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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的读后感优秀8篇

优秀的读后感是要有完整的结构和清晰的逻辑的,读后感在书写之前一定要理清整体思路,以下是好文档范文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荒野的读后感优秀8篇,供大家参考。

荒野的读后感优秀8篇

荒野的读后感篇1

寒假里,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创作的《荒野的呼唤》。它向我展示了在一个充满竞争的世界,只有强者才是生命的主宰者。

书中主人公小狗巴克他单纯,活泼,习惯了舒适安逸的生活。直到被园丁拐走,从而走上了一条不归之路,生活一落千丈。被卖出的巴克最初无法适应那颠簸困难的环境,它反抗、挣扎逃脱,但发现自己太弱小,遭遇鞭抽棍打,同类相残,以及生活之难,经历多次失败后它深深地明白只有自己不畏缩困难,不断学习成长,克服各种障碍,让自己变得更强大,才会获得成功。几经努力,巴克最终成了狼群首领。

巴克的一生经历,让我想起二年级发生的一件事情。那时,我刚换了新学校,之前一直没有接触英语,对英语几乎一窍不通。记得有一次,老师同大家一起玩“up”or“down”的游戏,“down”,老师一声令下,我自作聪明的站了起来,却引来了大家的哄堂大笑,各种嘲讽迎面扑来。顿时,我脸涨得通红,恨不得眼前有条地洞直接钻进去。从那以后对英语课,我一点兴趣都没有,甚至还有几分讨厌。

但我知道,如果英语不行,怎么能实现我要做全优生梦想呢?此后,我暗下决心,一定要通过自己的刻苦努力把英语给追上来。每天放学后,我独自留下来学习英语,不会读的主动请教老师。制定学习计划,每天早上和临睡前都主动看积木英语或听磁带……我十分努力地去学习,经过长时间的积累,我的英语成绩突飞猛进,上课能听懂老师在讲什么,课堂上也活跃了很多,能积极大声地回答问题。现在也会用口语对话与同学们交流,同学们都投来惊讶的眼光。

这本书,使我明白了,在这个充满竞争的世界,懒惰与退缩是不能生存的,要想给自己生存的空间,就必须争取,就必须让自己不断变强。

荒野的读后感篇2

?荒野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创作的中篇小说。

作品讲述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的巴克被偷着拐卖到原始荒野当雪橇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由于人类文明的长久熏陶而向大自然回归的本能和意识。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橇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约翰·桑顿的解救让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彻底打碎了巴克对于人类社会的留恋,从而促使巴克坚定决心,毅然走向荒野,回归自然。

该作延续了杰克·伦敦小说的“生存”主题:生命总是在不断挣扎求存的过程中获得意义与力量。

这本书不是写巴克这只狗,而是通过弱肉强食来反映人类。所以在生活中我们也会像巴克一样,会遇到种种困难,我们也同样会徘徊在人生低谷,我们必须勇敢的面对,顽强的与生命对抗,才能战胜困难,拥有更好的明天。

本书告诉我们,原始的丛林生存法则;想要生存下去,就必须做生活中的主宰者,这便是弱肉强食。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不管是在自然界还是我们人类,适应社会发展才可以生存,生活中不免有很多问题,有天灾有人祸。有顺境有逆境,我们要强大自己的内心,面对困难,不泄气,不气馁。顽强面对挑战。适应生存环境,提升自己生存技能,才能生存下去。

荒野的读后感篇3

最近,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让我感慨万千。作者杰克·伦敦带我走进动物的内心世界,让我能以动物的独特视角去审视这个世界。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叫做“布克”的圣伯纳狗、苏格兰牧羊犬混血狗。有一天,巴克被可恨的园丁助手莫纽尔卖给了狗贩子。经过很久的路途,布克被转手给了一个在雪上传递公文、信件的邮递队。它与雪橇队里的朋友们风雨同舟,共历坎坷,生活得有趣而艰辛。但布克还是被长期的辛劳击垮了,它的朋友也一个一个地离开了它。当布克正被愚蠢的新主人哈尔鞭打时,好心的约翰·桑顿阻止了哈尔,收养了布克。布克在桑顿的身边感受到爱的力量,和他寸步不离。但布克在一次外出打猎时,约翰·桑顿遇害了。布克回到了家看见了桑顿的尸体,心痛不已。最后,布克在荒野的声声感召下,汇入了自己的归宿——狼群。

布克是胜利者,它是他伙伴中唯一的幸存者。我觉得生活像一个火场,一旦你体力不支倒下去,你就失败了。如果跌倒后不能尽快地站起来,越积越多的悲伤会把你彻底打垮,将你的`灵魂吞噬。只有坚持到最后的人,才能生活下去。

