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完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之后,大家一定都产生了许多新鲜感悟,这时就需要写好读后感,在读书之后,读后感的写作也是很重要的,好文档范文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蚕的卵读后感模板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蚕的卵读后感篇1
极致的爱固然纯粹恢弘,但不见得值得歌颂。
故事以西斯克利夫得人生故事贯穿主线,但实则讲述了对待爱的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生轨迹。
西斯克利夫和埃德加都有极致的`爱,但道德的约束和人生经历的烙印决定了面对痛苦时人的反应。
西斯克利夫的爱恨是爆发的,气势恢宏;埃德加的爱恨则是内敛的,绵绵悠长。
西斯克利夫苦难冷漠的童年造就了性格中的破坏力,当痛苦来临且无法挽回时,就会爆发出由仇恨滋生的无穷无限的破坏力;而埃德加从小的教养约束和在爱的环境中成长的经历,促使他即便面对伤害与痛苦,仍然表现出对外部世界的仁慈与隐忍(当然,在故事中这样的性格也常被称之为软弱,但我并不认同),但无论从对亡妻的包容、怀念抑或早亡的结局,都能看到他内心不断的痛苦折磨历久弥新。
两种极致的爱也投射在了下一代身上,西斯克利夫魔掌下长大的孩子沾染着他的冷漠暴虐、缺乏同情和刻意培养的薄情粗鲁;埃德加的孩子却成为了这个小世界里最正常而充满生气的存在,善良、温情而充满活力。
结尾绅士的羸弱一时败给了岁月中被仇恨支撑的野蛮生长。但善良的本性让仇恨侵蚀成长的下一代中,最终孕育出希望。
作者将故事里每个人的人生轨迹都尽量局限于呼啸山庄与画眉山庄局促的世界里,减少每个人生命中的陪伴者,排除了许多不必要的干扰与分散,凸显这小小世界里的爱与恨无限的纯粹与爆发力。让西斯克利夫纯粹的爱恨,更像是从未长大的顽童。
这并不是一个具有对比性的故事,西斯克利夫才是故事中绝对的主角。但故事的走向和不同人生的轨迹却让人忍不住这样思考。
蚕的卵读后感篇2
我四个人物里最佩服的要属孙悟空啦!只见他拿着如意金箍棒大喊着:“俺老孙来也!”每个妖怪听了都连滚带爬的溜个没影。他可不只这么厉害,他还有火眼金睛呢!瞧!他把手贴在额头前,双眼放出金色的光芒,哪个妖精都难逃法掌!我时常幻想若是我有火眼金睛就可以帮助警察叔叔破案了!
悟空虽然厉害,但是也有怕的人……
我想你应该会说是‘如来佛祖’,那就错了!是唐僧,唐僧那菩萨心肠人人皆知,可是呀!他老是不分青红皂白地责怪悟空,连我都觉得可气,更何况是孙悟空呢……
“呆子!”咦!这不是悟空的声音吗?他在骂谁呢?哦!原来是在爱骂一头猪啊!不对!不对!应该是大名鼎鼎好吃又好色的猪八戒!在取经的道路上他最轻松了,而且他老和悟空作对,只要唐僧在批评悟空时,猪八戒就火上浇油,真是名不虚传的一头猪。
这四个人物里最老实诚恳的就是沙僧了!
沙僧不仅老实而且也时常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不过呀!他也有个缺点。那就是和唐僧一样,分不清好坏,这可急坏了悟空!
他们不怕挫折,不畏艰险,最终取得成功可真谓是“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啊!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是呀!这句话真是言之有理!不信,你看,唐僧他们师徒遇到重重危险,可最终还是突破危险,取得成功。
在取经的道路上,四人经历种种困难,都齐心协力,团结一心去克服,这种团结的精神可真令人敬佩呀!
