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书之后最重要的就是结合自己的感受写篇读后感,写读后感可以让我们更加深入地思考作品中的道德和伦理问题,从而提升我们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下面是好文档范文小编为您分享的读名著的读后感2000字8篇,感谢您的参阅。
读名著的读后感2000字篇1
这本小说在我国流传已久。不看不知道,一看就是为一个男人与两个女人所谓爱情纠葛引发血案的经过而叙写的一个法国社会故事。在电影中整个小说情节先简单倒叙,后平铺直叙。没有看书过瘾。端笔精琢文辞,情景描写、心理刻画既严谨又文采飘逸。还总是随人物动态形成一股自然流,包括事件情节的结构性也是不分模块、情节衔接不紧凑,读起来很累。我只有一个明显的感觉,不像国内的很多小说总是想通过事件中的暗示进行逻辑推演,来说明一种道理和现象之间的逻辑关系,然后深挖社会背景,或挑毛拣刺、或为精彩句段叫好。全书几乎没有道德伦理的说教,也毫无作者的主观意识引导。这也是流传至今,风靡世界的一个重要因素。
作品中一方面反映了当时法国上流阶层通过互相串通揭露主人公于连的爱情浪漫史,尤其是贵族和教会的权力太大,轻松掌控法律、伦理和舆论来压制社会来自不同层面的反抗,到了为所欲为的地步。也就造了于连的这样一直紧绷着勇气、理想和不惜四面楚歌而不顾的决死心态。即使失去全部自由,走上断头台还不忘争取纳米级的个性主张和宣扬人间的平等。另一方面,这样的小说,对年轻人或心态不老的人来说,总是会给予同情和默默赞许。这就是一个暗流涌动、不断积攒的社会非主流意识要么被统治者压住,要么自甘堕落,要么像马克思看透世界,留下人类遗产;要么以己之身拔刀亮剑,不做人杰,也做鬼雄。不管什么路数,也一定预示于连所面对的社会污垢产业链总是会被砸的粉碎。社会意识形态的思想硬核总是会伴随历史时间轴滚动、成长和壮大,不断使人类走向变革和推新的精神世界新阶段。
国内很多所谓的经典评论我不怎么赞同,什么“于连双重人格、矛盾性格和悲剧命运的描写,客观上也揭露了法国王政复辟时期的残酷现实状况以及由此产生的对青年一代的腐蚀和摧残。”从现实出发,于连的命运选择即使有时代的背景熏染,事件鼓动和什么必然结局,也不能就此说是一个时代悲剧的缩影。这只能说是和我们社会垃圾舆论灌输有关系。深层次的独立思考无非是你怎么看,你遇到这种情况会怎么选择。和社会协助没有一毛钱关系。作为人类个体成员无非就是几种结果,或忍耐、或路径迂回、或同流合污,再或学于连拿枪战斗。总是在人生死角用标榜个人的自由和平等来鞭笞社会很难达到死而无憾不说,也容易被社会大众嘲笑。从人类发展角度,福多预祸,祸多必反,社会总是这样前进着,只会反复,但不会返古。
还有说:“小说的副标题名为“1830年纪事”,实际上读者也可以由此而深刻地了解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我想这是高抬作者的写作用意了。司汤达给人的印象就是崇拜拿破仑,而他认可的拿破仑作为法国第二个“法国人的皇帝”,其征服欲人人共知,于连不过是崇拜者中的一员。顺自然,塑造于连的形象难免有大众思维接受度的问题。拔这么高的影响力,很难穿透历史真相。这部小说的创作的启蒙点据网络公知反映的是取自1828年2月29日《法院新闻》所登载一个死刑案件。这是阅读《红与黑》的真正采分点。尤其是在拿破仑时期,红与黑是军队和教会服装颜色,这也是作者在全书记事中暗喻主题,又迎合主题的最高明之处。这和以金庸为笔名在小报胡乱编撰武侠故事来养家糊口没有区别,但是比查良镛不知道高明多少倍。因为一个是玩文学上搬砖头,一个是通过这本书多少还寄托点自己隐藏心底的性格取向。实际就是这么简单的逻辑。
再说“小说的流传成了当时社会不读《红与黑》,就无法在政界混之谚语”的说法,更是颠倒黑白的无稽之谈。从丑的一面说,与《官场现形记》和《厚黑学》为社会提供注视点,使社会意识更垃圾有什么区别。如果拿到正堂论策,又可谓是“半部论语治天下”之传说的翻版。总是在社会教唆这种自以为情商很高的社会治理观念也一定总是会和科学发展,信仰多元化和谐之间的冲突格格不入。何谈人类福祉,何谈社会和谐。都一个门钻历史缝隙,投机取巧,何谈保家护国,更何谈科学进步和英雄辈出。
