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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读后感600字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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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读后感600字8篇

论中国读后感600字篇1

上个学期,我阅读了《红星照耀中国》。这本书非常精彩,在此推荐给大家。

?红星照耀中国》的作者是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1936年6月至10月,他曾远赴我国西北革命根据地,并根据实地考察、采访时的所见所闻写成了该著作。

我认为这本书精彩的原因有两个。其一,这本书展现了当时西北革命根据地的红军对革命的坚定信念,他们的精神永远值得后人学习,因此这本书具备很高的思想价值。我从中得到了启发,我们在学习、生活上遇到困难时,也要自己努力想办法去克服。“办法总比困难多”,这是我从书中学习到的道理。

其二,这本书对于人物形象的刻画非常生动,充分体现出作者的文学造诣。第八章第二节中,作者描写彭德怀时,有这么一个情节:彭德怀突然气喘吁吁地向他的部下和作者吼了一句“冲到山顶去”,然后他自己就像兔子一样窜到了山顶。短短的一句话,同时运用了语言和动作描写,生动形象地写出了彭德怀带领革命斗争时的坚定与决心。这类短小而精彩的描写,书中还有多处,在此我就不一一列举了。由此可见,这本书也具备高度的文学价值,值得我们细细品味。

同学们,让我们跟随斯诺的脚步,一起回到那个艰难困苦、充满硝烟,但却让人荡气回肠的年代去吧。我相信,你们必然会为这个伟大的国家,为那些可爱坚强的人们感到骄傲和自豪!

论中国读后感600字篇2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提高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以前对自我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可是,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此刻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样花钱,吃的自我都能够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必须道理.

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齐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齐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数量在一个地方一代一代地增长,成为相当大的村落.我生长的村子是由第二点和第三点决定的,因为我们那里没有农场,也不是以姓氏命名的村落,人们聚居一齐除了是种习惯外就是合作的需要,村子里称为“变工”.尤其是在打麦场、绞玉米和刨籽瓜时节,由于每家的劳力有限,人们会就近叫着乡邻一齐做工,效率也高,今日一齐去张三家打麦子,后天再去李四家刨籽瓜,也就是“变工”.那里没有任何商业行为,人们似乎约定俗成了某种共同遵循的规则,认为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社会学里分出两种不一样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齐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乡村属于前者,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说道,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仅有生于斯、死于斯的人群里才能培养出这种亲密的群体,其中各个人有着高度的了解.我无比庆幸自我的童年能在乡村度过,和我同龄的一代都是村子里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看着长大的,整个村子里的人都明白我,我也认识整个村子里的人,而父母这一辈的人基本上都是称兄道弟,平时见面都会很亲切地打招呼.乡村里的人都是彼此熟悉的,熟悉是长时间、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感觉.现代都市最缺少的也就是这种感觉,门对门的邻居尚且不认识,更何况楼里和小区的人,于是,在乡土的本色里开始产生出陌生的社会.

学者将东西方人民的性格作比较,说在西方社会争的是权利,而在我们的社会却是讲交情.对于这个问题,也要从乡土社会入手,它是孕育所谓现代人的摇篮,现代人最根深蒂固的共性是从乡土里带来的,也是影响中国千年的儒家文化造成的.中西方的主要区别就是差序格局的不一样,也即群己、人我的界限划法问题.西方人看重的是团体,并且公私分明,中国人则不然.就拿“家”来说,是最能伸缩自如的了.“家里的”能够指自我的太太一个人,“家门”能够指伯叔侄子一大批,“自家人”能够包罗任何表示亲热的人.自家人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可伸缩的,大到数不清,甚至天下可成一家.每个人都有一个关系网,好像把石头丢在水面上发生的一圈圈波纹,里层是和自我最亲近的人,然后就是各种交情程度不一样的人们了.

中国的本色是乡土,而此刻的主流是争相到城里立足,一些人是因为土地的有限接纳不了村里人口的增长,另一些人则是赶时髦.乡土社会发生了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就像费孝通先生在结尾所说的,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在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靠的传统的生活方案.如此,期望土地依然是大自然哺育生命的土地,期望乡村的生活更加完美!