一个人,如果屈服于生活。那这个人永远都只能是弱者。如果你不屈于生活,锻炼自己、更加努力地面对生活,你会在一次次的磨练中成长,成为当之无愧的强者。和布克一样,我们在生活中也会遇到低谷。如果我们坚强地与命运作斗争,才能战胜它。如果我们逃避困难、对困难视而不见,你永远只会失败。

弱肉强食,适者生存,这是每一个生物的生命守则。

荒野的读后感篇4

主人公是一个十三岁的男孩贝克,他和阿尔伯伯来到哥伦比亚寻找传说中失落多年的“黄金之城”。在一天狂欢节上阿尔伯伯和市长莫名其妙的遭遇了绑架,贝克和双胞胎兄妹定下决心解救他们,靠智慧拿到了地图,自制简单木筏航海。贝克年龄虽小但他知道比别人多很多的生存技能,所以他们顺利地通过了鲨鱼出没的大海,建造帐篷躲避雨林中的美洲豹,利用鱼油保护皮肤……

然而,当他们费尽千辛万苦抵达印第安人的圣域时,劫匪已经提前一步等待他们,而贝克他们的善良获得了科吉人的帮助,救出了阿尔伯伯与市长……

这本书十分好,我推荐大家去看看:“读一本书,多一条命”这是书上告诉我们的,在我们深陷绝境,没有食物,没有水,没有救援,面临着重重危机时,我们可以运用这本书上的一些求生手段,帮助我们逃生,所以我们应该多读这类书。

“永远保持微笑,只要活着就有希望”这是作者告诉我们的求生法则,不管我们的处境有多么恶劣,我们都乐观地去面对,坚持到最后就有希望,要镇静从容,努力求生,不能绝望。

这本书上告诉了我们许多作者亲身验证的绝境求生技巧以及让人受益终身的道理,我认为这本书才真正是人的良师益友,从这本书看出作者是一位乐于分享的人,他愿意通过书这种渠道来告诉人们求生知识,让人在陷境绝境中获得希望。

荒野的读后感篇5

寒假里我读了杰克·伦敦的《荒野的呼唤》这本书,文中的巴克令我肃然起敬。他从一只宠物狗,最终变成了野性十足的狼首领。

巴克从前的主人是大法官,它过着养尊处优、无忧无虑的生活。可是当它被运往北方做拉雪橇的狗时,命运从此发生了变化。当巴克被木棍打过之后,它学乖了,知道了弱肉强食的生存法则,当巴克把斯皮茨干掉后,做了狗队的首领,带着狗队走南闯北,从此巴克就一帆风顺了吗?并没有!各种考验等待着它……在极端恶劣而又残酷的环境下,巴克的野性在慢慢地复苏。巴克有着父亲的庞大身躯和力量,也有着母亲的灵敏和智慧,从而使它生存下来。正当它奄奄一息的时候,是一位名叫桑顿的人救了它。可是有一天,一群印第安人闯入营地,把桑顿杀害了,巴克愤怒到了极点,野性暴发,把印第安人全部杀死。最终,巴克走投无路,走向森林成为了狼族的首领……

从巴克身上我学会了——向着目标前行,不向困难低头,学会生存。是啊,人的一生不可能一帆风顺,如果我们一直生活在温室里,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那么一旦离开了父母这把保护伞或是遇到了挫折,我们便会无所适从。所以我们应该像巴克一样学会生存,勇往直前,向着目标去努力奋斗。不怕失败,遇到困难要冷静思考,仔细观察,在困难中成长,在失败中坚强,不断磨练,精心准备,抓住机会,这样才能成功,成为王者。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弱者只有挨饿,弱者只能被欺凌。“适者生存”的法则永恒不变,我们要随着时代的变化而进步,否则只会被淘汰。

荒野的读后感篇6

这个星期里,我读了一本叫《野性的呼唤》的书。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在不经意间,被人偷运到了北方,在自身的努力下,终于成为了叱咤风云的一代狼王在这本书里,令我最敬佩的就是那条新一代的狼王巴克。它那从骨子里出来的勇猛与顽强的生命力深深令我折服。

巴克原来生活在一个大法官的家里,由于大法官一家人很喜爱这条看上去十分强健、相貌堂堂(按狗的标准)的狗,所以,巴克有了许多狗望尘莫及的特权。

但快乐是短暂的,巴克被买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方,开始了生涯中最难过的一段日子。每天卖命的干活,如果反抗,会有一顿毫不留情的鞭子向他挥来。