我的新发现,我国的翻译家们确实功高盖世。看了很多有数的国外名著,也确实长了不少见识,也得了许多新的感悟。但是我感觉都不如翻译家们写的《译本序》。这些国人真的是在和世界交流,在向那些思想影响力分量很重的人类思想大家学习。我是深有体会的,这些《译本序》几乎要把翻译的书不知道读了多少遍,而且读的很透。我仔细看这些《译本序》后,主观上也时常依线索对号入座,看书就轻松许多。但也不是在这种诱导中真的就丧失独立的思考。这也是最关键的。真正的笔力和文采精华浓缩的巨匠应属于我们的翻译家们。真得衷心地感谢这些人,是他们给我们打开了睁眼看世界的窗口。
粗略地看了《红与黑》,这些读后感还是感觉认知肤浅,有点草率。也没看够,以后再仔细品读,有了体会一定还要续写读后感。
读名著的读后感2000字篇2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一部老少皆宜的作品。其中充满了离奇,精彩的神话故事,每每读起《西游记》,老是会情不自禁地溶入那精彩的情节之中。
?西游记》塑造了四个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诚心向佛、顽固执着,孙悟空——正义大胆、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猪八戒——贪财好色,但又不缺乏善心,沙僧——心地善良、安于天命。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写作技艺的高超,也许作者善于刻画人物形象便是他的精妙之处。
俗话说:“妖为鬼域必成灾。”西行途中的妖魔,决不仅仅是一般困难的化身,而大都是代表着一些危害人民、无恶不作的封建黑暗势力,具有一定的现实生活的真实内容。过去曾有人把妖魔指为“农民造反者”,而现在仍有人把妖魔美化为“敢于触动封建地主阶级的统治秩序的‘娇魔’”。这些说法,实在很牵强。实际上,《西游记》里的妖魔都是一些超越了常人的“特殊”阶层,他们与仙佛一样,是可以长生的,是拥有法力的,而这里的所谓法力实际上就相当于现实中的权力。所以与其将他们看做是“农民造反者”,更实际的划分应该是将他们看做“神”这个大范围的一员,他们其实就是“神”里面的蛀虫。不但不为民谋福利,而且时常劳民伤财,大肆搜刮剥削。孙悟空,就是这些蛀虫们的克星。他对付这些人从来都不手软,尽管许多时候并不被唐僧所理解,他仍是义无返顾地将他们扫除。哪怕事后又被满天仙佛将“妖魔”领了回去,甚至招致唐僧狠心驱逐,除害护航之心全不曾改。
从东土到西天十万八千里,遇到的妖怪头子就已经有几十个,但他一条金箍棒打遍西天世界,令妖魔鬼怪闻风丧胆。并且他同妖怪斗争,大多数都是主动进攻,只要一听说妖怪扰乱人间,就决不放过。收伏八戒之后,他就对引路的高才说:“以后但有妖精,多作成我几个,还有谢你处哩。”第六十七回驼罗庄主人请悟空捉妖,悟空当即向上唱个喏道:“承照顾了。”八戒在一旁就这样说:“你看他惹祸!听见说拿妖怪,就是他外公也不这般亲热。”很能说明悟空斗争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此外,作者一再通过书中人物之口,赞扬孙悟空“专救人间灾害”,“与人间报不平之事”。在通天河畔,他不仅救下了两个“祭赛”妖精的幼儿,而且除灭了妖怪,免除了老百姓世代的灾害。比丘国、朱紫国等故事,都是孙悟空主动进攻,为民除害。他每次捉住妖怪头子之后,总要把小妖消灭干净,以免给百姓留下祸患。可见,孙悟空已经脱离了专为自己斗争的性质,而是为了受苦受难的老百姓、为了弱者而斗争。
孙悟空的形象实质不仅在于敢斗,更在于斗则必胜,故为“斗战胜佛”。他取得斗争胜利有两个法宝:一是武艺高强——这在大闹天宫中表现得尤为精彩;一是善于斗争,亦即有勇有谋,斗智斗勇。他经常变成蚊子、苍蝇、蟭蟟、虫,钻到妖精洞里去弄清妖精的底细(如黄风怪);或者根据蛛丝马迹推断妖怪的来历,然后根据这些妖怪的特点,寻找相应的对策(如黄袍怪);有时他又化为妖精的丈夫或妻子去欺骗妖精(如三调芭蕉扇)。或者赚来妖怪的法宝,反置妖怪于死地(如计盗紫金铃)。他还善于运用钻到敌人肚子里去的战术来制服妖精(如黄眉怪)。他机智灵活,随处设计,常常令妖怪防不胜防。