论中国读后感600字篇3

书中作者描述的毛主席是一个生活简朴的人。

照理来说,作为共产党的领导人、多个组织的委员,生活不说是大富大贵,那也应该是绰绰有余。但事实出乎意料,毛主席和他的夫人就住在两间四壁简陋的窑洞里,空无所有,只挂了一张地图。做了十年的红军领袖,没收了那么多达官贵人、地主税吏的财产,起码会得到一些他们的钱财,但这两间窑洞最值钱的物品是一顶蚊帐。

毛主席对着哲学、知识有着极为认真的态度。为了读一本书,推掉与他人的约会。酷爱读书的他,读书时每月都会花一元的钱去读报,所以他才能成为《湘江评论》的主笔,才能给后世留下《沁园春·雪》等作品。

一直觉得那些重要的领导人都会摆着架子,不易亲近,但毛主席却喜欢坐在观众中间在剧社看戏,吃饭时与大家拌拌嘴……毛主席很爱阅读,他熟读世界历史,对英国工党感兴趣的他,不断向作者发问,最后连作者都无法回答。

俗话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毛主席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的父亲是个中农,后来变成“富”农时,就让妻儿下地干活,所以毛主席六岁就开始干农活。后来他从八岁开始在学堂读书,一直读到十三岁。刚识几个字,父亲就让他记账,过得比下人还惨。之后他和父亲争吵,离开了家,待在一个失业的法科学生家里,半年后湖南混乱,父亲送他去湘潭一家米店当学徒,而他在那里重新开始读书。他后来来到长沙,参加了正规军,反抗清廷,又在湖南的师范学校里拿到了毕业文凭。

国民党五次围剿都以惨败告终。毛主席说过,红军的最重要的一个战术是进攻时集中主力,在进攻后迅速分散。红军一般采取波浪式或潮水式的推进政策。红军的胜利首先是由于共产党的正确领导,其次是因为苏维埃人民基本干部的才能、勇气、决心以及几乎是超人的吃苦耐劳和革命热情。红军取胜的原因之一就是这种决心。

沦陷区的阴暗,解放区的明丽。那时中国的疆土就如一张树叶,只是缺了一块,而在毛主席的领导下这块树叶愈发完整。

论中国读后感600字篇4

80年前,红色的中国布满层层谜团。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怀着对中国革命与战争的重重疑问,孤身一人前往这被人刻意曲解、遭到铜墙铁壁般严密封锁的革命战略根据地。他探索红色中国,将所见所闻一点一滴的真实记录,汇编成一本书,书名是《红星照耀中国》。

近日,我重读经典,内心依旧澎湃不已。整本书以斯诺的第一视角,生动丰富地描述了红色根据地大大小小的人物与事件,他通过搜集两万五千里长征的第一手资料,与革命领导人进行谈话,运用文字的力量将这段波澜壮阔、激情燃烧的岁月鲜活地呈现在我们眼前。

斯诺的语言很平实,他没有添加过多的修饰性的词汇或者一些美化的文笔,即使朴实无华,但他笔下的人物却有血有肉,带着鲜明的特点。他记录了一些革命领导者的事迹,如毛泽东、周恩来、贺龙、彭德怀、徐海东等,对主要的历史事件也进行了叙述,如苏区教育(比如红军大学)、人民抗日剧社、长征、西安事变等。正是通过他的文字,我们对国民党政府的暴行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对横亘在漫漫长征路上的艰难险阻有了更具象的把握,对立志救民于水火、避免我亡国之祸的革命先驱更加心生敬畏。

一幕幕如画卷般徐徐展开,虽没有浓墨重彩的渲染,却令人激动不已。毛泽东夜晚在灯前认真摆弄飞蛾、百姓们“似乎毫不例外地都在从容不迫地从事田间劳动”、硝烟弥漫的战场上战士们嘶哑却嘹亮的呐喊声,让我们感受到了一个真实的苏区、一个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一段令我们自豪与骄傲的历史。

斯诺写道: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革命事业犹如一颗闪亮的红星不仅照耀着中国的西北,而且必将照耀全中国,甚至照耀全世界。80年后,正如书中所言,革命事业已经照耀了全中国,而中国也在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走上了繁荣富强的道路。

当我们坐在明亮的屋子里,当我们心安理得的接受着最完整的教育,当我们还在为各自的人生纠结忙碌着,也许没有意识到,我们正过着充满阳光与安定的美好生活。《红星照耀中国》提醒着我,即使身处和平年代,不要忘记无数革命先驱曾在狼烟四起中横刀立马,在民哀国殇之时挺起了民族的脊梁,为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冲锋陷阵、赴汤蹈火。

论中国读后感600字篇5

一位英勇的将军,指挥红军完成一次次“以少制多”的战斗,他就是彭德怀。在《红星照耀中国》中,彭德怀的伟人面纱被揭开。向我展示了一个坚贞不屈的勇士形象……

彭德怀的幼年经历深深地影响了他的心灵。他从小就有能力照顾自己,当被老师打时,“他举起一条板凳,揍了老师一下”,这一举动是多么与众不同,使彭德怀先生的勇于反抗的精神爆发出来,这就是彭德怀“不屈”精神的起点。当时社会的,彭德怀家庭破裂,他的专制祖母甚至把他赶出家门,但是,彭德怀并非“近墨者黑”,当他看到穷人饥饿、富人过着纸醉金迷生活的场面后,起了恻隐之心,他带领农民反抗,坚贞不屈地为农民而战,为穷人服务!

