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的作文肯定是需要我们洞察事物本质,加深开掘深度 ,写好作文在接下来的语文学习中起到很大的作用,以下是好文档范文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写读后感700字优秀作文6篇,供大家参考。
写读后感700字优秀作文篇1
在看了《朝花夕拾》之后,我对当时的旧社会有了新的认识,我也认识了一个真鲁迅。
鲁迅,他弃医从文,因为他知道,学医只能治好他们身体上的病,不能改变旧社会的人的落后,迷信的思想,所以他选择了从文,《朝花夕拾》便是鲁迅的代表作之一。
在《朝花夕拾》一书中,衍太太这个人物也多次出现。《琐记》一文中有这样几句话:“假如头上碰得肿了一大块的时候,去寻母亲罢,好的是骂一通,再给擦一点药;坏的是没有药擦,还添几个栗凿和一通骂。衍太太却决不埋怨,立刻给你烧酒调了水粉,搽在疙瘩上,说这不但止痛,将来还没有瘢痕。”衍太太看似十分好心,可烧酒是烈性的,不但不能治伤,还会使伤更重。衍太太还教小鲁迅偷东西来卖钱:“也许你没有留心。到大厨的抽屉里,角角落落去寻去,总可以寻出一点珠子这类东西……”
与衍太太形成对比的人物,正是鲁迅的保姆——长妈妈。当小鲁迅想要一本《山海经》时,长妈妈看似不在乎,却已经牢记于心了。过了十天或一个月。长妈妈便把《山海经》买来了。你可能会认为没什么大不了的。可是长妈妈不识字,把《山海经》读成了“三哼经”,这肯定会造成一定的麻烦。而且,当时正值过年,店铺都关门了,想要去买“三哼经”,必须要敲一敲书店的门……可见长妈妈是多么疼爱小鲁迅啊!
但在书中,鲁迅本人并没有直接写出衍太太与长妈妈的性格特点,还用了相反的语句来描写她们。在描写衍太太时,作者鲁迅先生仿佛在赞扬衍太太的好,实际上他却用了讽刺的手法,写出了衍太太的自私、虚伪。而在写长妈妈,看似在写她的不好:睡觉摆成“大”字形,迷信……实际上,作者通过描写,长妈妈的“不好”,写出了长妈妈对自己的照顾,这也是本书的亮点之一。
鲁迅笔下的《朝花夕拾》让我仿佛回到了那个年代,看到了他身旁的善与恶……
写读后感700字优秀作文篇2
在常人眼里,狼是残暴、冷酷、狡诈的代名词,从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子野心等成语,以及《东郭先生和狼》、《狼和小羊》、《小红帽》等古今中外的寓言童话中都可以看出人们对狼发自内心的痛恨与厌恶。可是,翻开《狼王梦》,透过沈石溪笔下母狼紫岚那短暂而悲壮的一生,我却读到了另外一种触及灵魂的狼性。 小说中的母狼紫岚为了完成公狼黑桑当上狼王的遗志,将希望寄托在下一代身上,对狼崽们展开了一系列的教育。可惜,天不遂狼愿,她一次又一次的努力,却换来了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四只小公狼相继死去,无奈之下,她只好把做狼王的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并且最终为了狼孙的安全,不惜与金雕同归于尽&b&b
小说情节扣人心弦,使我完全置身在了狼群之中,我的心也随着紫岚一家的命运悲欢而起伏。有人读完这部小说,批判紫岚野心太大、贪心不足,叹息她是个被权力欲望扭曲的可怜的失败的妈妈,而我却更多地被紫岚的信守诺言、执著梦想和无私母爱所打动。为了延续黑桑的遗愿,紫岚一直在坚持,这是对爱人的承诺,更是对梦想的执著!可是,谁又能想象得出,在实现诺言与追逐梦想的背后,她要做出怎样悲壮的付出啊!为了把狼儿狼孙培养成狼王,她完全牺牲了自己,默默地承受着生活的艰辛,成长的困惑,失子的痛苦,老年的孤独&b&b在生命的最后时光里,她毅然与狡猾可怕的鹰中之王大金雕玉石俱焚,就为儿孙能安然无恙。这份默默付出,不求回报的母爱,直可惊天地、泣鬼神,洗刷狼类的千秋骂名!
读了《狼王梦》,我认识到万事万物都不只有一面,我们要对狼去掉偏见,重新认识。从古到今,我们给了狼太多它本不应该去承受也无法承受的谴责,作为自然之子,掠夺本是狼的生存法则,冷酷与绝情本是狼的本性,而残忍与狡诈则更是一匹出类拔萃的狼所必须拥有的财富。
读罢《狼王梦》,掩卷沉思,母狼紫岚仿佛从遥远的天际向我走来。她不再像《小红帽》里 狼外婆 那么可恶,也不再像蒲松龄笔下的狼精们那样作恶多端,而是显得那么坚毅,那么慈爱,那么有血有肉。一声凄厉苍凉的狼嚎震荡我的心灵,那是大自然中的英雄豪杰唱响的一曲生命赞歌!
