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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的角读后感6篇

写好一篇读后感可以加强我们对书上思想的理解,写读后感有利于我们思想高度的提升,以下是好文档范文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鹿的角读后感6篇,供大家参考。

鹿的角读后感6篇

鹿的角读后感篇1

去年暑假,读了一遍《论语》,当时对一些诸如“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之类的好理解的句子做了背诵。对于一些不好理解的句子,一知半解的就过去了。

宋朝宰相赵普研读《论语》,有“半部论语治天下”之说,所以学《论语》对学习及做事很有帮助,我就找出书架上的《论语》书开始了第二次阅读。

起初,我认为《论语》不是整篇的文章,连贯性不强,比较零散,不便于记忆,有些句子不能理解,故运用起来也不能自如。这第二次阅读,感到有了新的理解,《论语》中的句子听起来很深奥,但仔细一想,他讲的都是一些生活中,学习上的基本的道理,孔子及其弟子说的话,多是从其自身出发,很接地气,符合实际。

比如对于“孝”的论述,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比如,对于治学的论述,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还有对于诚信的论述,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等等,都是说的生活中的道理。所以,读《论语》,要多从自身实际出发进行比照、思考、理解。学《论语》可治国,我没有考虑那么高,我觉得更适合来观照自己,帮助自己修身养性。

?论语》已经两千多年了,但读起来,感到他离我们并不遥远,他说的就是当下。读着读着,就觉得书中说的许多道理就是当今社会做事的准则,书中说的就是身边的某某人。

书读百遍,其义自见。“能近取譬”“切问而近思”,多读几遍,多想想,反思身边的人和事,就会字理通顺,学有所得。

鹿的角读后感篇2

翻看《史记》,仿若穿越时空的界限,将那些在历史上投下或多或少身影的人,投到了我的心中,依稀看见那个时代的残血夕阳……

一个文人在遭受了莫大的屈辱以后,能够忍辱负重,完成了一部伟大的史学著作。此后的几千年里,这部伟大的著作,如一座高耸的丰碑,屹立在中国文学和历史的长河之中。这个文人就是司马迁,而这部无与伦比的史学著作就是《史记》。

虽饱受命运的捉弄,但值得赞叹的是,在那般恶劣的境况下,司马迁为了完成《史记》,忍辱奋进,付出了超出常人的数倍心血,终于完成了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因此,我由衷地敬佩司马迁先生,他的执着,他的毅力,他的韧性,也和他的作品同样受人景仰。

文中《鱼肠剑》的故事给我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故事里吴王的手下公子光想篡位,成为皇帝。于是和伍子胥物色到的一位勇士专诸一起商讨计划。终于,等到了这一年,楚平王逝世,楚国对外戒备有所松懈,吴王就发派精兵攻打楚国,这样一来,吴王在吴国的势力就减弱了很多。公子光叫来专诸,让他去刺杀吴王。这天,公子光把吴王请到家里盛情款待。酒席上,吴王身旁有亲兵手持长矛守护,吴王以为自己很安全,就不停地接受着公子光的敬酒。在吴王醉酒时,公子光就假装脚伤复发,先躲进暗室。后来专诸端上一盘鱼,走到吴王面前,抽出藏在鱼腹中的匕首刺向吴王,吴王当场毙命。专诸被一拥而上的守卫杀死了。公子光见行刺成功,最后自立为新的吴王。

专诸早就知道行刺基本上有去无回,但他还是去做了,他一心为着公子光,甚至献出了生命。他十分忠诚,所以我十分喜欢专诸这个人物。

?史记》中每一个人物都刻画的如此栩栩如生,主要是司马迁在文中倾注了丰厚的情感,融入了对英雄的讴歌,使它充满了强烈的爱憎之情。本来一个史学家记述历史,只要求客观的,公正的记述,不要求抒发情感。然而读《史记》,你会很容易的跟着司马迁的思绪,为那些泪满襟的悲剧英雄感动,惋惜;又为那些奸佞的小人愤慨,汗颜。

所以读像《史记》这类的经典史学著作,首先要学会领悟人生,才能更好的去体会司马迁的心理感受,以及他对人生的看法。这也正是我读《史记》之时,最大的收获所在。

鹿的角读后感篇3

最近我读了一本威尔逊。罗尔斯写下的世界著名小说——《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名叫比利的男孩攒了两年的钱买下两只猎犬,公的取名老丹,母的取名小安,并把他们训练成优秀的捕浣熊猎犬,获得捕浣熊比赛冠军后,不幸被山狮攻击,老丹和小安为了保护比利受了重伤,老丹不幸去世后,小安很难过,开始绝食,用最后的力量来到老丹的坟墓,但终究还是永远闭上了那双有善的灰色眼睛,被上帝派来的天使就这样被收回了。他们的墓前永远留着神圣的红色羊齿草…读到这里我就忍不住潸然泪下。