最后,当取经事业完成之后,取经集团所有成员都修成了正果。但我们应该注意到的是,所谓的“正果”应该只是一种喻意,和佛教的教义并不完全一致。五人中,孙悟空成佛的基本条件是什么呢?如来给他的“政治鉴定”认为孙悟空成佛是因为其“炼魔降怪有功”,可见他得成正果,完全是因为“有功”,即完成了造福人类的事业,为人类群体做出了贡献。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完成了伟大的事业,最终达到了造福于人群的目标。
唐僧师徒4人在前往西天取经的路上,共遇到了九九八十一道难关。这就好像我们成长道路上布满荆棘。最终,他们战胜了难关,取得了胜利。“功夫不负有心人”这句话用在他们身上是再恰当不过。而我们,只要有不怕困难,坚持到底的决心,也会取得最终的成功。由此,我想到了我们的学习。学习就好像是要去取得真经。在学校里,有着形形色色的人。有的像猪八戒,好吃懒做,做任何事情都马马虎虎,有的则像沙僧,诚恳老实,踏踏实实。有的像孙悟空,活灵活现,足智多谋。而唐僧则是心地善良,不愿气馁的人。若我们在学习上能个个都是唐僧,孙悟空,沙僧,有对学习的信念,那一定会取得成功。
随着年龄的增长,《西游记》带给我们不再是对神话的幻想,它令我善良,宽容,嫉恶如仇,有面对困难的勇气。感谢吴承恩,是他用他那超凡的想象力为我们编织了一个美丽的梦,一个充满离奇,曲折,梦幻的梦……
读名著的读后感2000字篇3
“杏花村馆酒旗风,水溶溶,杨残红。”弹指间,又是一年的盛夏时节,北方的天气一贯是这样,热,就热得酣畅淋漓;冷,就冷得寒风凛冽。尚记得去年的冬季,同朋友去看过一次大卫。科波菲尔的魔术表演,那精妙绝伦的演出仿若严寒中的一簇绚丽的烟火,只是一个短暂的瞬间,便可另全场为之沸腾,拍案称绝。
而今半年光载已逝,望着当空的一轮园日烈焰炎炎,找一处荫蔽的清凉,手捧一本查尔斯。狄更斯的《大卫。科波菲尔》;犹如一杯淡雅的清茶,一丝丝凉意带着恰到好处的温度驱走了心底起伏不定的躁动不安。《大卫。科波菲尔》一书中的主人翁大卫,一个从一降生到这个世界上就好像注定要遭受一番苦难。他是一个遗腹子,跟着他的母亲相依为命。单亲母亲在那样一个社会背景下总会显得孤注无援,在短短几年的光阴里由于母亲的改嫁彻底颠覆了大卫童年洁瑜无暇的幸福生活。继父的凶残贪婪,继父姐姐的冷酷无情无时无刻不折磨着大卫年少懵懂的心,然而就在阴霾笼罩的时刻却常常会出现一缕温暖的阳光保护着大卫童年中仅剩的期待与希望。身为大卫的保姆佩葛蒂,她的所作所为早已超过了一个被雇佣者的职责所在,她给他的更多的是心灵上的照料,那是一种触动灵魂的感动,是一种精神的抚慰,也许只是温柔的对着那可怜的孩子说几句贴心的话,却是挽留住了一个孩子内心险些被罪恶吞噬的美好。然而当不幸再次降临时,大卫面对的,既是一次绝望,也是一次重生。母亲病故,他不得不跟随姨婆生活,姨婆是个古怪的好人,在她的耳濡目染之下,大卫拥有了自己正确的是非观念,在她的精心培养下,大卫吃苦耐劳,勤奋学习。在密考伯房东夫妇的经历中,大卫领略到了人性最质朴的光辉。
经过种种坎坷艰辛,沉浮不定的磨难,大卫最终走向了文学的殿堂,走向了他一生的辉煌。人的一生不可能一帆风顺,王子与灰姑娘一见钟情的戏剧性场面只是童话,男女主人公相亲相爱到天荒地老只是琼瑶剧中的假象。真正的生活,如何能够一局定输赢,真正的人生,如何能够仅凭这几场因为情节需要烘托气氛而编排出的淅淅沥沥的大雨而无憾,从此幸福一生。犹且记得师父曾经告诉过我的一句话:“习文之湛,是用最朴实的语言写出最深刻的句子。”至若初年年少轻狂,并不十分明晰师父话语之意,却也没有平心静气的细细琢磨。迄今,确实有几分浅显的顿悟。作为一个作家,查尔斯。狄更斯无疑是一位文坛的魔术大师,他用自己的笔墨洋洋洒洒的抒写出一曲自强不屈的励志长曲。书中的主人公既是全文的线索,也是作者的缩影,他所记叙的并不仅仅是一个故事,更是一种生活的态度,是精神的斗争。他书中的人物恰似他手中持有的简单平凡的道具,而他,却用这世界上最平凡的造就出了最光辉的人性之美。窗下寻书细,溪边坐石平。手中的那一本《大卫。科波菲尔》翻至最后一页,身后的树上凋落一片轻盈的嫩叶,嫩叶翩翩坠落,覆上了书中最后一行的“全文完”三个字。