写读后感700字优秀作文篇3
之前,我没有太多的接触狼,对狼也不是很了解。但读了沈石溪的《狼王梦》后,我对狼的看法大大改变。狼在我的眼里不再是仅仅残杀猎物的恶魔,它有情有仇,又爱又恨。它会让自己活得有尊严。但是,这一切的自信、顽强、勇敢都来源于幼狼时父母对幼狼心态及身体上的塑造和培养。
所以,本书就重点描写了母狼紫岚花很多心血在培养自己的儿子上,希望其中一个成为狼王。这一切都因为自己丈夫未能满狼王梦,就被野猪咬死了,她想让儿子成为狼王!
一开始,紫岚有些偏爱于她的大儿子黑仔,因为黑仔长得极像他的父亲黑桑,眼神充满了杀气,体格强壮。紫岚对他抱有极大希望,费尽心思栽培黑仔,使他拥有比同龄狼更大的勇气。可就因为他勇敢,在洞外等待母亲捕猎归来,被金雕叼走了。
蓝魂儿代替了黑仔,但是由于紫岚逼着蓝魂儿和同龄狼捕猎一定要冲在前头,结果中了猎人的计,紫岚赔了脊梁骨已被压断了的二儿子。紫岚心痛万分,然后狠心将它给碎尸三段,她要让猎人半张狼皮也得不到!
该三儿子双毛来代替了,但因为自己的冷落,双毛自卑、内向。经过几番周折,双毛明显自信多了。可与狼王交战时,狼王在最后发出自信一吼,双毛顿时变得胆小、自卑,然后被击败。紫岚心里有说不出的苦涩。可怜的狼啊,付出了多少心血,却得不到回报。她只剩下一个女儿——媚媚了,紫岚把她嫁给了卡鲁鲁——一个出类拔萃的大公狼。最后,为了她的狼孙不受同样的苦,她与曾吃掉过黑仔的金雕搏斗,狼死雕忘。
多么伟大的母亲!我想她一定认为自己身亡是值得的。可我又不得不叹息这个不美满的结局对紫岚实在有些不公平。唉,这谁又能说得定呢?也许是紫岚要求太过高,也许是紫岚有些偏心,或许是狼崽们警惕性不高……但我坚信她是位好母亲,我想她已经尽力了。但愿媚媚的孩子中有一个成为狼王吧!
谢谢沈石溪的《狼王梦》,它让我看到一个不一样的世界,虽然故事情节让人读得心惊肉跳,狼世界让我觉得无比残酷,可这种曲折的情节正是本书的闪光点!
写读后感700字优秀作文篇4
今天,我读了《狼王梦》这本书。记忆深刻,使我有很多种感想。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母狼紫岚一直一直有一个心愿未了,那就是让自己的子子孙孙成为新一代狼王。它是一只有着远大理想又美丽的母狼。生下了一窝狼崽,三公一母。就在把它们培养成新一代狼王时,狼崽们都死了,它的狼王梦破碎了。最后,为了保卫自己的狼孙,为了自己的狼王梦。它于恶雕展开洙死拼搏,最后于恶雕同归于尽了。
母狼紫岚为了孩子们浪费了自己宝贵的青春,变成了一只衰老而又丑陋的老狼,付出了巨大的精力和心血,“眉眼间凝结成一团阴云”“几颗门牙在营救蓝魂儿时被捕兽夹时夹崩断了”“嘴角边褶皱纵横”“一条受伤的前肢吊在胸前”“左肩胛歪仄成不规则的萎形”“残缺的唇鄂间滴漏着倕液”。紫岚在水面看到了自己的丑陋。
紫岚让我想起了母亲们,她们为了我们这些未来国家的栋梁辛苦努力的抚养我们,虽然紫岚最后并没有完成大公狼黑桑的遗愿,但是却让我们深深的感受到伟大的母爱。不仅如此,这本书中还有很多很多的好词好句等着我去学习去体会。
假如还想了解更多内容。请买一本回家看看吧。不说了,不说了,我还要去书的世界学习,在书的海洋里畅游了。拜拜!
