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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乐优秀作文篇1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苏联作家高尔基的一句话道出了书的重要。书可谓是众多名人的“宠儿”。历来,名人说出关于书的名言数不胜数。都说书重要,还有的更以读书为重。的确,书很重要,但我以为读书似乎更重要。读一本好书犹如春风化雨滋润焦渴的心田!沉浸在读书的世界里,更像乘坐“书”舟,遨游知识的海洋!
“闲来无事常读书”可以使我们陶醉在书中世界,忘掉一切。读书可以使人净化心灵,使人更纯洁,更真诚。不读书使人每天生活在世间凡俗。变得狡诈,变得“自李唐来,世人更爱牡丹”!当然,书是需长读的。可读书不只是眼球在字面上一略而过,而是要读出其精髓。使其道出于吾之身!这才是读书的真正含义!
就拿本人来说,虽说不是人家那种爱书如命,可也比他们少不了多少。我在完成功课时,就拿起书本,静静默读。读诗词时,感觉到诗人复杂的情感,感觉到诗人不屈于权贵,高洁傲岸的道德情操。读外国名著时,仿佛与作者笔下的主人公在一起冒险。
读书,丰富了我的生活,更使我的知识拓展,使我的想象多了一块新天地!另外,读书还是我有着成就感,这里你可能就不太明白了,现代社会人人竞争,每人都有强与他人之心!本人也不例外,与同岁孩子在一起,给他们讲书中有趣的情节,听着他们“你真行”的话语,心中感觉书给我带来了荣耀!
朋友,读书吧!书给我们带来快乐,使我们不虚度光阴,爱读书的人都是具有良好品德的人!读书,简单的两个字,却蕴含丰富的内涵,书是读出来的,而不是看出来的。书,能陶冶情操。让书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无疑是一件美妙的事。
世界上著名的文学家,文豪。都是爱书如命之人,在他们眼中,金钱不是他们所要追求的,他们所追求的是高尚的情操。不同于世人,要在污浊世界独立不移!就像北宋哲学家周敦颐笔下的莲花“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而他们所追求的,只有读书才能带给他们!书中没有瑕疵,没有污秽,只有那如同洁白的雪花,一片洁白。
不要再犹豫,读书,使你脱离凡俗,书中乃一片美好的世外桃源!
读书乐优秀作文篇2
读书对于我的人生来说是一种享受,它给我带来了精神上的快乐,增强了我的阅读兴趣。读书既能提高一个人的修养与内涵,又能丰富人的课外知识,它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如今,读书已成为我奋进学习的动力。
书籍不仅开阔了我的视野,让我学到了许多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还让我明白了人生的哲理。我十分喜欢看《意林》。里面的故事,小中见大,寓意深远,对于每一个故事我都有不同的感悟。记得有一篇文章,让我记忆犹新,那就是《血型符号》,这让我明白了母爱的沉默是黑暗中的一丝明亮,生命的结束不因爱终止。我认为这是启迪我一生的心灵鸡汤,乘载着书的海洋,我沉浸在这书的乐园里。面对每一篇文章,每一个故事,我都会一而再、再而三的'理解,努力吸取书中的精华,让它在我的头脑里凝聚成一股思想精髓。英国文学家洛克曾经说过:“读书仅仅是向大脑提供知识原料,只有思考才能把所学的知识变成我们自己的东西。”我在思考,也许只有学会如何利用知识去解决社会上的困难,才能把它转变成自己的东西,真正学以致用。如今阅读使我的写作能力提高了不少。
无尽的学涯,书籍引导我成长的方向,带领我驶向这无边的知识海洋,我会在我有限的生命里阅读更多的书籍,让它成为我的终生伴侣。
读书乐优秀作文篇3
星期六早上,迎着明媚的阳光我在细细品读起《西游记》这本书,读完后,我深受启发。
?西游记》主要讲了孙悟空出世、大闹天空、终于被如来佛压在五行山下,又描述了释迦造经,观音访僧,魏斩龙,以及玄装出世等故事。后来,主要写孙悟空等人保唐僧西天取经,一路降妖除魔,走过十万八千里,前后十四年,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回真金的经过。