诚然,那故事结束了,而真正的人生,才刚刚开始。正如查尔斯在书中所贯穿的精神一般,作茧自缚,忍耐才能够蜕变;凤凰涅槃,浴火才得以重生;动心忍性,生于忧患才可以死于安乐。我将书轻轻合上,那片绿叶被夹在书的最后一页,谁说,许久以后,它不会成为一支精美的书签,停驻在结尾,抒写文章将至未至的又一个开始……
大卫出生于一个小镇上,他有着酸甜苦辣的人生。在他还没出生,他的父亲就去世了。然而,当他刚上学不久,他的母亲又去世了。他的继父狠毒地把他赶出了家门,只为继承他母亲的所有遗产。日后,他过着悲惨的生活,当他准备独自谋生时又被大人欺骗了。正当他走投无路时,突然,他想起了以前母亲曾经跟他讲过,他有一个姨婆,住在格林威治,是个非常善良、慈爱的人。于是,他将自己的外套卖了,那个好心的老板又给了他一块面包、一杯牛奶,他坐车去了格林威治。从此,姨婆让他过上了富裕美好的生活。在姨婆的帮助下,他进了一所学校上学。随着他一天天的成长,在姨婆的关爱下他渐渐的长大成人了,他通过百般努力和勤奋学会了速记法,得到了许多报酬,终于取得了很大的成功,但却还没忘记抚育他的关爱他的姨婆。科波菲尔拥有宛如少女的母亲,温柔、坚强、乐观的姨婆,还有一个美丽善良的妻子,爱妮斯格,最重要的是有一个勤奋、努力、美好的人生。我觉得大卫是一个勤奋好学、敏于观察、对朋友诚恳,有爱、对人们富有同情心的人。他小时候饱受艰辛,备受坎坷,但是他没有放弃自己的理想,顽强奋斗,最后终于功成名就,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他的这种坚持不懈、奋发向上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我打心眼里佩服他。
读名著的读后感2000字篇4
相见就是一种缘
在《西游记》中,孙悟空神通广大,法力无边,天不怕地不怕,他无疑是个大人物。但是再强大的人物,也有脆弱的时候,也需要有人去关心他。
五百年前,一块灵石吸天地之灵气,日月之精华,孕一仙胎,一日迸裂,产一石卵,石卵见风化一石猴,这就是孙悟空。孙悟空修行成仙,法力无边,大闹天宫,被如来佛祖压在五行山下,五百年间,所有朋友都远他而去,就连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也只见过他一面。百年孤独,百年春夏秋冬,他餐风饮露,好不凄苦。幸得菩萨点化,他终于迎来了取经人唐僧,唐僧解救他后,他做了唐僧的徒弟,但是在唐僧那里,他并没有得到足够的关爱和信任。后来猪八戒也是对他若即若离,甚至鼓动唐僧念《紧箍咒》,使他受尽皮肉之苦。只有沙僧,他崇拜悟空,支持悟空,可以算是他的铁粉知己。
在流沙河,沙僧被悟空收服后,他自叹不如。后来见过孙悟空的真本领后,更是打心眼里佩服这位大师兄。
起先,沙僧是怕孙悟空的,虽然他们已经成了师兄弟,但是他还是小心翼翼地跟在大师兄身后,老老实实地挑着行李,做自己份类之事。
信任交心的前提
在《西游记》第二十七回中,白骨精三次变化要吃唐僧,不用说唐僧的肉眼凡胎看不出来,就连曾经是神仙的猪八戒、沙和尚也没看出来。只有孙悟空他火眼睛睛,一眼就看出了白骨精的真身。他打死白骨精后,沙僧暗暗得佩服起大师兄。
虽然孙悟空是为了救师父才打死白骨精的,可最终还是被师父赶走了。无奈之下,孙悟空只能把师父托付给沙僧,他说:“贤弟,你是个好人,要留心防着八戒言语,途中更要仔细,倘一时有妖精拿住师父,你就说老孙是他大徒弟。西方毛怪,闻我手段,不敢伤我师父。”可见,孙悟空也是很信任沙僧的。听了大师兄的嘱托,沙僧非常感激大师兄对他的信任,他把这句话刻在了心里。他知道,大师兄走后,西天取经的道路会更加艰难。
从信任到崇拜
在营救宝象国公主百花羞的一战中,沙僧被黄袍怪抓住,捆在洞中,最后猪八戒请来孙悟空解救他们。当百花羞告诉沙僧孙悟空来救他时,他像是甘露滋心,高兴坏了,他说:“哥哥,你真是从天而降也!”