“为人民服务”是共产主义的核心,彭德怀的思想与共产党发生了惊人的碰撞。当他被逮捕时,面对敌人的严刑拷打“每次他又决定不屈服,坚持到第二次再说”,他像所有的共产党人一样“横眉怒对国民党的威胁,宁可倒下去,也不愿屈服”。看到彭德怀“昏过去了好几次”,从未招拱一项证据,我的内心受到了震撼,更为彭德怀这种伟大的精神所感动!

彭德怀到一九二七年才参加共产党,都说“童年是长大后的影子”,幼时的遭遇使他早已具备了一位红军战士所有的精神。当斯诺采访彭德怀时,他对战术的熟悉对时局的看法让我为之赞叹。彭德怀认为游击战是红军取胜的关键,为了压倒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主义这三座“大山”,红色游击队蓄势待发。他们宣传共产主义,不畏艰险,与农民共同战斗,是“不屈”;他们凭借极小的兵力与敌军拼博到底,是“不屈”;他在重重封锁下,“用树皮做短衫,把裤腿剪下做鞋子”,是“不屈”……是共产主义之光照亮了中国,更是像彭德怀这样战士的坚贞不屈的精神为那缕红色增添了光彩!

彭德怀说:“战术很重要,但是如果人民的大多数不支持我们,我们就无法生存。”正是他这种以人民为本,以战术为要,以坚持为钢的战斗理念打败了国民党,使红色中国闪闪发光!

作为共产主义的接班人,我们更应接下重任,学习像彭德怀那样坚贞不屈的精神,我们要有“留取丹心照汗青”的壮志,更要有“不破楼兰终不还”的精神,还要有“化作春泥更护花”的情怀……

彭德怀不仅是一位红军战士,还是每个共产主义者的榜样。他的那种坚贞不屈的精神,将在每个中国人的心中闪耀,使他们团结起来,让祖国朝着更远大的目标前进!

论中国读后感600字篇6

暑假的一天,我拿起了这本名为《红星照耀中国》的书。本以为这是一趟无聊的读书之旅,但是看完这本书之后。我陷入了深刻的沉思,因为我不光是体会到先辈的英勇无畏,更是因了解而更加地钦佩。

这本书是一本记述红军生活的书,由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而写。作者从中立者的角度,在这本书中记叙了有关红军的重要事件和红军伟人的生活习惯,还记叙了许多我们在书本上找不到的伟人事迹。这本书中也体现了作者对红军的感情变化。从最开始的害怕,到接受,到喜爱。可以体现出红军的和蔼可亲。总之,这本书让我们深刻地了解了红军。

在这本书的开头,埃德加。斯诺写他对红军不太了解,听了传言甚至怕红军身体里的病毒感染到自己身上,以至于他开始是很惧畏惧红军的。但是到后来,他看见了红军对自己的真诚和友善,以及红军将士们的大胆。再后来,他又遇见了许许多多红军的领导人,并细致地记叙了他们的一言一行,使我们了解伟人更多的生活习惯,亲切可感。

我印象深刻的还有:

这本书记叙了红军与人民的关系:每一个村子里都有一个红军军委,每一个村子里都有一些小学生愿意给红军通风报信。告诉红军国民党的动向。其中最令人深刻的,就是红军领导人的住处都没有警卫站岗。反观蒋介石,出门就必须要有几个警卫员跟着他。并且他并没有被悬赏首级。红军领导人这么放松是因为人民对他们的信任。这也体现出了一个哲理。只有爱戴人民,人民才会爱戴你。这就是斯诺渐渐喜欢的原因,也是人民爱戴的原因。

这本书还详细地介绍了红军领导人生活的家常便饭。有一次就记叙了斯诺在跟毛泽东讲话时,一只飞蛾飞来落在油灯上,毛泽东小心翼翼的把飞蛾给抓住,给旁边的警卫员看,还不时地发出笑声。这不是正是一个亲切和蔼的领导人的形象吗?

红军不是神,红军也是有血有肉平凡质朴的先辈。开卷有益,掩卷有味。这真是一本让人真切地了解红军了解伟人的书啊!