蚕的卵读后感篇3
秋 是沉静的
我喜欢看书,喜欢无忧无虑的看“闲”书,一旦给我加任务我就对这件事讨厌无比。在教育学的知识不用考试时我看教育学的书津津有味,再结合自己的实践经验,甘之如饴,一旦告诉我教育学是要考试的,曾经的津津有味瞬间变得味同嚼蜡,阅读的是同一本书,却再也不会拥有阅读它的闲情雅致。
秋 是金色的
到目前为止没有被任何任务影响我依然喜欢看的书是《活着》,第一次接触到这本书是在初一,那时我哥送了我几本书,依稀记得有郭沫若的选集,有余秋雨的《文化苦旅》,有余华的《活着》,其他的书目就不记得了。
书我都认真的看了一遍,时间证明我对《活着》最感兴趣,从初一到现在,大概读了3遍《活着》,每一遍感受都不同。第一遍读时,被故事情节牢牢的吸引,不由自主地想知道后续情节。读时我常常想怎么会有人这么倒霉,天下不好的事情全部发生在了他身上,感觉福贵太可怜了,读书途中几度心痛。第二次读时,虽已知情节发展,但对于其中有意思的情节依然感觉不可多得,此次我对于福贵的怜悯少了一些,而是觉得人在世上可以不迷信不封建,但是得懂因果,还得服气敬畏这个因果。
秋 是浓烈的
如今再次读起《活着》,在同情福贵的同时,更加感受到作者的语言魅力,有时候就是简单的一个场景被作者描述地栩栩如生,有时候的描述让人心痛不已,你比如说有庆给校长捐血失去生命那部分,看完让人气愤揪心久久难以平复。目前这一遍还没有读完,但是现在我对福贵更多的是佩服,他有过高光时刻,也有人生至暗,当一切落下帷幕,他讲起过去好像在讲故事一样风轻云淡。
当今这个时代,试问能有几人拥有福贵这样的大心脏?生活中我们每一个人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境或挫折,在面临当下情况不由自主的抱怨难过压抑,有时我在想是不是困境真的那么大,是不是就没办法度过?或是有没有可能转变想法,我们就把种种经历包括困境当成是人生画板上的色彩,用心去感受体会它,试着在现有的基础上去创造一个更美好的生活。
清晰记得我第一遍读时,总是被满满的悲伤笼罩,被其中的悲惨事件压抑的喘不过气来,而现在我在想福贵如果没有经历其中的一波三折还会有后来的平静如水吗?一个从来没有失去的人,应该对于拥有的体验也比较有限吧。
蚕的卵读后感篇4
初读《尊严》,就对哈默这个人物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别人都在狼吞虎咽的吃饭,而他却一而再,再而三的要求劳动。在那么一群人中,他显得太与众不同了。这很显然是文章的重点人物,自然要好好挖掘。读过几遍之后,我却对这个课题产生了怀疑,对作者的评价观点产生了疑问:哈默坚持用自己的劳动换取所需,确实有尊严。可是由他却反衬出其他人似乎没有尊严。对此,我不敢苟同。我认为,此处的尊严是一种坚持、一种骨气、一种做人的原则。
另外,在文章中还隐藏着另一个可敬的人物——杰克逊大叔。为了维护哈默的尊严,他编制了一个善意的谎言,这样的一个人更可敬。这使我想起了多年前看到的一篇文章:那个冬天,雪下得很大。很多家庭比较富裕的家长给美国一所公立学校打电话,询问是否要停课。他们的得到的答复是照常上课。因为有很多的贫民孩子可以在学校吃一顿免费的午餐,如果停课,可能他们就会饿肚子。为了让这些穷孩子吃的“理所当然”,下再大的雪,学校也要上课。在答复家长询问的时候,学校仅告诉他们要上学,其他的什么也没提 。这不正像杰克逊大叔么?
有一种英雄是台前的,像哈默;有一种英雄是幕后的,如杰克逊大叔!我更欣赏幕后的!