他对大师兄的感情从佩服到了崇拜。他的这种崇拜既表现在脸上,也表达在语言中。
就连唐僧也看出,沙僧对孙悟空的崇拜和信任远远超过对自己的崇拜和信任。他也知道猪八戒和悟空的关系远远不如沙僧和悟空的好。
规劝需要技巧
唐僧把悟空赶走后,六耳猕猴假装悟空,把唐僧打晕,将行李抢走。唐僧选择让沙僧去请悟空,理由是猪八戒与悟空向来关系不好,沙僧也乐意去请大师兄。平时像闷葫芦一样的沙僧,其实心里很清楚,他是一个能够明辨是非之人。找到大师兄后,他又说了一番入情入理的话:“上次的事,确实是师父不对,错怪了你,我也不好,没有及时劝解。”虽然表面上看,沙僧是在揣摩孙悟空的心里说话,实际上这也是他的真心话。好久没有听到这样懂他的知心话了,孙悟空感动不已,心里潮潮的,暖暖的,他就随沙僧去救师父了。
心中的核心永远是自己最崇拜的那个人
在沙僧心里,取经团队的核心不是师父,而是大师兄,如果没有大师兄,取经事业就难成功。在悟空被妖怪吞进肚子后,猪八戒又要散伙,散伙分行李是猪八戒每次遇到困难后的第一想法,沙僧每次都没答应,唯独这次,他也真的和猪八戒分起了行李。在他看来,大师兄“死了”,取经已无希望,纵然自己再不情愿,可又能如何呢?
在十万八千里的路途中,沙僧与孙悟空之间也有争吵、拌嘴,但是他们的关系却越来越亲密,这种关系背后,是崇拜,是信任,是依赖。
沙僧经历的痛苦,和孙悟空压在五指山下的凄苦差不多,他们的经历很相似,同是天涯沦落人,沙僧能体会到大师兄曾经受到的煎熬,也就更加关心他了。一路上,孙悟空的敢作敢当,英勇向前,让沙僧的一声“大师兄”叫得心服口服。
大师兄在前面走,沙僧只管跟在他的后面,他信任大师兄。当猪八戒动摇时,他就说:“只管跟着大哥走,终须有个到达之日。”
榜样就是动力
人生中,有了榜样,就有了前进的方向和动力。孙悟空就是沙僧的向标和灯塔。十万八千里的风风雨雨中,孙悟空和沙僧相互扶持,相互成就。最终,他们修得了正果,孙悟空被分为斗战胜佛,沙僧被分为金身罗汉。在沙僧心里,除了感恩师父外,他还感谢大师兄孙悟空。正是这位情同手足的师兄,才让他看到了希望,有了战胜困难,取得真经的信心,也正是这位师兄,才教会了他许多本领,最终修得正果。
读名著的读后感2000字篇5
最近,我读了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书中内容讲的是东汉末年,天下分崩临析,战争纷起,曹操、刘备、孙权三方势力逐渐崛起。形成魏、蜀、吴三国鼎立之势,三国逐鹿,造就了许多独具特色的人物: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忠厚义气,骁勇善战的关羽,勇猛过人,粗中有细的张飞,才华横溢,心胸狭窄的周瑜,胸怀大志、知才善任的孙权,文韬武略、为人奸诈的枭雄曹操……
其中我最敬佩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足智多谋的诸葛亮。为什么我最佩服他呢?因为他十分机智,就拿《草船借箭》那个故事来说吧
那个故事中,周瑜故意刁难诸葛亮,命他在十日之内造完十万支箭。面对这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孔明有信心的回答说不须十日,三日便可完成,并立下军令状。鲁肃十分担心。孔明却一点也不着急,他请鲁肃接二十条船给他。,每个船上都要三十个人,还要扎草人一千个,并排列在船的两侧。
两天过去了,到第三天四更时,诸葛亮突然派人来请周瑜了,说他一定要同去取箭,周瑜将信将疑地和诸葛亮一起出发了。
五更时分,船队接近曹军水寨。孔明令船只一字排开。军士擂鼓呐喊。曹军水军都督听到战鼓声和呐喊声,心想一定会有埋伏,便让万余名弓箭手在江边一字排开,向江中放箭。当稻草人上的箭插满时。诸葛亮立即吩咐士兵把船只调头迅速离开了。到了营寨,周瑜有点不相信。派人把草上的的箭数了数,的确有十万多只。从此以后,周瑜再也不为难诸葛亮了。
诸葛亮用他的才智取得了心胸狭窄的周瑜的信任。这就是我最敬佩诸葛亮的原因了。