写读后感700字优秀作文篇5
在我家的书架上, 摆着一本美绘版的《狼王梦》。看到这个奇怪的题目,我的心里就生出一串疑问:是谁用一生的时间来完成自己的梦想?这个梦想是要成为狼王吗?于是,我带着种种疑问迫不及待地翻开书,几乎是一口气把它读完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大自然文学家——沈石溪。他的书将故事性、趣味性和知识性融为一体,语言生动形象,令人感触至深,他一出新书我就会买,可见我对他的喜爱之深。这本书讲述了这样一个遗憾的梦:母狼紫岚生了五只小狼崽,为了让自己的儿女登上梦寐以求的狼王宝座,它用尽一切办法,但总是一次次地失败:黑仔被金雕叼走了,蓝魂儿被猎人的捕兽夹夹住了,双毛则被自己的自卑感害死……并且,它(紫岚)为了这个美丽的梦,浪费了大量青春,葬送了美好爱情,放弃了宝贵生命。而命运之神,却总是与它擦肩而过……
作者通过写动物而写出了人间万象。同人类社会一样,大自然也有温和与残忍之分,善良与狡诈之别。我从书中读出了生活的艰辛与拼搏,爱情的欢愉和幸福,还有对儿女的绵绵母爱。紫岚拥有远大的梦想是好的,有这种上进心也是正确的,但我认为不能为此就放弃青春,放弃爱情,放弃自己宝贵的生命呀!实现自己的梦想要从小目标做起,一步步向上挺进,这才是正确的。
读了这本书,紫岚的那种深沉的母爱不禁让我为之动容。紫岚苦苦训练自己儿女的过程是一波三折的,淋漓尽致地描写出了爱恨情仇,悲欢离合。这本书给人以极大的心灵震撼,又给人深刻的反思;看着这些动物的生命历程,我们仿佛看到了人类自己。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目标小不要紧,但要有一颗上进心;奋不顾身地追求,去勇敢地付出,一步步稳扎稳打,一直向更高一层的梦想去努力,才能造就成功。
?狼王梦》——一本引人深思的书。
写读后感700字优秀作文篇6
作者围绕着地坛,用一种平和而坦然的语气叙述着那些与地坛相关的人与事。诉说着那古殿檐头浮夸的琉璃,诉说着淡褪了的门壁上炫耀的朱红,同时,对于在地坛里的那对多年来相濡以沫的老夫妇,对于那个热爱歌唱的小伙,对于那个不幸失聪的女孩,作者也用一种旁观者的眼光,静静的在一旁凝望着那一幕幕悄然发生在地坛中的不起眼的故事。就像是这个园子的历史见证者。
很喜欢史铁生那细腻的笔触和那种娓娓道来的口气,没有过分的情感波动和浮夸,也许瘫痪的病痛让他煎熬过,愤恨过,最终认清了,接受了,平静了,形成一种看透了尘世的坦然和从容,那样的一种淡定,便渗透在文笔中了。正因为如此,在那些文字中,时而透露着的睿智,时而又流露出真挚朴实的可爱。人生经历了那么一遭,已经没有什么能让他生出愤怒和狭隘的情感了,因而就能坦荡荡的,随性表露任何他想表达的东西,大约是如此,才会动人。
对于史铁生而言,地坛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存在呢,在文章的开头似乎便有了答案“……我常觉得中间有着宿命的味道:仿佛这古园就是为了等我,而历尽沧桑在那儿等待了四百多年”,在史铁生看来,他与地坛的相遇是一种命中注定的结果,于是这么多年来他便再没有长久的离开过地坛了。而读完了整篇文章,我更觉得那片荒芜的园地就是他的心灵的栖所,在作者双腿残废后的最初几年中,在他迷茫或消沉的日子里,他便摇着轮椅来到地坛,在那里久坐。
我便在脑海中浮想,想象着那个颓然的史铁生,他的轮椅停在一棵苍黑的古柏树下,秋风飒飒,伴着那个孤寂的黑色背影,整个场景似乎充满着世纪末的气息。最初的那段日子里,史铁生正经受着灵魂的'煎熬,他思考着自己生存的意义。双腿就这样忽的一下没了,不但是身体,似乎连心灵也没勇气前行了。谁经历了这般挫折,短时间怕也难得想个明白,想个透彻。而那个人烟稀少的园子,则仿佛提供了一个绝佳的场所,宁静却还不至于荒凉衰败,身处于大自然中,凝听风声和鸟鸣,调理纷乱的思绪,简直再好不过。在那座地坛里,他就像在自家的后花园里一样自在,尽管那是个公共场所,但我却觉得那更像是他的地盘,因为没有人能向他一样熟知地坛里的每一棵草每一株木,史铁生的轮椅车印日复一日的碾过同一条路径,他呆在那里,看着那些远在他出现在这个世界上时就已经存在的古树上的树叶发芽,变得葱绿,泛黄,最终凋零,又重新发芽。日复一日的共处,让史铁生最终把自己的灵魂与这座地坛相连,或者更准确的说,是这座地坛,让史铁生真正认清了自己的灵魂。正因为此,只有在地坛,他才能释怀,才能毫无保留的敞开心胸,把那轻易不外露的真率留给了地坛,而思绪,则能像郁达夫的《感伤的行旅》中写的那样“over the hills and far away”
于是乎我开始羡慕史铁生能“拥有”一座地坛,大概我们每一个人内心深处都渴望这样一个“地坛”,在那里,我们可以寄托一份喜悦,或者埋下过往的忧伤。史铁生与地坛的那份牵连,也许真的是冥冥之中的命运安排,是上天给他的一份补偿。
大概他也感受到了上天的那份恩赐吧,于是他才会在纸上写下这样的话,不知为何,每每诵读这段文字的时候,内心总会涌起莫名的酸楚:
“因为这园子,我常感恩于自己的命运。我甚至现在就能清楚地看见,一旦有一天我不得不长久地离开它,我会怎样想念它,我会怎样想念它并且梦见它,我会怎样因为不敢想念它而梦也梦不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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