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坛经的读后感模板6篇

每一次阅读都让我们迸发出新的读后感,阅读带给我们丰富情感和多元读后感,下面是好文档范文小编为您分享的坛经的读后感模板6篇,感谢您的参阅。

坛经的读后感模板6篇

坛经的读后感篇1

“当一个人对一个处于逆境中的人产生扶持、援助之欲望,并实施了自己的高尚的行为之后,他的心里一定回感到有一种温热的的暖流富有炽感地流过,从而让自己的灵魂得到了净化”————曹文轩

心中的大峡谷遥远而美丽,心中的女孩儿飘渺而迷人,根鸟放弃过、坚持过、体验过、享受过……他经历的一切一切由一个梦而起,小说归根是小说,充满了并不真实的幻想与浪漫。我不可能经历到这样的事,永远不可能。即使这是真的,我也决不会在这样急速奔跑的社会中抽出时间去追逐一个纯粹的梦,我想,谁都不会的。我们是麻木的,天上飞着白鹰:哦……鹰啊,还是白的,挺新鲜,飞去吧,我还有事要干。梦里有让自己砰然心动却不曾相识的人:我怎么会梦到这样的人呢?他谁啊…算了,不想了…累死。脑子中出现美丽的大峡谷:嗬,景真是不错,这会是哪呢?人做的梦还真是奇怪啊……

根鸟的信念是一次次丢了又拣回来的。他一直在追,但是现实又经常羁绊他的脚步。摔倒时他无比的狼狈,如同一个醉汉醉倒在街上,拿着酒瓶狞笑着唱着自己也听不出调的歌,样子恶心而难以理解,冰冷而无比孤独。当他又找到信心向前进时,他那放光的眼睛俊朗而坚定不移,因为一切的困苦都会让人变的更成熟。这也许就是一个人抱着信念行路时所要经历的吧:摔倒决不能就地躺下,要撑着地,站起来。

根鸟是个逐渐走向成熟的青少年,这时的他像我们一样,感情丰富,容易爱,希望爱,追求爱。当他面对喜欢的女孩的时候眼神中透着可爱的羞涩,想看身边的她却不敢转头,当女孩子接受他时又怀着诚挚的心与女孩在一起。这感情,实在明亮,实在纯洁,但,实在难寻。当根鸟离她远行,独自面对生活时,他总会回忆起她,回忆起那份感情,即使在黑夜里,在寒冷中,嘴角也会泛起甜甜的笑,笑里有思念,有幸福,也有分离的苦涩,望着月亮,边在心中呼唤女孩的名字,边进入梦乡。感情——让人哭得痛苦,笑得开怀的药剂,珍惜一切的感情,让心,跟着它跳动。

坛经的读后感篇2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最诚挚的。在假期间我找到了这样一位,它就是《繁星·春水》。

?繁星·春水》是些精美的诗篇,每一首宛如天上的明星,荷叶上的露珠,晶莹纯净,清新隽永,令人沉迷其中。

我感触最深的是冰心对倾注的爱,在《繁星》里有这么一段,让我感动不已:

母亲啊!

撇开你的忧愁,

容我沉酣在你的怀里,

只有你是我灵魂的安顿。

多么情真意切啊!在读诗前我也了解了冰心的资料,冰心从小体弱多病,害怕生人,只与母亲依偎在一起。久而久之神圣的深深植入冰心心灵中并成为她一生歌颂的永恒主题。

母爱是伟大的,我小时候也经常生病,有一次半夜我突然发高烧,为了不让我哭,打针时抱着我。输液时时刻盯着吊瓶看看液体输完没,为此,她一夜没睡......

当我还在学习时妈妈端来水果为我加油,当我淘气地蹬掉了被子妈妈总会捡起重新给我盖上。这,是妈妈的爱。它时时刻刻萦绕在我身边,成为我生活的旋律。

?繁星·春水》中不仅有爱的篇章,还有许多蕴含哲理的乐章,如《春水》里写的:

我不会弹琴,

我只会静默的听着;

我不会绘画,

我只会沉寂的看着。

这段话给了我很深的启发:是啊,不会弹琴,那就用心聆听。不会绘画,那就默默欣赏。不要自卑,也不要刻意掩饰自己。接受别人的优点,学会欣赏吧!

