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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治理周工作总结篇1
根据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的关于《沧州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和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15条措施)的通知》,10月7日上午我项目部召开紧急会议,部署现场扬尘治理自查自纠工作,项目经理陈经理主持了会议,安全总监范海涛、项目部有关领导、安全科及消防领导小组成员一同参加,应经理安排下现场扬尘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时强调,要严查现场扬尘隐患,建立扬尘治理及应急长效机制,并对照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于10月8日~9日开始进行了为期两天的扬尘治理自查自纠。下面将自查自纠情况总结如下:
一、进行扬尘治理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各个班组迅速开展扬尘治理自查。自查重点是施工现场主干道是否道路硬化,是否派专人定期打扫、浇水;进出口是否配备车辆冲洗设备;是否加强雨天土方运输管理、土方车进出是否覆盖、车体是否带泥上路;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和闲置场地是否覆盖;施工现场是否设置垃圾存放点,集中堆放并覆盖,是否及时清运;施工现场的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是否密闭存放或覆盖;新开挖的基坑边坡是否覆盖等。
自查自纠于10月8日开始至10月9日结束。检查中发现了如下几个问题:
1、17、18楼基坑边坡土方未覆盖;
2、16、17楼基坑边坡土方覆盖不到位,个别部位安全网被挪动;
3、施工现场主干道清扫、洒水不及时;
4、17、18楼基坑西侧搅拌机闲置未搭设防护棚,南侧沙子未覆盖;
5、9-15楼大部分裸露场地未覆盖。
整改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5个问题项目部已经派专人定人定措施定时间进行了整改,10日复查,已经全部整改完毕,符合要求。
二、高度重视,强化扬尘治理
项目部各个科室、各个班组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要求实施,狠抓扬尘治理工作的落实。项目经理亲自率队开展检查,切实细化扬尘治理责任,层层分解职责、明确标准规范,真正做到把扬尘治理责任监督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工作环节、每个责任人员,把扬尘治理工作持之以恒的坚持落实下去,给施工现场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贡献本单位的力量。
三、建立监管机制,将安全落到实处
项目部各个科室、各个班组强化管理,加大了监管力度。安全科严格执行扬尘治理责任管理制度,确定扬尘治理监管的主管领导、具体负责人、专门工作机构和人员,落实消扬尘治理监管队伍,把扬尘治理监管工作职责和任务落到实处。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检查、抽查,对工作未落实的部门要进行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扬尘治理周工作总结篇2
我项目前期扬尘污染综合治理的基础上,继续落实各项扬尘整治措施,强化各类工地管理,努力控制扬尘污染、提高空气质量,现将2015年5月扬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扬尘治理成效
1、面对我项目辖区内施工场地大、土方开挖量大、扬尘污染治理难度大的实际情况,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果断措施,充分发挥项目组织职能,通过各方配合,采取集中整治、专项整治、全天不间断巡查的积极措施,严格按照项目扬尘防治规定整改了一部分扬尘污染、乱倾乱倒的违规行为,始终保持了对扬尘污染治理的高压态势,迅速扭转了我项目区内扬尘污染突出的困难局面。辖区内施工在建建筑土方开挖基本规范,建筑渣土运输撒漏得到有效遏制,乱倾乱倒基本杜绝,道路扬尘污染明显好转。
2、在加大管理的基础上,设置专人加大道路的冲洗、清扫、保洁力度,对施工道路面采取冲洗降尘措施,使道路扬尘污染得到有效的控制。避免扬尘污染,有效提升了大气和环境质量。
二、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我项目部现阶段扬尘专项整治人员及整治力度还不够,扬尘整治班组、项目较多,协调难度大,对装运渣土(沙石、污染道路)、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我项目班子缺乏长效的整治措施,使控制扬尘工作变得困难,治理措施难以落实。个别场地硬化不到位的施工场地,运输车辆出场时除泥处理不够,造成路面污染。
三、扬尘污染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项目部制定具体整改专项方案。要求各个相关班组及责任人严格按照扬尘标准,制定降尘措施,按时冲洗设备,坚持湿法作业,专人负责清扫保洁,洒水降尘,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扬尘整治工作;扬尘防治工作小组采取定时与不定时,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监管力度,一旦发现问题,责令其立即整改。
四、工作创新及下一步工作要点
我项目部将进一步加大扬尘综合整治力度,继续加强工程环境综合整治,强化扬尘治理专项责任落实。
1.将扬尘治理职责列为工地施工的前提条件,实行每日考核并签署考核意见,作为相关班组奖罚的要件之一。
2.严把新动工施工现场关,不允许新开工现场存在扬尘污染问题,并与相关分包签定扬尘污染治理协议。
3.针对违反项目部制定的扬尘防治规定的给与重处罚。
扬尘治理周工作总结篇3
