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是一种思考的过程,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和世界,优秀的作文一定是要有明确的写作主题和深刻的立意的,下面是好文档范文小编为您分享的我喜欢的诗作文参考8篇,感谢您的参阅。
我喜欢的诗作文篇1
我喜欢的一本书德阳市实验小学五年级五班张雨婷书,被称为智慧的钥匙;书,被称为进步的阶梯;书,被称为致富的信息;书,被称为知识的海洋!我是一个爱书的人,我爱它,是因为它给我了知识,给了我快乐。我看过了许多书,如:中国的四大名著、曹文轩的书、冰心的书……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还是《意林》之“有妈的孩子是个宝”这本书,这本书是由许多个小故事组成,虽然都是小故事,但每一则故事给你的感悟可不小,这本书我只用了一天时间就将它看完了,看完以后,它使我变得泪流满面,我仿佛在一天之中就长大了许多。我觉得这本书中的一个字就仿佛重千金,它让我抛开了那些漫画书,一心一意地去读它,甚至有些故事我都看了快十遍了,可我仍觉得它对我来说永远都充满了新鲜感。就像走遍天下书为侣的作者说的一样,你喜欢的一本书就像一个朋友,就像你的家。你总能从一本书中发现新的东西,不管你看了多少遍。是啊!一本书就像一个朋友,就像你的家,《意林》也同样,我除了喜欢它,我也很欣赏它,我欣赏它的写法,因为那些故事中的事和人虽然都是可怜的,但它就是从可怜的事情中反衬出了伟大的母爱,例如:《留下一双眼睛看着你长大》体现出了小丢的妈妈对小丢那无私而又伟大的爱。《意林》这本书,它教会了我许多,也使我学会了许多,正因为这样我才会爱上《意林》,爱上读书。
我喜欢的诗作文篇2
沏上一壶香茶,让悠扬的茶香飘入我颤动的笔尖;沐浴着一缕缕阳光,让灿烂的光芒照进我漫妙的文字;抬头仰望着星空,让空浩的明月映进我平静如止水般的心房;欣赏着音乐,让欢快或忧伤的旋律流进我曲折的提纲。
“无心插柳柳成荫”我本不关心它,但梦想不允许我将它遗忘。空虚时,坐在窗前,取出笔和纸,坐上整整一天,直到月亮爬上树梢,直到公鸡啼鸣报晓;伤感事,坐在窗前,回忆脑海中的留恋,为它流泪,发出内心的哀伤和呼唤;突发灵感时,坐在窗前,任凭情感肆意流淌,不管时间怎样飞逝,哪怕写到地老天荒;闲暇时,坐在窗前,展开一段段奇妙的幻想,不管悲欢离合,还是重生与死亡,都使我难以忘怀。
忘了是哪天,朋友才女“唐伯虎”写了一首诗,犹如夏日里的秋风,吹走了我燥热的心情“闭上眼走在雨后的大地……”就像是填满心情的棉花糖,在我心中挥之不去。直到那一天,阳光融融,拂过内心小小的激动,春风暖暖,却吹过心底淡淡的苦涩。我怀着忐忑的心情,终于完成了自己有感而发的第一篇文章。虽然文笔显得很稚嫩,但,从此,我却爱上了它。
透过玻璃,望着窗外的天空,夕阳就要落下。天空涌现出彩云,随着风儿呈现出各种面貌与与万般风情。风吹过一片紫云,将夕阳遮掉了一半,那一半的残阳——似血。当一切都变得模糊的时候,我看见一双清澈的眼睛,温柔地注视着我孤独的灵魂。我茫然的望着她,她那深邃的眼神如泉水般清凉的洒在我的身上。她默默的注视着我,我也更加茫然地注视着她,仿佛时间也在这一刻静止了。她朝我自信的一笑,有如一道潺潺的溪水流进了我那颗炽热的心。
我猛然间醒悟了,那是天使的微笑,她在指引着我走向淡淡的墨香。
我喜欢的诗作文篇3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它是我的格言,人生中的成功之路,漫长崎岖,人生的成功是要磨练的,没有困难的人生,注定是枯燥的。
在一个贫穷的村庄中,一户人家的儿子们出去打拼了。
大儿子去了一个饲养珍珠贝的地方,给别人打工。小儿子的决定自主造户,去打拼。
那天,小儿子和大儿子说:“看我们谁先挣到一百万吧。”大儿子答应了。
大儿子依然在养珍珠贝的地方打工,还不停的去积累养珍珠的经验,而小儿子在寻找各种挣钱的途径,过了一个月,小儿子的账户里满了一百万元钱。
是的,像文中“小儿子”那样的人特别多,都想着要一夜之间暴富,而不去定下自己的目标,然后再去磨练自己。
第二个月了,小儿子又找到了大儿子,说:“我们看谁在一个月之内挣到十万元吧!”