唐僧师徒取经过程历经种种磨难,但他们没有丝毫退缩。他们坚韧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使我佩服的五体投地。这本书中有一种精神让我感悟最深:唐僧师徒历经的八十一个磨难让我联想到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是的,我们在生活中干一件事为什么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呢?但在一件事情当中我们一定要坚持到底、锲而不舍像小水滴一样,这样我们才有可能取得成功。
暑假里的一天,我和妈妈回外婆,正巧外婆要下地播种,我心血来潮硬要跟外婆一起去。“啦啦啦,下地了,啦啦啦啦。”我哼着自编小曲儿兴高采烈地到田地里。到了田地里,外婆就熟练地干起活来儿来,我也不输给外婆,先卷起裤脚一脚踩进田地里,拿起一把种子随意的撒,可我没干几分钟便没了起初的高兴劲了,觉得干农活是那么梢燥乏味。就在我闷闷不乐时,一个扑空踩进了一个窟窿里,摔了一屁股泥,我气冲冲地走出田地。外婆就说:“呵,你以为农活这么容易干呀,你以为粮食这么容易种出来的呀。”我准备放弃起身离开时,一种精神漂过我脑海:唐僧师徒历经了八十一种磨难让我联想到了他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外婆那么大年纪都坚持干得了农活,我才十几岁就干不了?人家唐僧师徒不照样坚持了长达十四年的西天取经,我也照样坚持下去,我也要征服农活,我再一次下田。
这本书教我们学会干一件事坚持不懈,不畏艰险!我们应该向唐僧师徒学习。
读书乐优秀作文篇4
读书是一种享受,当你遨游在书的海洋里时,你才能知道读书的快乐和轻松!是啊!书籍无时不刻的陪伴我们,带领我们遨游这“知识的海洋”! 儿时的我在"锄禾日当午,汗滴何下土。”的诗歌声中长大,每次漫不经心的端起书,看着那毫无生命的方块字,我总是大喊没意思。读书是我最头疼的事!在我心中,我觉得读书就和我不吃饭是一样的! 而上学后,我改变了对读书的看法!读书时,仿佛走在百花齐放的花园里,“清香”迎面扑来。我享受着读书的快乐!走书的海洋,我第一个接触地是《格林童话》。故事中善良的小姑娘,没主见的小马,美丽的白雪公主``````童趣生动的主人公使我知道了:要做善良的人,要学会自己独立,不捉弄别人``````我开始爱上读书啦! 读书后,我的作文有很大进步,也明白了许多道理。如:《美德花园》介绍了:在遥不可及的森林深处,繁华随四季变换流转,花朵在风中摇拽,他们是林中的精灵,是大地的宠儿。勇敢的旅人微笑着摘下一朵朵惊喜!世界上的人有的善良、勇敢、纯洁也有人自私、贪婪。这都和仙子有关!这里有十个仙子的故事,他们住在美德花园的花朵里,每一朵花都代表一种高尚的力量!我们应该做到:善良、勇敢、无私``````"人离开书,如同离开了空气一样不能生活。”让我们畅饮这“知识源头”,攀登这人类进步的阶梯。让我们做到“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吧!
读书乐优秀作文篇5
4月是一个充满书香的日子,世界读书日就要到了,我们班搞了一个“我读书,我快乐”的活动。这个活动是想让喜欢读书的人继续发展下去,让平时不喜欢读书的人爱上读书。书是一个宝箱,里面有着丰富的学识,有着育儿的道理……这次活动主要是讲读书。
活动开始了,大家纷纷高兴地坐到座位上,等着老师来。老师来了,活动开始!老师先请一些同学出来,这些同学必须根据老师提出的课文来读,读完后就讲一讲其中的乐趣。同学们都读完了一课书,把体会讲了出来,有的说:“这一课让我感动。”有的说:“这一课很让人觉得惭愧。”还有说:“这一课作者用了许多的修辞手法,让语句很生动。”老师都表扬了他们,下面的活动,是请几位同学出来讲台讲讲读书时的心情和乐趣,收获了什么。几位同学讲得好精彩,有的说:“读书是一种快乐,读了书就有知识,我收获了许多生字、词、句。”有的说:“读书就像是生活在知识的世界里,让我收获了知识。”还有的说:“读书可以长进知识,长大了就有许多知识了,我收获的也是知识!”这几位同学讲得真好,犹如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没错,俗话说得好:书中自有黄金屋。“我知道读书是很宝贵的,幼不学,老何为。说得一点不错。所以让我们争取时间,读书、学习吧!
永远记住:我读书,我快乐!