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开展以来,我局严格按照要求,制定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具体实施《方案》,分解目标任务,加大工作力度,狠抓责任落实,目前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效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具体措施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组织全局反复学习了省市、县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进一步认清我市、我县面临的严峻形势,统一了思想,确立了大气污染治理是一项政治任务,建筑工地扬尘怎么抓都不过分的认识。
二是成立专门组织。我局把扬尘治理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稽查、质监、安监、节能、建管等职能科室科股长为成员的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专项领导小组。
三是明确职责任务。制定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方案》,全局参与分包,由局7个职能股室分包16个在建项目工地,明确任务,落实到人,蹲守工地,监督整改。
上周,《县城区及周边扬尘整治百日会战实施方案》下发以后,我局抓紧制定了《县城区建筑工地扬尘整治百日会战实施方案》,要求要在前一阶段整治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的具体责任人,做到有具体人督导、有专人冲洗洒水、打扫苫盖,要保障人力、物力、财力,确保扬尘治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目前,各在建工地均上报确定了1名建筑工地扬尘整治负责人,并根据工地大小确定了1-3名专职人员。
四是制定整改方案。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照《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15条措施》和县《实施方案》,针对不同工地工程进度、抑制扬尘设施建设等情况,逐工地列出存在问题,分别制定详细整改方案,对照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到位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期间,对16个建筑工地全部进行了整改验收。
五是严格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分包人员星期天、节假日不休息,坚持死盯死守。期间,对其中5个抑制扬尘设施不到位、进度缓慢、整改不彻底的工地责令停工整改;对因运输渣土车辆未严格进行冲洗的宏福壹城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对其停工整改,并处以1万元罚款。
二、工作成效
目前,各在建工地全部实行围挡封闭施工;建筑工地出入口全部硬化,并设置车辆冲洗设备;工地渣土、建筑垃圾全部进行覆盖;制定了《工地洒水、清扫制度》,明确了扬尘治理专职责任人1-3人,每天洒水不少于3次。期间,更换破损、脏污围挡1800余米,硬化施工现场道路1000余米,采用密目网覆盖土方、沙石等12000多平方米,新建高标准喷淋冲洗设施6个(锦绣御园、龙海尚品、泰和郡、燕丰、鸿福壹城、邢窑产业园);已有3家建筑工地安装了视频监控设施(泰和郡、龙海尚品、锦绣御园)。
三、下步打算
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城区及周边扬尘整治百日会战实施方案》工作部署,全面整治建筑工地扬尘污染。一是突出重点。将正在挖槽,外运渣土、建筑垃圾的工地做为重点,严盯死守,确保不扬尘、不掉土;二是强化督查。督促各在建工地落实各项抑制扬尘制度,坚持洒水冲洗覆盖等措施;三是严格处理。对发现的违规工地,严肃查处,顶格处理。
扬尘治理周工作总结篇4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行动,确保我县大气环境持续好转,我局组织安监站、质监站等相关股室,对所有在建工地进行不间断的全面检查和整顿治理。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主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暨扬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扬尘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对我县在建施工现场分组包干、责任到人,全天候盯在现场,督查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落实,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我局通过与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签订《**县住建系统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责任书》,进一步强化了责任主体的扬尘治理意识。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实行总承包负责制,项目负责人为扬尘治理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把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人,确保各项措施整改到位。
三、加大力度,强化督查
1、为保证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局要求相关股室一律不休节假日,按照《**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15条措施》,对县城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全面监控,严格要求各施工单位强化扬尘治理责任制,坚决落实治理措施。**年以来,我局扬尘治理领导小组抽调各科室主干力量,对丽景金城、创隆大厦、裕达华府、新时代嘉园、汇景丽城、寓圣佳苑等18处在建工地进行了全面督查。重点检查施工道路硬化处理、裸土覆盖、门口是否设有洗车池、施工垃圾是否密闭保存并随时清运等情况。对扬尘治理不达标的。施工单位,责令立即停工并限期整改,经复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2、在建筑节能及新型材料方面,我局积极宣传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企业积极转向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加强产业导向,建设和扶持新型墙材企业。严格按照省住建厅下发文件的要求和格式,积极联系市住建局墙改办,进行新型墙材与建筑节能技术产品统一认定。