论中国读后感600字篇7

一九三七年的十月,斯诺发表了《红星照耀中国》,赢得了亿万读者,成为了当时世界上最畅销的书之一。

当斯诺走进红伍时,军中的场景让他惊讶,就这一个普通的人,他就是毛泽东?毛泽东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红军装,戴一顶普通的红军帽子,左胸上衣袋中装着一个陈旧而磨亮的铁烟盒子。他酷爱吸烟,谈笑间已经吸了几根烟。唯一让人眼前一亮的是他那爽朗的笑声,似乎可以给人无穷的力量,可以穿透一切困难、险阻。可就是这么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年轻人,他带动和指挥着一个世界上最大的革命队伍——中国人民解放军。

中餐时间到了,斯诺看到,当时的菜也是十分简单,主要吃的是粗米和馒头,蔬菜和肉早已成为当时的珍惜物品,就连他这种稀客吃的都如此简单,无法想象红军吃的有多差。但就是这样一个吃不饱、穿不暖的队伍,怎么会有精神和力气去搞生产、干革命。作为他们的领袖——毛泽东是怎么带领他们做到的呢?

斯诺漫步在陕北的窑洞中,思考着,寻找着。破旧的窑洞中,除了几件简陋的家俱,其余都是书。从古到今,从中国到外国的各种书籍,让人爱不释手。突然,他被一张挂在土墙上的照片吸引住了,照片上的正是毛泽东,他剑眉微皱,双眼望向远方,目光坚定而炯炯有神,神态自如,他浑身散发出一种神圣而坚定的气质。在毛泽东的眼中,你看不到战争留下的创伤,你更多地感受到他神情中的镇定和豪壮。多年的战火不曾在他的脸上留下任何痕迹。读后感·他是一位诗人,他的文章大气磅礴,他的思想伟大而深远,他的信念神圣而坚定——为了让千千万万穷苦的人民站起来当家作主,为了让新中国早日建立起来,没有任何困难可以阻止他,他就是平凡而伟大的毛泽东。

如果不是他的出现,中国不是现在这个样子;如果不是他的文学才华与军事才能,铸就不了这么优秀的队伍——中国共产党;如果不是他带领中国人民历经千辛万苦取得革命成功,何来如今中国的国泰民安。

在斯诺眼中的毛泽东就是一个传奇,在世界历史中,大家会永远铭记一个伟大而平凡的名字——毛泽东。

论中国读后感600字篇8

在几十年后的今天,我又一次地与作者斯诺走完了伟大的红色之路。感受到红色中国的美丽、强大。更钦佩于红色中国人民精神的不朽和伟大!

在这本书中,最令我难忘的便是那红军十万八千里长征,在20世纪30年代,中国共产党带领群众开展武装斗争,建立革命根据地。而国民党政府主席蒋介石却仍然坚持推行攘外必先安内的反动方针,决心消灭共产党及其领导的红军。从1930年起开始对根据地进行围剿。1933年五月,蒋介石组织和指挥对各苏区进行更大规模的第五次“围剿",并决定采取持久战和"堡垒主义"的新战略。中共临时中央领导人博古和共产国际军事顾问李德等人采取错误的路线和军事战略,致使第五次反围剿失败,红军被迫放弃中央革命根据地,进行战略转移。在这之后中国红军不畏艰难险阻,过草地,爬雪山,与生死决斗。

在最困难的时刻,大家甚至吃皮带,扒树皮。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伟大的共产党人仍旧用战士们的血肉拼杀出飞夺泸定桥、四度赤水河的光辉战绩!读后感·在斯诺看来,他感受到红军高度的政治觉悟,他认为红军是中国唯一一支从政治上来说是铁打的军队真正的红军一节中,作者这样描写道:“他们向来都同士兵并肩作战团长以下都是这样以为外国武官这样说,单单一件事情就可以说明红军拥有极大优势的敌人的作战能力。

这就红军军官们习惯说的:弟兄们,跟我来!而不是,弟兄们,向前冲!”同样是六个字,差别却是很大的。第一种是把自己与士兵放在了同一个位置,与士兵心连心,令一种却是把自己与士兵们做了不仅仅是等级上的区分,更是生与死的差别。

红军的长征是历史上一次大规模的战争武装巡回宣传,是一个奇迹,它体现了共产党强大的精神世界,非凡的心里素质,而这些也仅仅占了全书的一小部分。也可以说,红军的长征也仅仅占了中国革命的一小部分。但在所有人心中却又不可磨灭的精神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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