渐渐地,巴克在这冰天雪地的北方成长了起来,身心更加坚强了,胆量智谋也随着巴克的身心成长而日益壮大了起来,像日上中天的太阳,蒸蒸日上。

从根本来说,巴克的血液里流淌着狼的血液,在北方这一段时间里,它狼的本性一一复苏,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它可以成为最优秀的狼,是一条狼王的好料子。

一天,巴克在一片树林里看到了一头狼。通过接触,他们成为了好朋友。那头狼正准备把巴克带到狼群,和它一块生活。但巴克听到主人的喊声时,毫不犹豫地回到了主人身边。

由于主人死了,巴克才踏上了寻找那声令它痴迷的狼嚎。找到狼群后,几条狼想要将巴克驱除出去,巴克以一敌群,成为了众狼公认的狼王!

这本书宣扬的是一种不屈的精神、一种野性,希望大家能找来读一读。

荒野的读后感篇7

在暑假期间,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叫《荒野的呼唤》这本书。刚拿到这本书我就喜欢上了它,第一眼我在封皮上看到的是两只有着黑白相间的绒毛的大狗,它们都在冰天雪地里生活着,一个坐立的遥望远方,一个则吃力的向前行走……看了封面我就有种迫不及待打开书的感觉,之后我捧起书细细的阅读。

小说记叙了一只名叫布克的大狗,从小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有一天,布克不小心被狗贩子卖到了加拿大,开始与吃不饱的恶劣环境抗战。它被卖给了一支雪橇队,与队里的雪橇狗们同舟共济,共度坎坷。但是,它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正当它奄奄一息时,却被好心的约翰·宋顿收留,布克并感受到爱的力量,在约翰·宋顿遇害后,布克知恩图报。最后在荒野的声声召唤下,加入狼群。

读完这部小说后,我心情感到格外的沉重,特别是读到最后一段,约翰和所有营地成员被印第安人杀害后,布克愤怒地报了仇,并坐在埋没约翰的水塘边静静地愣神,惨白的月光洒泼到湖面,使得一切都是那么朦胧,那么凄惨,到处弥漫着血腥的气息。我好像身临其境,不禁升起一丝对布克的怜悯之情,想起它与约翰结识后所经历的快乐和忧愁点点滴滴中流露出他们彼此之间互相的关爱。看到这儿,我的泪像断了线的珠子刷啦啦的往下掉。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还有:它生动描述的介绍了一个人与狗的故事,主人公布克为了生存,在一次次的拼博与战斗中,都坚持下来。这本书告诉我们:只要坚持,永不放弃,而且会运用智慧,小菜一碟。

荒野的读后感篇8

看了这个故事,多么冷酷无情的人都会潸然泪下。它写了一只狼狗的故事,这只狼狗,叫布克。布克先后换过多个主人:法官、法兰夏、派劳特、哈尔、查尔斯、梅西子、宋顿。可布克最后只选了宋顿作自己真正的主人,为他赴汤蹈火,献出生命也在所不惜。为什么?正因法官把布克当作玩具,法兰夏等人更是把布克当奴隶对待,只有宋顿,把布克当作朋友!与它玩,与它说话,与它比赛跑步……当宋顿惨遭印第安人杀害时,布克十分悲愤,愤怒地扑向不知必他自己强大多少倍的人,并咬死了数十个人。正应了那句老话:士为知己者死。

布克虽然是一只狗,但它是忠义还是实实在在地打动了我。

忠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历史上的忠义英雄比比皆是:投江的屈原;千里走单骑、义释曹操的关羽;背水一战的韩信;抗倭英雄戚继光;金戈铁马辛弃疾……

看看精忠报国的岳飞吧,他驰骋沙场,为国杀敌,忠心耿耿,立下不少战功。他还有着打进黄龙府,迎回二圣的雄心壮志,最让我感动的还是他在风波亭就义之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我岳飞以身许国,虽死无恨。

再看看同朝为官的奸臣秦桧吧。他外表看起来对宋高宗一片忠心,内心其实奸诈无比。他在金兀术帐下时呆了十几年,当年金兀术对他略施恩惠,秦桧便回国作了卧底。

秦桧见利忘忠、见利忘义,连一条狗都不如!相比之下,布克虽说是一只狗,却比秦桧——人还要懂得做人(对布克来说是做狗)的道理!

孟子曰: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秦桧做到了么?还有,秦桧的做法算得上忠义吗?相反,岳飞便是我们的忠义典范!

此刻时代不一样了,可我们依然需要忠义这种传统美德,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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