送市指挥部成员单位。
(12)协调上级部门落实对灾区的支持,根据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向灾区拨付生活补助资金,紧急调拨生活救助物资,指导监督基层的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
(13)请求省指挥部支援应急处置工作。
6.3Ⅲ级响应
6.3.1启动条件
发生小型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时,市应急局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区县政府根据本级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区县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的应急处置工作。
6.3.2启动程序
接到灾害险情灾情信息后,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迅速召集相关部门专家紧急会商、分析评估,认定灾情险情达到启动标准后,市应急局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灾情及其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响应级别。
6.3.3响应措施
(1)市指挥部办公室及时与有关部门单位沟通灾害信息。
(2)市应急局视情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会商会,分析研判灾情险情。
(3)加强值班值守,监测灾害发展趋势,与灾区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灾情和救援工作动态。
(4)向省应急厅和省自然资源厅报告灾情险情。
(5)视情向灾区派出工作组。
(6)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对灾区的支持。
(7)根据当地申请,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协调解放军、武警、民兵协助当地开展救援工作。
(8)根据当地申请或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向灾区拨付生活补助资金,紧急调拨生活救助物资,指导监督基层的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
6.4预警期的应急响应
启动条件:济南市发布黄色及以上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
(1)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视情组织地质专家,对全市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接到红色避险预警信息后,区县级应急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救援队伍集结待命,做好抢险救灾准备,随时赶赴受灾现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协助基层相关人员做好避险撤离工作,督促加强群测群防工作,组织开展应急调查,迅速查清灾情险情。
(3)镇(街道)接到红色避险预警信息或灾情险情报告后,应立即核实情况,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置醒目的危险区警示标志,按照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紧急避灾疏散,将灾情险情及时报告区县政府和区县级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管理部门。
(4)群测群防员、村委会发现或接到灾情险情报告后,应及时通知受威胁人员,危急时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转移至安全地带。
6.5响应终止
参考下述指标,根据省应急厅、市政府或市应急局意见,启动响应的部门宣布终止应急响应,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结束:
(1)地质灾害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基本完成,地质灾害发展形势趋于稳定,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基本得到控制,受灾群众基本得到安置,灾区生活基本恢复正常;
(2)预警信息发布时段结束。
7保障措施
7.1预案保障
各级政府应组织制修订本行政区域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报上一级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市、区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制修订本部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报同级应急管理部门备案。生命线设施、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和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报所在地的应急管理部门备案。预案编制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结合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7.2应急救援队伍
加强各级各类地质灾害救援队、医疗救护队、工程抢险抢修专业队和志愿者队伍等社会救援力量建设,建立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培训和演练工作机制,提高专业水平及应急抢险实战能力。
7.3指挥平台
应急管理部门协同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建立健全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形成上下贯通、反应灵敏、功能完善、统一高效的应急指挥平台,做到灾情险情快速响应、应急指挥科学决策、灾害损失快速评估以及动态跟踪、趋势判断的快速反馈,实现对应急救援工作的合理调度、科学决策和准确指挥。
7.4应急技术支撑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应明确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单位,指导区县做好突发地质灾害险情调查监测工作,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撑。
7.5资金与物资装备
市、区县政府根据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经费情况,将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经费纳入本级年度财政计划和预算,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按照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生产、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保障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所需生活救助物资及应急救援、监测预警、现场调查、人员防护、应急通信、通信指挥、后勤保障、工程抢险装备、医疗器械、药品等的生产供应。区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统筹规划、日常储备、监督管理和调拨分配等工作。
7.6应急避难场??