?三国演义》是中国第一部长篇章回体历史演义的小说,以描写战争为主,反映了蜀、魏、吴三个政治集团之间的政治和军事斗争。大概分为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逐鹿、三国鼎立、三国归晋五大部分。在广阔的背景下,上演了一幕幕波澜起伏,气势磅礴的战争场面,成功刻画了近四百个人物形象,其中曹操、刘备、孙权、诸葛亮、周瑜、关羽、张飞等等人物形象脍炙人口,不以敌我叙述方式对待各方的历史描述,对后世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编者罗贯中将兵法三十六计汇融于字里行间,既有情节,也有兵法韬略。
?三国演义》中主要人物被称为“三绝”的分别是:“奸绝”——曹操,“智绝”——诸葛亮,“义绝”——关羽。
奸绝——曹操。曹操有一句话十分耐人寻味,那便是:“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由于这句话,曹操惹来了杀身之祸,若不是他运气好,早就命丧黄泉了。所以,曹操给我的启示是:做人不能太狡诈,否则会遭到报应的。
智绝——诸葛亮。要说诸葛亮才智过人,非得数草船借箭和借东风这俩件事了。从这两件事足以看出他的雄才过人。
义绝——关羽。关羽是《三国演义》这本书中最讲义气的人。他对刘备讲义气,他降汉不降曹、屯土山约三事、过五关,斩六将等等事例足证明。他对敌人也讲义气,华容道义释曹操、义释黄汉升、为曹操报恩斩颜良、诛文丑等等,可见他十分讲义气。
九岁生日的时候妈妈送我一套半白话版的四大名著。我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读完了四大名著中的《三国演义》。作者罗贯中妙笔生花以《三国志》为基础,记载了一百多年的历史,刻画了两百个多鲜活的人物形象。当我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思想在字里行间穿梭,,像身临其境一样用心去触摸那段历史。这里既有鼓角铮鸣,硝烟弥漫的战场,也有文武群臣争权夺利,有时候引人入胜的情节让人忘却了这是在述说历史,而好像是一个慈祥的老人在讲述着一个个或是美丽动听、或是激动人心的故事,深深地沉浸于故事情节,忘记了吃饭、忘记了睡觉、也忘记了这是历史。
三国演义里面刻画了一个个性格鲜明的人物形象,刘备的善良仁厚,急性子暴脾气的张飞、英勇善战的赵云、还有那个被称为:“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的曹操。最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的是深谋远虑,扭转乾坤,呼风唤雨、神机妙算、料事如神的诸葛亮啦!草船借箭,三气周瑜,借东风赤壁之战七擒孟获……一个连一个的故事让我有点热血沸腾,好像自己随着战鼓加入了他们的战争中,我自己问自己,如果我要在三国时代我会是谁?孙尚香?小乔?貂蝉……哈哈,这是一种猜测而已,生活在这个现代文明的年代里人们不可能回古代的啦!
读完《三国演义》,有趣的故事情节,回味无穷的历史典故深深打动了我。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随时都在脑海浮现。有人说:“每一本书,都象一盏奇特的灯,不过它照的不是黑夜,而是求知者的心灵。”我感觉《三国演义》也是一盏灯,一盏明亮而永不熄灭的宝莲灯,不仅照亮了我的心灵,还激发着我的斗志,《三国演义》你是我心中永不熄灭的长明灯。
读名著的读后感2000字篇6
不知他人作何想法,但是年轻时的我,是想要成为悟空一样的英雄的,这样的意愿不仅强烈,而且贯以行之,因此半生挫折起伏,骨气铮铮,且不肯磨于现实,非要秉着一股傲气,在凡尘晃荡。
也许便是因为从少年时就中了《西游记》的毒吧,想那猴子,天地生养,不知何所来,又不知何所去,然则自由自在,无拘无束,时值青春无畏之际,心中便自有一股不平气,左冲右突,贯穿天庭,以为“齐天大圣”,世间再无有可阻自己心意者。
无论妖魔也好,神仙也罢,只要不合真理的,便要举棒千钧,冷笑嘶喊:我要这天,再遮不住我眼,要这地,再埋不了我心,要这众生,都明白我意,要那诸佛,都烟消云散!