3、全县范围内建筑施工现场加大“民用建筑节能公示”力度,要求各施工现场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在进行墙改巡查时,我们把这项制度的实施情况纳入检查中,凡是发现不按规定实施的,将责令整改。
四、成效显著
全县18处在建施工现场维修、翻新围挡3400余米,新增施工道路、场地硬化4800余平方米,新增冲洗设备4台,覆盖裸露现场83000余平方米,悬挂宣传标语200余条,新增安装摄像头工地15个,建立了施工垃圾日清理制度,每天按时对路面进行洒水除尘。目前,我县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环境质量有了显著改善。
五、下一步打算
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在建工程项目的督查力度,继续组织全县施工企业开展扬尘治理整治活动,继续加强对施工企业的环保培训,提高企业的自律意识,以此来提高文明施工和环保施工水平,带动全县所有施工工地落实县政府确定的治理大气、控制扬尘污染的各阶段目标,开创全县文明施工、环保施工的新局面。
扬尘治理周工作总结篇5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动员会,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5月30日全省扬尘污染防治现场会议精神,动员全市上下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打一场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战。会议第一阶段,我和部分参会同志现场检查了几个工地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就存在的问题与相关责任地区和部门进行了交流。刚才,区、区、建设局、城管局分别就如何打好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了很好的表态发言 ,讲得都很好。下面,我再讲两点意见:
今年以来,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喜忧参半。一方面两项空气质量考核指标实现“双达标”。1―5月,我市空气优良率58.9%,同比2017年上升4.6个百分点,优良率排全省第七位,同比升幅排全省第三位,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61.4微克/立方米,同比2017年下降升6.1%,浓度值排全省第7位,同比降幅排全省第一,是目前为止,全省唯一空气优良率升幅、细颗粒物(pm2.5)降幅两项考核指标“双达标”的城市。另一方面,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不降反升。1―5月,市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达119微克/立方米,比去年同期上升了7.0%,浓度值排全省第12位,导致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一直较低,4月份甚至跌入全国10强“黑榜”。从监测数据来看,扬尘污染是当前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最突出的短板和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回顾近几年来扬尘防治工作,我市先后颁布执行《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渣土运输管理办法,连续多年开展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整治,市领导多次亲自带队在一线督查,市大气办组织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通过媒体给予曝光,特别是去年12月份,我市实施“史上最严”空气质量强化管控,对土石方施工阶段的易重污染作业项目实施全面停工,对非土石方阶段的项目实施严查重管,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由于整治工作的标准偏低,长效管控未能落实,扬尘管控的成效还有待提升和巩固。从近期督查检查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工地施工扬尘防护措施不到位。市区房屋建筑工地“三池一冲洗设备”等防尘设施、设备配备情况相对较好,但存在“建而不用、用而不常”的情况,硬件设备常成为摆设,并且土方、垃圾覆盖不全面、不到位的现象在工地也比较普遍。交通 、水利、园林绿化以及房屋拆除工程防尘设施、设备配备情况相对较差,特别是园林绿化工程,“裸建”现象非常突出。二是渣土运输管理不到位。渣土运输管理办法未能得到严格执行,渣土车进出工地不冲洗、违规超载、密闭化装置不使用、沿途抛洒等现象还客观存在,夜间尤甚。三是道路扬尘清理不及时。城市道路积尘较多,特别是道路工程周边,道路积尘现象十分严重。源头固然是工地,但清扫保洁也未能跟上。四是执法监管不到位。一些地区、职能部门扬尘管控意识不强,监管职责和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习惯采取“宣传式”、“运动式”执法,未真正动真碰硬,造成法律、法规刚性不够,诸多违规行为不能得到根本纠正。譬如:在对园林绿化、水利、房屋拆迁等施工工程的管控中,违法不究、执法不严的现象比较严重。正是由于这种松懈的管控状态,造成我市的扬尘污染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这样的管控状态与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要求不相匹配,与当前的生态文明建设形势不相适应,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要求不相协调,与我市生态文明名城的定位和形象极不相称。我们必须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扬尘污染管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改善扬尘污染防治任务摆在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最为突出的位置,拿出“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定信心、一着不让、果断行动,以工地、道路、裸土扬尘防治为重点突破口,迅速开展专项整治,对扬尘问题“零容忍”,实行全覆盖、全达标管理,通过“百日攻坚”结合“长效管控”,切实提升扬尘管理水平,促进空气质量加快改善。