区县政府应建立必要的应急避难场所,同时合理利用符合条件的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因地制宜设立地质灾害应急避难场所,统筹安排所必需的交通、通信、供水、供电、排污、环保、物资储备等设备设施。
7.7宣传培训与演练
市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应有组织、有计划地向公众广泛开展突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新闻媒体普及应急救援和防灾减灾科普知识,提高全社会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区县政府应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培训制度,结合本区县实际,组织应急管理人员、救援人员、志愿者等进行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制定演练计划,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8奖励与责任
8.1奖励
市政府和各区县政府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表扬奖励,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的伤亡人员按规定给予抚恤。
8.2责任追究
对引发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处理;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9附则
9.1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
地质灾害危险区:指已经出现地质灾害迹象,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区域或地段。
次生灾害:指由地质灾害造成的工程结构、设施和自然环境破坏而引发的灾害,如水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露等。
生命线设施:指供水、供电、粮油、排水、燃料、热力系统及通信、交通等城市公用设施。
直接经济损失:指地质灾害及次生灾害造成的物质破坏,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设备、物品、财物等破坏而引起的经济损失,以重新修复所需费用计算。不包括非实物财产,如货币、有价证券等损失。
9.2以上、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3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应急局负责解释。
9.4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__年11月23日印发的《济南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篇5
为有效防治我村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编制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南平市、武夷山市的部署,结合××村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机构和职责
1、应急工作组:在乡镇政府防灾抢险指挥部的领导下,村成立应急工作组,组长由×××(村主任或村书记)担任,成员有(村两委、各村民小组组长和国土资源协管员)。应急工作小组的职责是:向村民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公布本预案;基本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各项措施;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工作。
职责分工:
(1)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本村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在强降雨期间执行“零报告制度”;负责向村民公布本预案。
(2)民兵营长:负责组织抢险小分队及其人员分工;组织地质灾害临灾抢险、排险。抢险小分队由×××…组成。
(3)村国土资源协管员:负责发布本村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监督监测点监测人和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人做好监测和巡查工作;负责地质灾害点监测资料和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资料的整理、汇总和上报工作。
(4)村民小组组长:负责组织本村民小组范围地质灾害点监测和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负责临灾时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负责及时向应急工作组组长报告地质灾害灾情。
(5)应急工作组其他成员:负责物质保障、灾民安置、救护和汛期值班等项工作各村根据实际进行分工。
2、村(组)两级巡查小组:村两委、村民小组长、基于民兵和受影响的村民分别组成村(组)级巡查小组。
二、防灾抢险
1、汛期值班人员表
值班人姓名
电话
值班人姓名
电话
注:值班采取一人一班制,具体以当时安排为准。
2、地质灾害点监测、易发地段巡查防灾避险[见附表一、二]。
3、预警及抢险救灾措施
当本村遇大雨以上强降雨和接上级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立即加密地质灾害点监测、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特别是要加强房前屋后高陡边坡、房前屋后大于25°以上的土质斜坡、沟口及沟边低洼地带的巡查、排查。发现险情征兆,立即组织受影响群众撤离,并及时上报。疏散安置地点必须在汛期前实际调查选点,确保安全。划定临时危险区,在危险区边界设置境界,同时明确具体监测人。在强降雨过后,根据地质灾害点具体情况,采取修建地表排水沟、埋实裂缝等简易治理措施。
4、监测、巡查要求
旱季每月监测、巡查一次。汛期4月1日——10月15日每15天量测、巡查一次,若发现监测地质灾害点有异常变化和暴雨天气前后,应加密观测次数,每日观测次数不少于3次;易发地质灾害地段巡查不少于2次,并通知受影响村民加强观察、巡查,发现险情立即报告。监测、巡查必须做好数据记录、归档。
5、灾后处理
灾情发生后,村应急工作组将与上级部门一道做好灾区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并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及时组织灾区群众开展自救。
三、保障措施