有爱就有理想和坚持:小比利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两只可爱的猎犬,整整花了两年的时间,这么强的毅力,太让人惊讶了!而我呢?每当碰到难题时,我总是退缩,不去思考,从来没有坚持过,读了文章,我感到十分愧疚,而且每当我看见自己喜欢的东西时,我总会问爸爸妈妈,让他们买,虽然我也想过自己攒钱买东西,但攒了三四天就放弃了,而文中的比利呢?他却攒了整整两年的时间,实在是太令人内疚了!

有爱就有勇敢和奉献:为了训练两只猎犬,比利更是吃尽了苦头,甚至用两天两夜来砍树,把浣熊赶下来,他的一诺千金,更是让我敬佩。而我每当大型考试,我就会对父母说考的好,怎么怎么样?考不好怎么怎么样?但是考得好时,父母会给我奖励,而,考不好时我不会有惩罚,每当考的好得到奖励时,我总会觉得理所当然,而考不好时也早就把那些自己定的惩罚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我想:如果我早点读这本书,我就会早点明白,只要有爱,就有理想和坚持的品质;只要有爱,我们就有勇敢和奉献的精神。虽然为了救比利,老丹和小安永远倒下了,但他们的墓前长出只有天使才能种下的红色羊齿草!他们的精神留在了我心中,永远不会倒下!

鹿的角读后感篇4

“人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并不是为了其他任何事情活着。”余华如此写道,我感到有些寒冷,虽然我找不到任何理由来反驳这句话。

一般来说,人睡着年龄的增长拥有的一切逐渐增多。作者在这篇杰作里表达于此相反的观点,人在童年的时候是拥有一切,然后慢慢的失去一切,最后老无所依地死去。如此去讲述一个人的一生未免过于残酷,在他年轻的时候他拥有富贵,有一个“上辈子嗷了一生”才有的好老婆。然后所有的一切一点点的离他而去,作者作为这个故事的上帝是否无动于衷,还是说从一开始一切便已失控。不管如何我看到有庆那样死去的时候心里格外难受。金庸说他在写某些情节的时候会痛苦,余华也会为了主角而哭吗?在这个过程中是否如作者所说“是深感幸福”?不想讨论意义之类的,但只是为了把“一个故事讲得如此之好”是否能够让人接受,不过最有趣的是主角的名字居然叫做“富贵”。

萨特的存在主义认为存在就是一切,那么这么小说这这一观点的最好注脚了。但萨特还说过“人的全部意义在于行动”为何在这个故事里却是如此的无力?我们无法将其归结为时代,不然这本书就右倾得太厉害。我只能说余华同志隐藏得太好,作为一个纯粹的讲述者,他无可挑剔,能够将语言运用得如此本土化,不做第二人想。全篇没有看到作家跳出来评论,只是为了故事而故事。不管怎样,我愿意给这本小说以极高的评价,我没有看过余华其他的作品,但这部《活着》无疑已有了名著的水准。

鹿的角读后感篇5

童年,人人都有童年,我的童年是幸福快乐的,但他的童年却保尝人世间的辛酸,通过一个渐渐成熟的孩子的眼 光去描写他周围的世界,虽然他对自己总是谦逊地不肯多着笔墨,但却给我一个倔强,富有同情心和不断追求的阿廖沙形象。>里的这些故事在住者优荚的文笔下,个个都显得深刻细腻,引人入胜,像一颗颗珍珠,而全书则有如着这些珍珠组成的一串项链。在这本书中有两个人物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第一个当然是小阿廖沙了,当看到他的外祖父第1次打他时,他极力反抗,我不由得心升同情,恨不得上去帮他一把,让他免遭皮肉之苦。当看到他交到了知心朋友的那种快乐劲,不由得羡慕起他来,唉,我多么希望能交到知心朋友呀。当看到小阿廖沙没有书却渴望读书时,我被他那种我所不具有的精神所感动。当看到他所读书所遭受的屈辱,而落泪。小阿廖沙对小市民恶习的痛恨,对自由的热烈追求,对美好生活的强烈向往深深感染了我,也让我更加珍惜现在我所拥有的一切。