当我们漫步海边,看着美丽的夕阳,看着那一抹抹霞光:当我们走进山林,看着奔腾的瀑布,看着那一股股山泉。这时,就可以用心去聆听泉水叮咚,去欣赏那夕阳带给你的美好感受。

?繁星·春水》开阔了我的视野,陶冶了我的情操,使我受益匪浅。它如一杯茶,似浓似淡。

它浓浓的,芳香无比,像一朵傲雪的腊梅。

它淡淡的,沁人心脾,如一只出谷的幽兰。

读它,就像品味一杯纯美甘甜的茶。

坛经的读后感篇3

?平凡的世界》这是我迄今为止读过最长的一部小说,由书及人,似乎也是对我们成长历程的一种映射,一次心灵洗涤。

全书中,路遥以一部全景式地表现中国七八十年代城乡社会生活为背景,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安和孙少平两兄弟为中心,刻画了当时社会各阶层众多普通人的形象;劳动与爱情、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日常生活与巨大社会冲突纷繁地交织在一起,深刻地展示了普通人在大时代历史进程中所走过的艰难曲折的道路。

?平凡的世界》是一部现实主义小说,但它又不是一部普通意义上的现实主义作品,它有浓厚的通俗小说的元素,带给读者超越一般批判性小说的阅读快感和种种人物关系的戏剧性的转变,都非体制意义上的“优秀小说”可比。再入人物关系的紧凑,最明显的是阶级斗争的牺牲品郝红梅童鞋,最后成了向来不受关注的田润生童鞋的媳妇,分别影响了孙少安和孙少平兄弟俩生活乃至命运的大能人胡永和、也代表了作者的悲观主义生活态度。

路遥为我们讲述地不只是那个久远的年代,更是一种人生应有的信仰和追求,亘古不变。整部作品中,孙家兄弟个性鲜明,自立自强,敢爱敢恨,最后都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了自己,改变了孙家的面貌。对比当今时代,这是一个喧嚣浮躁、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平,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

对自己而言,路遥所刻画的主人公的成长经历,也给予自己满满的正能量,也更能让自己在前进的路上看清自己。

坛经的读后感篇4

有一种称呼,叫做母亲,有一种力量,叫做母爱。

对于写亲情的文章,我早已司空见惯,然而从来没有哪一篇像《疯娘》一样,每读一次,都能让人泪流满面。

文章以一个儿子的口吻记叙了自己的母亲——一个疯女人与自己的故事。起初,文章介绍了一个来自外地被人唾弃的疯女人,然而作者奶奶的一个决定改变了她的命运。

她成了作者父亲的媳妇,成了家中传宗接代的工具。不久之后,她果真不负众望,生了个大胖儿子——作者小树。对于这个贫穷的家庭,她变成了只会消耗粮食的负担。狠心的奶奶要赶走她。然而她的举动让我第一次震惊了:她将自己碗中的饭扒一半到锅中,眼巴巴地望着奶奶,示意她只吃半碗饭,只求别赶她走。虽动了恻隐之心,奶奶还是狠心将她赶走。她走前的惟一要求,竟是抱抱襁褓中的儿子。那一刻,她笑了。

可怜的母亲就这样离开了儿子,我不禁有些厌恶那狠心的奶奶,对疯娘的同情也油然而生。

然而故事并不能这样就收场。离开多年的疯娘回来了。她能从一堆玩耍的小伙伴中一眼认出自己的儿子。而原本对她日思夜想的儿子呢?竟然感到万分丢脸,对她不理不睬。看到这里,心里不是滋味,有对疯娘寻子感到不值,也有对小树不孝感到气愤。

她再次被愧疚多年的奶奶领回了家。重新回家,她学会了做好多事情,然而小树,对她仍十分冷漠。又一件事改变了他们的关系。

那天,下了雨。小树被同学嘲笑有一个疯娘,感到很生气,和同学扭打在一起。这一幕被送伞来的疯娘撞见,她英雄一样地冲进去举起那同学,走出去,扔进了水塘。接着,又对小树露出了讨好的神情。小树被吓呆了。在感动的同时惊叹于瘦弱的她怎会有那么大的力气。在母爱面前,哪有什么不可以战胜的呢?那天,小树喊了她“娘”,她高兴得像个孩子。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着,小树上了中学,奶奶也去世了。每天中午给小树送饭的担子就落到了疯娘身上。在母爱的指引下,她顺利地走完从家到学校的路,竟从未迷路。有一次,她还给小树送去了亲手摘的桃儿。小树高兴极了,夸她越来越能干了。而就是为了这句赞扬,疯娘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小树在山崖下找到了娘的尸体,虽然嘴角的血已凝固,但她手中仍紧撰着一个鲜红的桃。几年后,小树将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放在了母亲的坟头……

悲惨了一辈子,最终命运之神也没有眷顾这位伟大而不平凡的母亲。但同时,她是幸运的,因为上天赐予了她母亲的身份,让我们看到,即使精神有缺陷,母爱仍很清醒。

坛经的读后感篇5

一直没有正式看过这本名气很大的书,现实中有人亲人一个个离世,大家总说这是现实版的福贵,大抵猜到了书中讲述的是一个怎样悲惨的故事;但是真正摊开来读,还是几度掩面哭泣,几乎读不下去,真的是太惨了。