扬尘污染“点多、面广、线长”,有易反复、易突发的特点,再加上来源众多,监管涉及到建设、房管、城管、交通、水利等众多职能部门,因此要在监管体制上求突破,在监管手段上求创新。
1、进一步强化扬尘管控责任。在此,我再明确一下。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环保 局,负责全市扬尘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管,负责牵头、协调推进全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建设、交通、城管、公安、房管、水利、园林等职能部门严格按照《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分别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市政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拆迁工程、水利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扬尘以及渣土扬尘、道路扬尘的防治工作。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是所辖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第一责任人,是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扬尘管控的责任主体。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高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加强对扬尘管控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到位、资金到位、措施到位。
2、迅速开展在建工地大排查大整改。各地区、各部门分区域、分条线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各地区要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扬州工作动员会的部署要求,组织召开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整治现场会,全面部署在建工地大排查大整改,要全面排查辖区内每个工地,建立辖区施工工地清单,逐个工地明确监管部门及监管责任人,在工地出入口公示工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管部门扬尘管控责任人姓名、电话等信息 。在整治过程中,要逐家工地过堂排查,达不到防尘要求的一律停工整改,整改措施未经验收合格一律不得复工,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行为一律按照法律、法规的上限处罚,充分运用停工整改、信誉等级扣分、罚款等处罚手段,营造严管严罚的高压态势。市建设、交通、水利、房管、园林、国土等部门根据自身职责抓好市直项目的扬尘整治工作,并督促、指导各地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整治到位后,要及时建立常态管理机制,强化网格化监管,确保污染不反弹、不回潮。
3、进一步明确扬尘管控要求。各类工地必须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施工场地内除正在开挖的地面,其余裸土必须全部覆盖。取土、运土作业以及拆迁作业时必须配备雾炮车等冲洗设备,做到边施工边喷雾、洒水湿法作业,未落实扬尘管控措施的工地一律停工整改。规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视频监控,开展施工扬尘在线监测,并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联网。长距离的市政、公路、水利等线性工程,全面实行分段施工。把政府重大基础设施工程作为管控重点,督促其带头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
4、强化渣土运输扬尘管控。严格落实渣土运输管理办法,实行渣土运输闭合管理。公安、城管强化渣土运输执法检查,严禁渣土车、砂石车等超载、不密闭、带泥上路和抛洒滴漏,对不符合要求上路行驶的,一经查实一律依法驳载、罚款、扣分并暂停渣土运输资格。建设、交通、水利、房管、园林等部门强化工地源头管控,禁止渣土车不使用密闭装置或者车辆带泥驶出工地大门,对违规放行的施工工地追究其管理责任和所有立牌公示责任人的责任,经查有2辆次以上行为的一律责令停工整顿。
5、加强道路扬尘管控。进一步扩大道路保洁机械化作业范围,市区主要道路在每日两扫两保四洒水的作业的基础上,每日增加两次洒水。加大对保洁作业的检查考核力度,严格执行《城市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质量标准》,推进道路深度保洁,达到“道牙无尘、路无杂物、设施整洁、路见本色”。
6、强化督查考核。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市“263”办公室,要制定专项督查方案,对各地区、各部门扬尘专项整治情况开展督查,对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清单不全面的地区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对问题突出、造成严重环境影响的提请有关方面予以问责,确保扬尘管控工作取得实效。
同志们,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刻不容缓,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强化责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铁的纪律,狠抓行动落实,坚决打赢这场扬尘污染歼灭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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