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自己有最佳的阅读体验,写读后感是最佳选择,我们可以在读完一些文字后认真起草一篇读后感,下面是好文档范文小编为您分享的经与营读后感1000字模板7篇,感谢您的参阅。
经与营读后感1000字篇1
写过好多次了,最近突然感觉懂了这本书!
上个月有一天晚上电脑键盘上洒了半杯水,匆匆忙忙关机拿去修,回宿舍的路上和家人打电话。之前每周和父母打电话的时候都会讲很多,如果碰到什么开心的事、难过的事,都会和父母讲一讲。
我本来想说下电脑的事还有些别的,刚说完花了100元冤枉钱拆机,我妈就迅速转移话题,然后我爸说了我弟偷偷买了第三台手机,偷偷带到学校玩。我爸低着头,我知道他是不好意思和我直视,太难过而不好意思被我看见他的情绪、他的表情、他的眼神。低着头的时候又刚好能看见我爸的满头白发。
顿时我就不想讲我最近碰到的难过事了,突然想到百年孤独里也是这样。第一代女主老了之后瞎了,全靠在家中多年的记忆生活,也因此不再出门了,但是其他人谁也没发现她看不见了,她也不和其他人说。我猜她可能是看到听到其他家人的悲伤,就留存了自己的,不和他们说。
而其他人也是。
第一代双胞胎兄弟里性格冷静的那个,闹革命的那个,革命失败回来也没和其他人说过什么,只是自己在工房里把金子融化打成金鱼,再等价卖出去。
所有所有,《百年孤独》里这个家族的人都是这样。他们居住在一起,因为过分亲密而变得陌生。《百年孤独》里太多太多悲伤,阅读的时候作者却没有对这方面过多的描写,书里的角色没有因为自己碰到的不幸而歇斯底里,没有“黑化”,只是默默藏在心底。
这个家族的所有人看其他人很伤心,所以就决定不让自己的伤心污染其他人,把一切都埋藏在心底。
“报喜不报忧”
川端康成的《山音》,主角信吾也是,半夜突然醒来,听到山音,被恐惧深深笼罩,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叫醒枕边人,独自一人溺浸在恐惧彷徨之中。信吾在生活中也有种种不顺,却无人述说,同时信吾作为旁观者,无法代替当局者作决定,无助和无力反映在梦里就是“山音”,信吾半夜醒来,听到山音,独自一人承受。
虽然我最后还是和父母说了难过的事情。
但是我突然想到除了父母也只有寥寥几个朋友可以讲讲这些,有的事情连这寥寥几个朋友也不能讲。有的时间和谁都不能讲,像信吾一样半夜醒来的时候,工作时间的时候,家人朋友忙的时候。
更何况,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和另一个人感同身受。
“人生就是孑然独处,没有一个人了解别人,人人都很孤独。”——赫尔曼.黑塞《雾中》
不过我很喜欢英国国王亨利八世写的《pastime with good company》,里面有一句台词:“结交真诚的朋友是世上最好的事。”
非常赞同!