读书乐优秀作文篇6
读书伴我成长 我爱读书,如鱼儿热爱汹涌浩瀚的大海,鸟儿热爱广阔的天空。
读《大千世界奥秘丛书》,使我开阔眼界,丰富了我得知识。《地球奥秘》让你了解它变化无常的脾气,熟悉它最具魅力的地理部位,树立保护生命家园的神圣责任;《海洋大观》显示海洋无穷的力量,展现人类开发海洋的美好前景;《南北极地》有绚丽多彩的极光,积年不化的冰雪,成全结对的企鹅步履蹒跚;《动物乐园》为你介绍鲜明的动物习性,奇特有趣的看家本领;
?植物王国》春意盎然,花香满院,绿叶葱葱,有的能灭火,有的会奏乐,有的无需阳光,有的四海为家,千姿百态,个中奥妙,异趣横生;《宇宙探索》将穿过浩瀚宇宙苍穹,造访繁星点点的宇宙星空,读《西游记》,我为那精彩曲折的故事情节喝彩,更为孙悟空落 一身可贵的反抗精神而赞叹。书像磁铁一样吸引我 。在我成长的历程中,多数次,我与书中的人物一起随着情节的起起落落而悲喜,与作者产生强烈的共鸣。又是多数次,我梦见自己捧着几件新衣,递给卖火柴的小女孩……古人云“书富如大海,百皆有”。高尔基把读书看作饥饿得人扑到面包上,他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为了祖国的富强,为二十一世纪人才的需要,书将会永远陪伴我。
读书乐优秀作文篇7
我最近看了不少外国名著,除了《呼啸山庄》,我最爱看的是《雾都孤儿》。这是狄更斯作品,讲述了一个出生在贫民习艺所,一出生母亲就去世的孤儿奥立佛·退斯特的故事。在贫民习艺所,他仅仅想多要一点稀饭,就被罚被打,并贴出告示,谁领走奥立佛,可以得到三英镑十先令。后来他被一个殡葬承办人领走了。后来,因为那里的一个小孩羞辱他母亲,奥立维打了他并逃走了。途中,他遇到了一个孩子,愿意让他到自己家去。没想到,奥立佛被送到了一个小偷集团。当他第一次看见叫恰利·贝茨和躲闪儿的连个小孩偷东西,主人发现了,竟把很害怕,想逃走的奥立佛当成了小偷。最后,得知他并非小偷后,他也因被打而虚弱得不省人事。那见东西的主人布朗劳先生将奥立维收留,并对他非常好。
有一天布朗劳先生买了书,忘了付钱,热心的奥立维便独自一人去书店了。可是,那个小偷集团的南茜,遇到了他,想方设法将他抓走了。并让他和一个叫做塞克斯的人去一家偷东西。那家人发现了他们,奥立维被打伤了,其他人丢下他走了。第二天,他找到了那家,在门口昏倒了。后来,他和主人说了事情的经过,一位叫露梓的小姐相信他的话,他便在她家住下了。并且找到布朗劳先生,说明了一切。
小偷集团的一位成员,蒙克斯去贫民习艺所得知奥立维的身世,并把他母亲的得遗物都毁了。
这时,南茜因为知道奥立维的种.种不幸,却还要逼他做这做那后,她突然想去找人将小偷集团一网打尽。她躲着其他人,找到了露梓,并跟她约好时间再见面。但是,费根因为她的种.种行为怀疑到她了,南茜一出门就让一个叫诺亚的人跟踪。诺亚什么都知道了。虽然南茜已把所有成员的外貌都向露梓说了,但是她不肯跟露梓走,她认为一切都晚了,她的罪恶太深了。这就导致她一回家,就被塞克斯杀了,塞克斯也因此担惊受怕,痛不欲生……
南茜的话使人们很快抓到了很多人,此时,布朗劳先生找到了蒙克斯,发现他其实是奥立维同父异母的兄弟……他们让蒙克斯逃走了,但是蒙克斯在每钱后又走上了老路,最后病死在监狱了。
我非常喜欢这部小说大部分原因是狄更斯很真实,却又感动人的描写了奥立维的悲惨故事,也许这和他曾经很穷有一些关系。但是,在这个故事里坏人都死了,而好人大部分得到了好报。而南茜,我认为她应该算是一个好人,最后她还是很有良心地向别人提供了小偷们得很多情况。有人说狄更斯的这部小说中不少人物都太过理想化,盗贼也只是“风流人物”。不过我想,世界上大概没有彻头彻尾的坏人,何况只是盗贼。比如杀了南茜的费根,如果他真正无可救药了,那在杀人后也许并不会那么痛苦,还会认为南茜背叛了他们,死掉是理所当然的。
我想,在作者生活的年代,像这种作恶多端的小偷一定非常多,而且很难被抓住。那些小偷大概也如同这里的费根、塞克斯、恰利·贝茨和躲闪儿等人差不多,虽然每次偷得不多,但也可以衣食无忧了。而可怜的奥立维却不能。奥立维并没有像恰利·贝茨和躲闪儿那样,也变成小偷。如果他也跟着偷东西,那么大概也无法得到现在的幸福了。大概这也就是狄更斯的创作目的:“善良的人不畏任何逆境并能生存的规律”。
另外,奥立维的所作所为,比如要求添粥,打架以及逃亡和其他不听话的举动,让人们明白狄更斯描写的一些人物看似逆来顺受,但并非如此。我想,既然一个人,对自己的所作所为问心无愧,而且为了一些应得的东西不该对别人百依百顺,唯命是从。也许,一个善良的人,像奥立维;也许是某件事的受害者,像南茜。他们都有自己的想法,应该向自己所向往,认为是对的方向努力,当然,这不该是太草率就做出确定的。
我想,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当时有很多人,尤其是穷人爱看狄更斯的书的原因吧!所以,不管一个人富有或是穷困潦倒,善良还是最重要的,而且不要被困难压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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