很快一个月过去了,小儿子的账户里已经有了十一万元了,大儿子还在那里工作,拿着几百元的薪水,唯一有价值得,就是脑子里满满的养珍珠贝的知识。
想一个月挣几万元,这并不是开玩笑的,不过如果自己没有找到自己到底要做什么,不懂得自己如何才能让自己更加成熟的人。他就永远不可能富一生。
大儿子辞去了工作,他决定自己去创业了,而小儿子还在四处奔波。
大儿子靠着在之前对自己的磨砺,成功的挣了很多很多钱,而小儿子的生意总是破产,然后又是作别得事情,意志不坚定。过了几年了,大儿子成了亿万富翁,而小儿子只有那十一万。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没有错,在初入社会中,所有的人都没有自己的目标,都想着天上掉饼的白日梦,不去磨砺自己,那么他不会成功。
成功之路,漫长崎岖,但是要努力磨砺自己,确定人生目标,那么成功离你只有一线之隔。
我喜欢的诗作文篇4
连续几天风和日丽,气温不断升高,乍暖还寒的天气过去了,真正的春天到了。
也许您要说,我这里早就是春天了。或许您会说,我这里已经是夏天了。那我要对您说,我是多么的羡慕您啊!比我更早的迎来了春天,早就感受了春天美好的时光,或者已经度过了春天美好的时间。
在我这里,似乎一阵和煦的微风,天就暖了。一场沥沥的细雨,草就绿了。好象一夜之间,春天就来了。可是,没穿几天春天的服装,天气很快炎热了,就进入了夏天。春天在我的身边很短暂。
春天的短暂,更增加了我的新鲜感。在有限的春日里,我走进初绿的草地,踏上大自然织出的地毯,感觉既宽阔又柔软。我还要到河边柳树下,用手触摸触摸新发的枝芽,因为是它最先把春天的信号送达。我还要仔细看看喜爱的桃花,粉红色的记忆让我永远把它牵挂……
春天的短暂,更让我把它眷恋。在这温心的季节里,我要沐浴那暖暖的日光,我要尽情呼吸那新鲜的氧气,我要观赏那生机勃勃的大地……如果下了春雨,撑上雨伞走在湖畔。眼前,空中是雨水织出的丝线,水面上是雨滴击起的泡泡。
我喜欢春天,并不是不喜欢其他的季节。只是在我这里,当漫长的冬季过去时,春天宜人的气候和春意盎然的景色,更让我无限的陶醉和倍加的快乐,也更使我切实感受到了春天是新的起点。
朋友,您现在知道了吧?我是多么的喜欢春天。如果您比我更早更多的时间生活在春光里,我是多么羡慕您。
我喜欢的诗作文篇5
jay zhou, who was born in taiwanin , is my favorite singer. he has produced many loved by lots of teenagers. one of his famous songs, qing huaci, is my favorite. i like him because he works very hard, and he never gives in no matter how hard life is. when he was at school, he did not study well. but he never gave up. instead, he learned his favorite music and at last, he became a well-known singer, also a producer of music, for which he is very popular among the young.
出生于台湾,周杰伦是我最喜欢的歌手。他产生了许多流行歌曲很多青少年的'喜爱。清huaci,他的一个著名歌曲是我的最爱。我喜欢他,因为他工作非常努力,他从不在无论生活是多么困难。当他在学校,他不好好学习。但他从不放弃。相反,他学会了他最喜欢的音乐,最后,他成为了一名著名的歌手,音乐制作人,他在年轻人中很流行。
我喜欢的诗作文篇6
夏天虽然没有百花齐放的芳香,没有秋天粮食满仓的喜悦,也没有冬天漫天飞雪的美景,但它仍然是我最喜欢的季节。
夏天给人最深的印象就是炎热了。太阳总像个燃烧着熊熊烈焰的大火球,卖力地炙烤着大地。大黄狗瘫软地趴在地上吐舌头。空气里的每一丝水分似乎都被这炎热蒸发,让人觉得万分干燥,失去了力量。轻飞曼舞的蜂蝶不多见了,换来了烦人的蝉儿,像是助威,又像是抱怨地潜在树叶间一声声地长鸣。
与夏天的炎热相对应的,还有无比的"清凉"。当你一个猛子扎进水里,像鱼儿一般畅游时;当你伸长舌头,大口大口地舔着冰淇淋时;当你张开双臂,感受突然吹来的清风时;当你推开你窗户,呼吸雨后甜润的空气时,是不是觉得更加欢乐和轻松呢?