经与营读后感1000字篇2
我推荐朋友读读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的《红星照耀中国》。
书中记述的1936年是中国国内局势大转变的关键一年:日本依然用高压手段威胁中国接收广田三原则,大规模增兵天津和华北,德国和日本签订防共协定。战争一触即发,智慧之光何时照耀中国引导全民合力抗战?带了当时无法理解的关于革命与战争的无数问题,斯诺于六月间由北平出发,经过西安,冒了生命危险,冲破了国民党以及资本主义世界对中国革命的严密的新闻封锁,进入陕甘宁边区,成为在红色区域进行采访的第一个西方新闻记者。它不仅是一部采访录,还是一部详尽的历史资料。在诞生后的七十多年里,一直是许多国家的畅销书,是国外研究中国问题的首选读物。
斯诺首先在当时苏区临时首都保安(即志丹县)和毛泽东同志进行长时间的对话,搜集了关于二万五千里长征的第一手资料。然后,经过长途跋涉,他到达了宁夏南部的预旺县,这已经是和国民党中央部队犬牙交错的前沿阵地了。最后他冒着炮火,从新折回保安,由保安顺利地到了西安。当他回到北平时,正是西安事变爆发前夕。他在北平首先为英美报刊写了许多篇轰动一时的通讯报道,然后汇编成一本书,书名是《红星照耀中国》。这是一本真实描述红色中国的着作,使西方世界第一次了解了中国共产党。
作者以出色的纪实文学技巧记录了正在成长中的红色苏区一幅幅立体而丰富的影像,描绘了中国共产党人和红军战士坚忍不拔、英勇卓越的革命斗争,以及西安事变爆发前夕毛泽东、周恩来、彭德怀、林伯渠、徐海东等中共领导人对时局的看法以及他们各自的传奇经历。除了领导者,斯诺还描写了许许多多的黎民百姓,从火车上偶遇的老者,到飞夺泸定桥的敢死队员,还有穿得破破烂烂、头上拖着辫子的农民,这些普通人是组成陕北苏区最真实鲜活的画面。
“我以前从未见过任何中国青少年有这样一种人格尊严……随着我更深入苏区,我发现在这些红红脸蛋、欢乐愉快、精神饱满、忠诚不渝的“红小鬼”身上,洋溢着一种令人惊奇的青年运动的蓬勃精神。”斯诺看惯了羸弱无助的中国孩子,“红小鬼”表现出的蓬勃朝气让他着迷。随后接触的那群历经二万五千里长征的红军战士震撼,“有时我几乎不能相信,只是由于这样一批坚决的青年,有了一种思想的武装之后,竟然能够对南京的千军万马进行了群众性斗争达十年之久。”斯诺笔下的苏区普通百姓活灵活现,真实生动,他们的精神状态,折射出当时蕴藏在民众思想里的智慧之光,这是正义的力量,也是中国的希望。
“读史使人明智”,在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周年之际,中华民族复兴之时,再读《红星照耀中国》,不仅让我们重温抗日战争那段非凡的历史,领略真实鲜活的红色中国,更能深刻地理解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夺取中国革命胜利并成功领导中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原因。
经与营读后感1000字篇3
说实话,读完《活着》,内心真的被余华给震撼到了。是怎样的一个人,经历过什么,才能写出这么一个伟大的作品。它描绘了二十世纪中国惨淡生活,让我看到了当时社会的残忍与底层百姓的无奈。同时,主人公福贵的不幸遭遇也令我感到痛心,尽管之前他有着种种陋习,但在社会背景下,终究学会适应生活。我惊讶于他于生活的勇气,敬佩于他对命运的无畏,也因此懂得了活着,不仅仅是活着。
苟活,并不是唯一的生活目标。苟且地活着,没有信念,就宛如一具具行尸走肉,肉体还在,灵魂却不翼而飞了。就像鲁迅所说的“有的人活着,但他已经死了。”这,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活着。真正意义上的活着,不是简单的生存于世,也不是不惜一切代价地生活下去,而是对生活,对人生充满着希望,对未来充满信心,不管他贫穷与否,但起码他精神上是富有的。早期的福贵便是苟活于世,但后来经历了大风大浪,终究懂得了什么才是真正的活着。对这个世界有付出,有努力,有信心,才能算是活着,活过。
不惧命运,努力活着。这个世界,向来是不平衡,不平等的。有的人一出生就家财万贯,有的人奋斗了一辈子还是一无所有。这是命运的安排。但是,命运并不是不可战胜的,人活着,就是为了与命运搏斗。著名的作家史铁生与小说中的福贵一样,便是这样的例子。他因为某种原因,导致他下半身残疾,只坐在轮椅上生活。命运给他开了个玩笑。但是他却不服命运的安排,他通过文学创作,给我们展示了他强大的毅力和生命的伟大。