福贵作为地主家的儿子,吃喝嫖赌,一路活到老;不管他受什么样的罪,都是咎由自取,并没有觉得心痛。

到是福贵的妻子家珍,贤良淑德,对福贵不离不弃,本来儿女双全,却一个个失去,最后还得了软骨病,真的看得内心极度煎熬,老天也真是不公,为什么要这么对一个善良的人。

还有福贵的闺女凤霞,乐观开朗的女孩子,却得病变成了聋哑人,还好嫁了个歪脖子的好男人,在街坊邻里间都有口皆碑的,结果难产去世,真的气得我想把书摔在地上。

又看了葛优和巩俐的电影版,与原著有点区别,福贵身边的人离世的原因更适合那个年代了;我也是几度中断不敢看了。虽然巩俐演得很坚强,但是没有我心目中家珍的柔弱。

看完以后,掩卷长思,书中更多地反映了是那个动荡的年代,活着就是最大的幸福,活着不是为了什么,活着本身就是活着的最大意义。那么身处和平年代的我们,究竟是为什么活着?

还记得上小学的时候就经常在夜里问自己,我为什么活着?那时候有很多梦想,楼上楼下,电灯电话;村里还经常停电,大概初二的时候,家里才是整个村里少数装电话的人,初装费就要一千多,现在家里座机基本都没了,大家也习惯了,免费送都没人要。

但是那时候很开心啊,没有手机,周末就是跟小伙伴去天桥掏虾,去人家地里偷红萝卜,红薯,烧一堆火,红薯用泥巴包起来放进去烧,拿出来可好吃了,这辈子没吃过那么好吃的红薯;现在周末躺在家里吹着空调,感觉颈椎疼,一身肥肉。

初中开始打篮球,然后一直看nba,那时候的梦想就是去美国看nba,结果去纽约麦迪逊花园广场看了尼克斯,去布鲁克林看了篮网,然后因为时差在山呼海啸中居然睡着了;也是形式大于内容了吧。

以前觉得香车美女跟自己遥不可及,现在买了百万豪车,身边也一直不缺美女;猎艳的好奇心也少了,大概什么东西都唾手可得的时候,就索然无味了吧。

自己从小就认为活着就是要走人生主旋律,在年轻时就要奋斗,然后娶妻生子,买房买车,积累财富。也去游山玩水,也去放荡夜场,但自己都知道这些不是人生主旋律,偶尔为之可以,但是不能当饭吃。所以自己从来也不去羡慕那些辞去工作周游世界的人,不羡慕那些抛妻弃子成就伟业的人,普世的价值观不是世俗,而是让自己心安的法门。

我也慢慢地活成了自己想要的样子,有钱有闲,不至于财务自由,但是也不为五斗米折腰;关键是活着到不惑之年,真的没有太多的欲望,该经历的也都经历了,也越来越喜欢独处,觉得大多数烦恼都是跟人相处来的。

以前一直觉得感受到痛苦才觉得自己活着,所以去创业,去经历四面楚歌的困境;去跑马拉松,去越野,感受身体极限的痛苦;去跳伞,去蹦极,刺激的瞬间感觉自己活着;但是现在连个恐怖片都不想看,不是不敢,是觉得完全没有必要受刺激,安安稳稳地活着比啥都强,是什么时候,自己失去了对这个世界的好奇心。

这两年,大概唯有坐下来静静地看书,写写读书笔记,与书中的人物感同身受,并反思自己的内心,每次内心的碰撞感到自己活着,明心见性,了生死。

也许活着本身就没有什么意义,就只是活着而已。和心爱的人一起走过千山万水,去国内那些没有去过的地方;独处的时候就静静地看书,修身养性,不急不躁;工作就有一说一,做好分内的事,精进自己的技术,加强团队的管理,在正确的时间和正确的地点做该做的事,不要干着活摸着鱼,一天天浑浑噩噩,这是对自己的不善,是浪费自己的生命。

这就是活着,不求大富大贵,但求问心无愧。

坛经的读后感篇6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进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这是我今天学的朱自清的一篇散文,名字叫作《匆匆》。

这篇散文讲得是关于时间的问题,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就像针尖上的一滴水,慢慢地滴进了大海里,日子一天天过去,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

学完这篇课文,我不禁想起了在家里的自己。

每次吃饭,早饭至少吃半小时,午饭吃一个小时,晚饭也吃一个小时,所以每次我都是最后一个吃完的,时间就这样让我吃走了;还有做作业时,我总是写一写,停一停,想一想,所以,我的作业写得很慢,完全没有时间概念。

我感到了自己的渺小,朱自清这么著名的作家,写那么多著名的小说,却觉得自己仍然天天在浪费时间,那我和他比起来,不是更加显得虚度光阴了吗?看来我以后要好好改一改了!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是金钱买不回来的,我以后一定不能浪费时间,要认真做好每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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