夏天又是充满活力的。树木发狠似的向上生长,长得格外茂盛,失去了春天那般的嫩绿,却长成了更成熟的深绿色。棉花、玉米、大豆、高粱,已做好了被收割的准备;其他农作物也都卯足了劲儿,向秋的终点狂奔着冲刺。
夏天还是紧张的、忙碌的,人们的每一根神经都被绷紧。看田间那些挥镰刀的农民,腰弓背驼,大汗淋漓,只想着快割快割;麦子上场了,只想着快打快打。他们起早贪黑已够辛苦了,半夜醒来还要听听窗外,可是起风了?看看窗外,天空可是遮上了云?"田家少闲月,五月人倍忙",他们身上挑着夏秋两季。
夏天是炎热的,忙碌的,紧张的,与之对应它又是喜悦的,充满活力的。夏天并不是十全十美的,世间万物都是如此。遗憾的是,历代文人写尽了春华秋实,却极少有夏的影子。大概因为春日融融,秋波淡淡,而夏呢,多半浸在苦涩的汗水里。而我,却十分喜欢这黄金的夏季。
我喜欢的诗作文篇7
我的家乡在美丽的小金县,家乡这几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人们的生活也变得越来越好了。我喜欢家乡的变化。
以前,我们住着破旧的房子,一下雨,屋外下大雨屋内下小雨,在狂风暴雨中屋子似小树飘飘摇摇。原来孩子们没有钱读书,耽误了自己最好的时光。现在不同了,国家政策好了,家家户户都修建起了漂亮的房子,每个孩子都走进了宽敞明亮的教室。啊,富有新生命般蓬勃发展的家乡!
以前,各家各户院前屋后都只种瓜果蔬菜,为了不饿肚子,不栽一株花,各种颜色参在一起,挨挨挤挤,杂乱无章,乱七八糟的院子。现在,每家都不怎么种菜了,种上了鲜花,一年四季,各式各样的,绚丽多彩。啊,香哦,芬芳迷人般的家乡!
以前,大人们常常砍树,来换取财富,郁郁葱葱的树几乎砍完了。夏天非常热大家只好坐到河边扇扇子或躲在屋子里……而现在不同了,国家有了退耕还林政策了,到处种上了树,郁郁葱葱的树林又回来了,不管是狂风还是暴雨,树林像卫士一样保护着我们。啊,森林般茂盛的家乡!
以前,人们用一滴滴汗水浇灌出来的庄稼收成不好,费了农民伯伯的一片苦心哦。现在,科技来了,这样新奇的农药,那样有效的肥料……秋收哦,家家户户堆得小山似的,啊,金库般丰收的家乡!
以前,我们这里到处是垃圾,可称得上“垃圾城”了,河里各种各样的塑料袋,这就是人们的作品呀!现在街道干干净净,河水清澈见底,天空湛蓝深远。啊,花园般干净的家乡!
我的家乡还在不断地变化着,我想在在未来我的家乡也一定会变得更加美丽的,我喜欢家乡的变化。
我喜欢的诗作文篇8
百花之中,荷花清香典雅,梅花临寒独自开,连野花也各具风姿……但我还是最喜欢国色天香的牡丹,它让我钟爱。
牡丹花在春风中欢笑着开了,开的花十分美丽。这时候,它的叶子很大,像巨人的手掌。一根笔直的茎上点缀着几朵大花。花是粉红色的,又有一点白,像一个小朋友的'脸蛋。花的中间是红色的,有一丝丝花蕊。花瓣一层一层的,像是漂亮的纱裙,紧紧包裹着花蕊。凑近一闻,牡丹花散发出一种沁人心脾的香味,使人们有一种置身于花海的感觉。这种味道,常常会引来蜜蜂采蜜,引来蝴蝶倾倒于此。轻轻用手一摸,可以摸到那细腻的花瓣,它虽然看上去粗糙,但实际上还是蛮光滑的,摸上去有一种亲切的感觉。暖暖的微风轻轻地吹着牡丹花,牡丹花在风中舞蹈,在阳光下欢笑,仿佛是一位天真无邪的小朋友,在春天的关爱下一天天快乐地长大。牡丹花很喜欢阳光,春暖花开的时节里,它茁壮成长。从远处看,它像粉色的球挂在茎上,又如一朵礼花升上天空。走近一看,牡丹花虽挨得紧,但却十分大气,雍容华贵,富丽端庄,国色天香,给人一种神秘富贵的感觉,真不愧为国花呀!
我喜欢牡丹花,不仅是因为它美丽,而且它有一种崇高的品质。牡丹的花可以酿酒,根可以做成药,十分有用。我想:“牡丹不仅美丽,连其它地方也很有用,我们做人不也是如此,在自己的最大范围,发挥自己的用途,做个有用的人。牡丹身上的品质,这不正是我们该学习的吗?”
牡丹花美丽,因为它国色天香;牡丹花品德高尚,因为它无私奉献。这样的花,叫我怎能不钟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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