学会为自己,为他人活着。在你呱呱落地的那刹那,你注定不是一个人为自己活着的了。你有着父母,或许有兄弟姐妹,各类亲戚,所以你代表着就不只是你一个人了。你活着的意义,也不只是为你个人而活。对于父母,他们抚养你长大,教会你做人的道理,为了感谢他们,你必须要好好活着,等他们老了,去赡养他们。对于兄弟姐妹和亲戚们,要互帮互助,在他们有困难时,给与力所能及的帮助,不负你们流淌着的血液之间的关系。小说中的福贵,最后也明白了这个道理,在他身边所有人都先他而去,只剩他自己时,用钱买下一头老牛,作为自己最后的朋友终老。
活着,多渺小,而又多伟大的一个词。不同的人,活着的方式都会不同。有人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有人却迷失在世俗中,无法自拔。在读《活着》之前,我也曾对自己活着的意义感到迷惘,不知所措。但是,《活着》一书却给了我明白了活着的意义,小说中的福贵也是一个很好的参考例子。我想,从现在开始,我知道我以后该怎么做了。
活着,不仅仅是活着。
经与营读后感1000字篇4
在寒假时,我读了一本书,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它的名字叫《狼王梦》。
母狼紫岚为了完成自己死去的丈夫黑桑当狼王的遗愿,希望自己的儿子当上狼王。为了能让快出生的孩子吃上乳汁,它冒险去猎人的鹿场抓小鹿,聪明的叼走了一只小鹿,可是就在它快跑到山洞的时候,猎人的狗追了上来,狗追了它几里路,到了死路,它只好坐在路上,惊吓大白狗,但是大白狗很快就发现只是虚张声势,已怀孕的狼是不堪一击的,它不敢动,因为一动小狼就在肚子里有生命危险,大白狗疯狂的撕咬,终于生下了三只小狼,可还有两只小狼,它既得保护生下来的三只小狼,又得顾全在肚子里的两只小狼。这时候,我真想跑进故事里,狠狠的踹大白狗两脚,紫岚不惜一切代价保护小狼,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过了一会儿,情况终于有了好转,剩下两只小狼出世了,紫岚可以动身反击了,它猛扑上去,把大白狗吓走了。但,不幸的事发生了,本来就有点阴的天空,下起了暴雨,还刮起了狂风,它必须把小狼叼回洞里,可是紫岚一次只能叼走一只小狼,而且离它们的山洞有几里远,它一只一只的叼走,到了最后一只时,它想睡觉了,但突然想起还有最后一只小狼崽,当去的时候,已经晚了,紫岚叼回了最后一只小狼的尸体。风雨太大,自己的猎物早已丢失,看着自己饥饿的小狼,脑子闪过一个念头,只好把自己死去的那只小狼吃掉,用吃了死去的小狼生产的乳汁来补充其它小狼的体力,我也了解紫岚的心思,它是迫不得已才吃掉小狼的。
它给小狼都起了名字,最壮的那匹狼叫黑仔,中间毛色蓝蓝的是蓝魂儿,性格懦弱的叫双毛,唯一一只母狼叫媚媚。之后就开始培育小狼,它先培养和黑桑长得最像的黑仔,每一次哺乳时,它都让黑仔都多吃了很多乳汁。在母亲的偏袒下胆子也过人,同龄的孩子还在洞里玩时,它已经可以捉草兔子了。可是它在捉一只田鼠时不幸被金雕叼走。虽然黑仔死了,但紫岚并不放弃,开始培养次子蓝魂儿,可蓝魂儿最后不幸中了猎人的圈套,被捕夹杀害。它又开始培养最小的儿子双毛,可是命运之轮好像在和它作对,双毛在狼王争霸时被狼王打败吃掉了。虽然它一次次的失败,但却没有摧毁它的信心,它仍不放弃,最后把希望寄托在自己唯一的女儿媚媚身上,希望媚媚找到一个很棒的伴侣,媚媚找了伴侣卡鲁鲁,紫岚为了成全媚媚和卡鲁鲁,让出了山洞,盼望自己的狼孙成为狼王。可是可恶的老金雕又想打狼崽的主意,为了保全狼孙,它和老金雕同归于尽。
这是一个关于亲情,关于爱,关于梦想的故事。紫岚为了完成黑桑的遗愿,连自己的生命都奉献出来了,这使我很感动。紫岚的身上体现出一种伟大无私的母爱,为了小狼不惜付出时间,付出精力,付出青春,付出爱情,既使让它牺牲自己,也无怨无悔。平时对我们这么好的人,也只有父母,为了让我们成才,他们不惜一切代价,一直为我们默默无闻的奉献,时时都替我们着想,还不图回报。有些人说:“他们是我们的父母,理所当然应该为我们付出。”我说:“你们错了,错的太离谱了!父母生我育我,一生都在付出,直至花完所有心血!我们又给父母做过什么?”我们以后长大了一定要多孝敬孝敬父母,现在要努力学习,这就是对他们最大的帮助,另外帮他们多干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减轻父母的负担。
紫岚在培养儿子成为狼王时,很多希望都破灭了,但紫岚却没有被击垮,一直坚持不懈,为梦想而奋斗,它这种必胜的信念和坚韧、顽强的意志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的。在生活中,器乐班老师的一句话总浮现在我的耳边:你们今年学,明年也一定要练,学器乐不要半途而废,做事不管有多大的困难,也不要轻言放弃,只要坚持下去,就会获得成功。这启发我们,学习一定要凭借坚毅的性格坚持下去,永不言败,这样就会取得成功!