蚕的卵读后感篇5
?乡土中国》我没有读之前心里就想乡土中国是一种以怎么样的形式反映出来的当时的时代背景,当我读完了《乡土中国》之后给我的答案是脑袋里出现一幅画面里面有的父亲和母亲辛勤劳动的背影和我家乡父老乡亲他们在田地里播种辛勤劳动的画面呈现在我的眼前,泪水悄悄的滑落下来打湿了我的衣服我开始想家人以及家乡的人民和山山水水了。虽然农村没有像城市那么的繁华但有宁静清新的空气有朴素人民,灿烂的微笑待人友善,他们懂得珍惜生活和努力创造财富。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给我们打开了认识中国农村的一扇大门。
有人也许以为这本书写的早了,对于现在的情况很不实用,我觉得倒不是。这本书的理论价值到现在还闪烁着光辉。至少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读过哪本社会学的著作在理论和语言上胜过这本薄薄的小书。
有人认为费孝通在这本书最主要是提出了,"礼治秩序"及其"差序格局"这两个概念。我倒是觉得他的成果是把乡土中国的根子挖出来了,指出来为什么我们最近百年的变迁会如此之艰难。
何为乡土中国?它的特性是什么?先生在第一篇已经很好指出来了。比如他就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当然土气不是贬义词,靠土地谋生的乡土社会很大程度是很稳定的,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他也顺便比较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习,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是信用而不是法律。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
他在谈论文字下乡的问题里面,他认为,在乡村社会很大程度上是不需要文字的,经验的传播往往是手把手的教,在一个地区住的几百年,世世代代面临的问题很大程度都是一样的,解决的办法都是一样,不需要什么理论,什么创新。当然先生在这两篇文章里面分析很多,也很深刻。
"差序格局"是费先生的独创,在书中,他打了个比方,将西洋的"团体格局"和中国的"差序格局"区分开来:西洋的社会有些像我们在田里捆柴,几根稻草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捆,几捆束成一挑,每一根柴在整个挑里都属于一定的捆、扎、把;而中国的社会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
通过这个比喻,费先生把中国传统社会的特点形象具体地表现出来了:
首先是执行私人道德。"私"的毛病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实在是一个较为严重的弊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个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物上霜"就可以显现这点。而在西洋的团体格局中,道德的观念是建立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的,团体是超于个人的存在。其次是判断标准的随机性。中国社会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会随着势力的大小而变化,对于不同的环境和人事,自然就会有不同的对待方法,我们往往讲的是攀关系,讲交情。而西洋社会将的是权,社会对每个人是公道的人对人遵守的是一样的规则,就是要互相尊重权利,而团体对个人也必须保障这些个人的权利。再次就是模糊的社会组织的界限。比如在书中提到的关于"家庭"的概念,在中国,"家庭"这词是含糊得很,可以是自己和太太,可以是加上孩子,还可以是加上其他的伯叔侄子之类的。而在西洋社会,"家庭"就是指他以及妻子,未成年的孩子,明确得很。最后就是社会结构的层次化。中国的传统社会向来就是阶级社会,上下级关系的明确规定,使得社会层次分明,乡土中国的社会网络是由等级差别的。而在团体格局中,人是平等的,是被一视同仁的。
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在向工业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城市化的过程中受到了很大的冲击。礼治秩序的全面打破,血缘和地缘的分离,剧烈的社会变迁,使得人们不再圈定在一定的范围内,而是更加迅速地流动,这就导致了更多的乡土本色被花花世界所淹没。
当然,中国的本质还是乡土的,即使她从"农业大国"到"工业大国"。中国人骨子里的私德是不会一下子消失的,却反而有一种加重的趋势,社会上盛行的"各走各路"的风气使得这个社会更加地冷漠。中国的五千年文化是孕育于农业文明中的,中国人身上的"泥土味"是不会失去它的香气的,所以老有一些"城市人"在那里鄙视"乡下人",那就有点可笑了。以上是本人看完《乡土中国》后的一些想法,其实看完《乡土中国》之后有许多的感想,但又不足以成文,所以只将能成文者呈现出来了。
蚕的卵读后感篇6
?童年》这本书是大家很熟悉的名著,因为它红色文学书籍中重要的一部,而且作为世界文化名人的高尔基也被我们熟知。
?童年》描写的主人公是阿缪沙,他的童年生活是极其悲惨的,他自幼丧父,因此被寄养在外祖父家,但外祖父的家业也开始没落,因此脾气暴躁,而舅舅等人也为了争夺家产而成天争吵和斗殴。在这样的环境里,幼小的阿缪沙受到了极大的恶劣影响,心理不健康,自闭和害怕,生活极度不开心。后来因为犯了错误被外祖父毒打一顿,又生了一场大病,从此对周围的人和环境更加不安,他感到异常的屈辱和痛苦。后来阿缪沙的母亲来了并开始指导他学习认字,但母亲的的再婚让他变得更加自闭,对周围的事情都失去了兴趣。
这时候,如果是我们,你会怎样来改变自己的命运呢?阿缪沙是这样做,他经过一个夏天的思考终于重新拥有了信息和力量,他决定用知识来改变自己的命运,于是他勤奋的读书和学习。但这并不顺利,母亲遭到后父的虐待和殴打,也时常将冷库和不公发泄到孩子身上,阿缪沙再次回到外祖父家生活,并和邻居的孩子们一起捡破烂卖,却不容与学校被迫辍学了。
后来的阿缪沙埋葬了母亲,并独立一个人生活,他受了很多苦,遭了很多罪,但他始终坚持学习,渴望用知识来武装自己,不再遭受他人的不公平对待。经过不懈的努力,他终于成长为一个优秀的知识青年,有了自己的理想和信仰,也改善了自己的生活!
幸福是需要付出的,是要用勤奋和努力来实现的,高尔基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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