但终究,生活的现实犹如佛陀的五指山,一落五百年,教我知了天外有天,再恍惚,红尘蹉跎弹指间,四处碰壁已不再是少年。
半生再回首,倒是看到自身的困顿,除了毫无用处的骄傲,我原来和英雄二字无缘无份,毫不沾边,倒是身上的习性,却是和八戒有得一拼。
所以如今便拿了这份感悟来,与诸君分享,看看世间与我如出一辙之人,又有多少;这凡尘里,本想当那悟空的,却终究活成八戒那样子的,又有几成。
八戒最深入人心的模样,肯定就是贪吃了。连那宝贝人参果,也是被他三两下吞下肚中,到最后却是滋味都未曾尝到,当真是又好气又好笑。
那诸位可是贪吃的?以我观之,世间不贪吃的人,少之又少了。爱美食的,可谓遍布中华大地,那路边摊上狂吃小龙虾的身影里,可有你?
也许有,也许没有,但在贪吃这一点上,反正我是必中的。
说完好吃,接下来自然要讲八戒的懒做了。但若是客观地讲,八戒其实也算不上有多懒惰,因为一路西行,整天都在赶路,只是偶尔偷奸耍滑,才能得空休息一下。
而这样的心理,有没有像极了工作中的你,平时总是兢兢业业,但心里总还是对工作有些抵触的,偶尔便要偷懒一下,而且偷懒之后,还暗暗窃喜。
老实地讲,我便是这样的,对于工作和事业都不算特别努力,得过且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总是要在自己的舒适圈呆着,安全温和,不肯多踏出一步,走到冒险之地去的。
所以,我成不了悟空。
八戒又是贪花好色的,在天上做天蓬元帅的时候他就敢调戏嫦娥仙子,做了妖怪之后呢,就硬要做高老庄的女婿。及到取经路上,见了美人,往往便挪不了步,收不了心,于是就总是中计,被妖怪所欺骗。
但若是仔细分析起来,八戒在美人身上其实半点好处没捞着,还惹了一身的骚。
而在好色一事上,是男人就没什么不好承认的,连圣人孔子都说“食色性也”,更不要说我等凡人了。
当然,在这一点上,我倒是能骄傲地,盖因我对妻子,端的是忠贞不二。虽然看到美人,我也是要驻足观赏,但是贪念却是没有的。
八戒又是胆小怕事的,一有危险,又总是想逃的。对于困难,也总是避开的多,面对的少。
在这一点上,世间如此样者,不知凡几吧。所以,世间也许还是有“鼠胆英雄”的,但是如果不做梦,清醒一点的话,就能知道自己确实不是英雄的料了。
不过有必要给八戒正明的是,八戒其实倒是善良的。虽然有些小心机,小自私,贪些小便宜,但他从不主动去伤害别人,终归是善良的。
而且猪八戒的嘴特别甜,总是能把唐僧哄得开心,所以唐僧倒也是最宠他的,而悟空辛苦勤恳,开山劈水,平时却不是受宠的,只有战斗时,唐僧才能记得,要呼喊“悟空救我”。
猪八戒又是个有情义的。
他对嫦娥都要念念不忘,对高老庄也是经常心中惦记;而对唐僧又很是尊重,视为珍宝一样的吃食也是往往先递给了师父;他也从不欺负沙僧,总是好言好语的;而对于悟空,因为老是被欺负的缘故,总是要顶顶嘴,但心底却是服气的。而整个取经团队一旦有了危险,他虽然胆小害怕,却也总能硬着头皮去战斗,不会真的抛弃逃离。
所以写到这里,诸位倒是可以比对比对了,喜爱美食,偷个小懒,善良有情,又有些许小心机小自私,又不是特别肯努力上进的,是不是活脱脱的又一个你?