经与营读后感1000字篇5
龙应台在这本书中说过一段话:“对于行路的我而言,曾经相信,曾经不相信,今日此刻也仍旧在寻找相信。但是面对时间,你会发现,相信或不相信都不算什么了。因此,整本书,也就是对时间的无言,对生命的目送。”
看着孩子小时候的照片,龙应台不禁感叹道:时光飞逝如河;当她希望孩子能在离别前能回头一瞥,但现实中孩子坚决离去的背影令她感到心落。她写道: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不断地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当龙应台目送父亲从大学离开时,内心对父亲的感恩及悲怜油然而生,当她目送父亲的棺材进入火葬场的炉门前,更多地让她明白生与死的课程。
孩子的成长,对于作者而言,更多带来的是无奈与孤单,犹如一只孤零零的小鹿,迷茫、失望。当她去机场接孩子回家时,她递给孩子的伞却遭到了孩子的冷语拒绝;当她与孩子在英国街头散步时,孩子的“你简直就像个没见过世面的五岁小孩”震撼、刺伤了她,她也感叹道:“我们这一代人,错错落落走在历史的山路上,前后拉得很长。同龄人推推挤挤走在一块,或相濡以沫,或怒目而视。年长一点的默默走在前头,或迟疑徘徊,或漠然而果决。前后虽隔数里,声气婉转相通,我们是同一条路上的同代人。”
面对生死,她感叹道:“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面对寂寞,她说:“有一种寂寞,身边添一个可谈的人,一条知心的狗,或许可以消减;有一种寂寞,茫茫天地之间‘余舟一芥’的无边无际无着落,人只能各自孤独面对,素颜修行。”面对友谊,她说:“兄弟,不是永不交叉的铁轨,倒像同一株雨树上的枝叶,虽然隔开三十米,但是同树同根,日开夜合,看同一场雨直落地,与树雨共老,挺好的。”面对家庭,她说:“家,一不小心就变成一个没有温暖、只有压迫的地方。外面的世界固然荒凉,但是家却可以更寒冷。一个人固然寂寞,两个人孤灯下无言相对却可以更寂寞。很多人在散了之后就开始终身流浪。”
龙应台不仅在表达亲情、友情方面细腻,她的古朴的笔风在刻画细节中也是可圈可点的。“车子骑到沙滩,风轻轻地吹,像梦一样温柔,但是你能看见,那是一片不能走上去的海滩;反抢滩的尖锐木桩仍旧倒插在沙上,像狰狞的铁丝网一样罩着美丽的沙滩。”表面上看,这是对沙滩的环境描写,但实际上,它反讽了当今这个时代的祸乱与危险。为什么这么美丽的海滩却不能过?因为海滩上布满了隐藏着的地雷。为什么尖锐的木桩要倒插在海滩上?因为那是一国与另一国的土地纷争……她在这篇文章末写道:“有时候,时代太残酷,你闭上眼,不忍注视。”
?目送》,是一个时代的人的深刻反思,它描绘了亲情,友情,用幽静的笔调写尽了世态沧桑。她写了失败和脆弱、失落和放手,以新的眼光看透人性。这是一本属于这个时代的生死笔记,深邃、美丽。
经与营读后感1000字篇6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呐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生命的存在一直是人们研究的命题,包括活着的意义,活着的方式,活着的价值。读完余华的《活着》,重估生命的价值,对生命产生了一种敬畏和珍惜之感。
主人公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忌惮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当然毁掉这一切的还包括当时的社会和人们的愚昧。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他亲手埋葬了自己的六个亲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殊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但是,无论怎样,经过了颠簸坎坷之后,福贵依然活着,尽管他是孤独的。正如作品的结尾:“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上坦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他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的来临”。
作品的结尾依然符合整部作品冰冷低沉的格调,并没有给人以光明的希望,冷冰冰的现实摆在眼前的时候,油然而生的竟是对生命的敬畏和对生的渴望与追求。正如福贵那样,无论发生什么样的事情,能活着就是好的,只有经历过生离死别,世事沧桑才会知道生命的价值。