1、组织到位。做到机构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不断把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应急工作组成员、抢险小分队成员、村(组)两级巡查小组成员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调查补充,修改本预案,并向村民公布。
2、宣传到位。向村民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公布本预案,充分认识防御地质灾害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提高村民的自我防范意识。
3、措施到位。地质灾害点“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发放到位;地质灾害点监测到位、易发地质灾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组织对避险路线、临时安置点进行勘查,并向村民公布。
4、物质到位。每个村民小组购锣一面、锣锤一把、雨衣一套、手电一把、应急灯一盏、铲两把(具体数量由村组具体实际确定)等必备物质设备,并由×××(专人)保管。
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篇6
一、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去年由于降雨量局部较为集中,受灾情况较往年有所增加,但无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二、地质灾害的趋势预报及危险区
(一)汛期天气情况及地质灾害预报
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年气候预测,我区今年降雨量为700-860mm,年降雨量正常,雨季开始期正常至偏早,大部分地区将在5月左右开始,于11月中下旬结束。气候预测年冰雹、局部地区强降雨等强对流天气偏多,在汛期中区域性暴雨引发的山地灾害比偏重,所以今年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不容懈怠,形势十分严峻,各村委会要高度重视,提前计划、提前安排落实责任。
(二)地质灾害易发区
1、镇村方山岩脚一带滑坡危及150户600人安全;
2、下湾坎头滑坡危及2户10人和成昆铁路安全;
3、上湾房背后滑坡危及70户290人安全;
4、高速公路段及弃土场。该段公路坡度较陡,由于风化残积、坡积层结构疏松,颗粒间结合力差,易被冲刷。如果出现暴雨等天气就容易产生不同程度的滑坡、崩塌,甚至发生泥石流灾害。
5、各采石矿企业排土场及高速公路排土堆放场,多为露天开采作业的企业,大量剥落的.废石及废土的堆积形成了排土场。这些堆积体结构松散,结合力差,在雨水的渗透下很容易产生滑动引发地质灾害。
(三)地质灾害危险区
1、村迤布滑坡危及54户223人房屋人生安全;
2、村迤布泥石流灾害点危及5户23人房屋人生安全;
3、村半箐洽么田滑坡危及农户19户86人房屋人生安全、农田30余亩;
4、村双龙潭白瓦房滑坡危及3户18人房屋人生安全安全;
5、冷水沟滑坡危及2户10人房屋人生安全安全;
6、村田房芹菜塘滑坡危及2户10人房屋人生安全安全;
7、大村滑坡危及34户135人房屋人生安全;
8、村长箐组户、村小村组户两个分散户滑坡体危及2户9人房屋人生安全安全;
三、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村委会、乡属各部门、各矿山企业要将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门机构,主要负责人要对本辖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要具体负责落实24小时值班情况、灾害点监测人员责任工作情况等落实措施是否到位。
(二)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村委会及有关企业职责:
办公室:负责地质灾害防治成员单位的组织协调工作。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全镇水利工程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工业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区内企业排放废渣废料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并指导监督矿山企业,特别是非煤矿山按照安全规范进行开采,避免因违反安全规定开采引发地质灾害。
社会事务办:负责灾区社会治安、秩序维护和非常时期交通管制工作;组织抢险救灾工作;灾区的民政救济工作。
卫生院: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及时抢救受灾伤病员,做好灾区的卫生防疫工作,监督和防止灾区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及时向乡政府和上一级管理部门报告医疗救助和疫情情况。
各村委会:负责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和救灾工作。
矿山企业:负责企业生产厂区及周边可能受其生产影响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特别是排土场、矸石、废土、废渣、尾矿堆放场滑坡、泥石流及采空区塌陷的隐患消除工作和防治工作。
(三)严格执行汛期地质灾害24小时值班报警制度。5月20日至11月30日是汛期值班时间,按照公布的报警电话,各责任人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地质灾害汛期24小时值班报警电话号码:
(四)坚持报灾制度。各村委会及各矿山企业要坚持值班和报灾制度,汛期每周一、周四向乡政府上报上周辖区内地质灾害情况,并做好相关登记,坚持每天10:00必报,有灾报灾、无灾报平安、防止漏报。
(五)加强监测预报工作。一是:各村委会、矿山企业要高度重视辖区内的防灾工作,要落实责任人以及监测人员,对所属区域自行开展监测,并成立防灾领导机构,建立汛期值班制度,安排专人进行监测工作,责任明确到人;二是:加强群测群防,通过各种方式普及防灾知识宣传,增强群众防灾意识。
(六)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认真落实防灾减灾措施。镇属相关部门,各村社、各矿山企业要紧密联系,加强协作、互通信息,进一步完善镇、村、社三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认真落实巡查、避险疏散、抢险救灾、避让搬迁等防范措施,危险区域内的危险点建立避险明白卡发放到户,使其提前明白,预警信号、及时撤离路线、避灾地点,尽量将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减少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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