第二个人物则是小阿廖沙的知新朋友,"好事儿",从他的语言中看出他是一个热爱生活,乐观,积极向上得人,把生活中的每一件事都看作是一件好事,你就不会抱怨生活了。

从"好事儿"的身上我学到了很多 。在生活中即使遇到了挫折,但如果换一个角度,也许会变成一件好事,这又何乐而不为呢

读完了《童年》,我似乎长大了许多,书中每一个人物的身上我都找到了我所需要的东西,他们身上的精神鼓励我继续前进,鞭策着我永往直前。

鹿的角读后感篇6

今年暑假,妈妈向我推荐了一部励志小说——《飘》,这部小说使我懂得了坚强,怎样与困难作斗争。

小说开篇是这样来描述主人公的:她是一位融合她母亲——沿海一位法兰西血统贵族和她的父亲——爱尔兰后裔的一个女孩。尖尖的下巴,方形的下颚,双眼则呈淡绿色,黑黑的睫毛圈在眼睛周围,尾部还微微有点翘,带着点欢快俏皮的模样。她和所有爱美的美国南方太太小姐们一样,总是戴着帽子,围着面纱,戴着露指长手套,小心呵护着自己的皮肤,以免让佐治亚洲炎热的太阳晒黑。这个美丽的女孩就是郝思嘉。

再从小说内容上来说,一八六一年四月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郝思嘉和一对孪生兄弟——塔尔顿兄弟俩出现。我进一步了解到郝思嘉不仅是一个美丽、漂亮而且聪明伶俐,又任信的女孩,她的家庭在当地是很富有声望的,因为她的父亲是一个种植园主。

虽然出生种植园主的郝思嘉年轻漂亮、个性鲜明,然而,不幸的是,在她尚属青春年少的十六岁花季时,郝思嘉就遭遇了情场失意的痛苦。她爱上了风度翩翩的邻居卫希札,可卫希札却娶了善解人意的表妹媚兰。使郝思嘉更加不幸的是,战乱接踵而至,整个南方社会不得不投身战争岁月。在残酷的战争和艰辛的生活这双重压力下,历经磨难的郝思嘉成了一位二十八岁的成熟女性。

小说着重描写了后方家里的妇女饱受战乱的体验和感受,从战争伊始对战争怀有崇敬心理,对战争全然的支持,到因战争而带来的失去亲人的痛苦,不得不屈服于失败命运以及战后立志重建家园的艰辛历程。战争失败了,有的人因此而意志消沉,失去了原有的斗志,无法调好的心态面对战后支离破碎的生活。反之,另外一些人则克服了失败的心理,凛然面对严酷的现实,成了生活中不畏困难,重新前进在生活旅途上的强者。郝思嘉就是在生活的磨炼中锤炼成了一个生活的强者。

郝思嘉敢爱敢恨,认定自己的目标,并勇往直前,不择手段。尽管她也恨想做一个像她妈妈那样,有大家闺秀的淑女,但骨子里又有背叛妈妈的道德框框的反骨,而在她为生存而奋斗的过程中,她性格中为人称道的一面也就凸显出来了。

郝思嘉的反叛行为最集中的描述就是她怂恿卫希札和她私奔以及婚后自己经营锯木场这两件事情上,在她向卫希札说出自己要和他私奔遭遇到拒绝后,郝思嘉不犹豫地给他一巴掌。而后,为了报复,她不假思索地嫁给了卫希札未婚妻的哥哥,郝思嘉在这个问题上表现了她敢爱敢恨的个性。在她看来,哪怕是有一丝希望,也应该争取得到自己的幸福。

思嘉的性格中最能给人鼓舞的一点还是她面对现实,不畏困难的精神。综观郝思嘉的一生,从故事面对现实这一点支撑着她,她早就被挫、困难打倒了。十六岁的思嘉经历了失恋的痛苦,紧挨着就是丧夫的伤痛。年仅十七岁的她就已经成

了有一个儿子的寡妇。如果说这一切都还只是个人生活上的不幸的话,那席卷整个南方的战乱给她带来的痛苦就是人所共知的了。回到家的郝思嘉愕然发现,妈妈在前一天刚刚去世,父亲已经傻了,而这种植园留给她的却几乎一无所有。但是她没有绝望,没有气馁;她下决心要让塔拉存在下去。她亲自下地接棉花;拎着篮子在烈日下到邻居废弃的果园里挖剩下的菜蔬;骑着唯一的一匹孱弱的小马,到邻居家借种子,了解外界的情况;甚至杀了一个前来偷盗的北方士兵……

她想尽办法克服困难的勇气着实令人钦佩。

读完这篇不朽的之著,我深受感触。在生活中,我要像郝思嘉一样有不畏困难、面对现实的精神和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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