?活着》是一篇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只有合上书本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由作品提供的故事的残酷造成的。毕竟,作品中的亡家,丧妻,丧女以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具备轰动性。同时,余华也不是一个具有很强煽情能力的作家,实际上,渲染这样的表达方式是余华一直所不屑的。余华所崇尚的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而所有的情绪就是在这种娓娓叙说的过程中悄悄侵入读者的阅读。这样说来,《活着》以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了一次对生命意义的哲学追问。
余华在作品中写过这样一句话叫我印象很深刻:“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人的一生,漫长而艰难,你并不知道会遇到什么。但是能活着就是好的,活着需要勇气,是勇气让你面对所有的风雨,并且告诉自己,没有放弃生命的权力。要相信,没有到不了的明天。若非死别,绝不生离。
经与营读后感1000字篇7
既然有许多事都放不下,就别放下,糟踏了光阴。“圣人”也需“凡人”衬。
对于《红楼梦》的结局,我有甚多不满,可有人对我说,“既然你不满,林黛玉最终抱憾而亡,贾宝玉出家为僧,那你觉得,什么样的结局是完美的。”的确,我对甚为不满颦儿之死,颦儿素日也是叛逆角色,终日只想一展才华,违反了古时“女儿无才便是德”之说。颦儿在文中的才华是不容置疑的,我实是钦佩,也为她那种叛逆而佩服。可她为何不能叛逆至底?贾母素日疼她,更疼宝玉,他俩二人想要结为连理枝,贾母也未必反对,她竟不去争取,偏自寻苦恼,气死了。可细细思量,她素日多疑,即使嫁于宝玉,也难免会被气死。她又不似凤姐会借酒撒泼,怎生向贾母开得了这口?她的力量是如此微薄,在贾府她毕竟不像宝钗那样得人心。宝钗为人圆滑,讨人喜欢,她最终也是无法无法摆脱父母之命嫁于宝玉,最终独守空房,也不免令人觉得有些惋惜,“金簪雪里埋。”再说宝玉,最后看破红尘,做了和尚。难道做和尚真是最好的结局吗?若是如此,世人都改为僧。我的想法太极端了。“你死了,我去做和尚。”预示着这一切,好似一切皆前定,无法改变。我不满的是宝、黛二人最终仍是无法逃出命运的束缚。那人又对我说,“宝玉,做和尚已不是为黛玉而做。宝玉不做和尚,还能做什么?去追求功名利禄吗?”是啊,细度之,对于宝玉而言,这不失为最好的结局。他已淡薄名利,对他而言此皆身外物。追逐名利,让历史重演,看着自己的后代再来上演这“红楼梦”吗?他看似没有摆脱命运的束缚,但命运业已不能束缚住他了,他既不是为颦儿去做和尚,那就是为自己,他也不像世人为了“得道成仙”,而是了无牵挂,看尽红尘。那人还对我说,“做和尚的有两种,一种是为了逃避,还有一种就是为了面对。”我想逃避的那些就是“看错红尘”的,而面对的才是真正“看破红尘”的。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
以前就想写一些关于红楼梦的文章,一则因时间仓促,二则笔下无文,所以也就搁下了。近来又重读红楼,实感其中趣味,故写此文,希与古典的'朋友们共赏。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呢。
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该说来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也全是女子,自然而然地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们的家族是因为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这里的是是非非是“剪不断,理还乱”,让人看到古时婚姻的纰漏,它们往往全有父母处理,什么“指腹为婚”,更为可笑的是,他们有时从未见过面便稀里糊涂地成亲了。而且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因为那样可以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被淡忘了,她们又何苦进宫呢?皇帝姥儿们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这一出出的悲剧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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