因此我再看《西游记》的时候,看到八戒的种种所为,有时就会想:“啊,原来我也是这样呢。”
于是对于这样的八戒,非但讨厌不起来,反而觉得真实,还有些可爱了。
最后,不得不提的是,我发现自己虽然活成了八戒的样子,但是很不幸的是,现实生活的结局却远不如八戒圆满。
猪八戒这家伙,跟着英雄孙悟空,拍着唐僧的小马屁,最后却是混了个净坛使者的身份,可谓是不愁吃喝,无忧无虑,比之我等还在红尘中挣扎奔波,确实是神仙一样的日子了。
所以,孙悟空的英雄梦,这辈子是别指望了;猪八戒的好日子,倒还可以努力努力去把它实现了。
读名著的读后感2000字篇7
?骆驼祥子》真实地描绘了北京一个人力车夫的悲惨命运。祥子来自农村,在他拉上租来的洋车以后,立志买一辆车自己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在强烈的信心的鼓舞和支持下,经过三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换来了一辆洋车。但是没有多久,军阀的乱兵抢走了他的车;迎着这一个又一个的打击,他作过挣扎,仍然执拗地想用更大的努力来实现自己梦寐以求的生活愿望。但一切都是徒然:用虎妞的积蓄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在经过多次挫折以后,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吹熄了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他丧失了对于生活任何企求和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堕落:原来那个正直善良的祥子,被生活的磨盘辗得粉碎。这个悲剧有力地揭露了旧社会把人变成鬼的罪行。
祥子是一个性格鲜明的普通车夫的形象,在他身上具有劳动人民的许多优良品质。他善良纯朴,热爱劳动,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的精神。他一贯要强和奋斗,也正是不安于卑贱的社会地位的一种表现。这是一种个体劳动者虽然卑微、却是正当的生活愿望。他的悲剧之所以能够激起读者强烈的同情,除了他的社会地位和不公平的遭遇外,这些性格特点也起了无法磨灭的作用。象这样勤俭和要强的人最后也终于变成了头等的“刺儿头”,走上了堕落的道路,就格外清楚地暴露出不合理的社会腐蚀人们心灵的罪恶。作品写道:“苦人的懒是努力而落了空的自然结果,苦人的耍刺儿含有一些公理。”又说:“人把自己从野兽中提拔出,可是到现在人还把自己的同类驱到野兽里去。祥子还在那文化之城,可是变成了走兽。一点也不是他自己的过错。”老舍正是从这样一种认识出发,怀着对于被侮辱与被损害者的深切同情,写下这个悲剧的。这就使这部作品具有激愤的控诉力量和强烈的批判精神,深深地烙上读者的心坎。
全书充满了北京地区的生活风光,不少描写点染出一幅幅色彩鲜明的北京风俗画和世态画。老舍十分熟悉作品所描写的各种人物,他用一种朴素的叙述笔调,生动的北京口语,简洁有力地写出了富有地方色彩的生活画面和具有性格特征的人物形象。在写实手法的运用和语言的凝炼上,都取得了成功。《骆驼祥子》是一部优秀的现实主义的小说。
寒假我就看了一本老舍的代表作《骆驼祥子》,讲的是一位旧北京人力车夫祥子的故事。祥子有一个理想:拥有自己的洋车。于是他凭着勤劳和坚忍省吃俭用,终于如愿以偿。然而好景不长,没多久他的洋车就被士兵抢走。但他没有灰心,靠自己的努力又买了一辆洋车。不过他实在太倒霉了,辛辛苦苦的积蓄又被洗劫一空。就这样反复了三次,祥子再也无法鼓起生活的勇气。他开始游戏生活,吃喝嫖赌,彻底堕落为城市的垃圾。
这故事是一个悲剧,彻彻底底的悲剧。一个曾经勤劳坚忍,有着自己目标的人最后却沦为了社会垃圾。从前的祥子善良淳朴,正直诚实,对生活有着像骆驼一般积极和坚韧。周围的人都是做一日和尚,敲一日钟,而祥子却不安于现状,他为了美好生活而努力,而奋斗,他宁愿冒着极大的风险去赚多一点的钱,来达到自己所想要的生活。他不断地追求,追求成功,追求幸福。然而即使是这样,也终究没有改变他最后的悲惨结局。
也许这才是现实,残酷、悲哀、无可奈何。理想和现实总是充满了矛盾,它们往往不能调和,然而它们却又同时存在。社会是现实的,它不会为了一个人的理想而改变,也不会是完美无瑕的。人们为了自己的理想不断奋斗,最终却不一定能够真正获得成功。就像祥子一样,他努力,就是为了寻求美好的生活,但是结局却是那样得悲惨。
对于骆驼祥子,我感到遗憾,感到惋惜,也感到无奈,但也感到敬佩,我佩服他从前的坚强,他的上进。然而他最终没能战胜自己,没能战胜社会,终究还是被打败了。也许是因为社会的极度黑暗,也许是因为个人的因素。不管怎样,环境对人的改变至多至少都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如果当时的社会治安好一点,祥子也许就能实现他的理想,也许就不会变成一具行尸走肉。人离不开社会,而社会又决定着人,如果无法处理好现实与理想、社会与自己的关系,很有可能就会失去原本的自我。
人是有思想的动物,应该有自己的理想和目标。但是要因人而异,因社会而异。如果总是无法实现理想,那么就有可能变成“祥子”,堕落、衰败,厌恶生活。毕竟能够一生都坚忍不拔的人是少数。追求本身就是一个不断改变的过程,然而这一过程会很复杂,人很容易失去自我,失去自我就会迷失方向,甚至堕落。
读名著的读后感2000字篇8
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可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牛虻,这个梦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能够否认你的传奇。
故事一开始是发生在比萨神学院。书中描述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必须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可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以往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终这“丑陋”的模样,然而我想,这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之故。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杯具。”
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感情与梦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杯具。亚瑟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当他进入比萨宾查大学以后,神父即比萨神学院长蒙泰尼里常常给他讲解哲学,并且和他一齐读书、学习,他们相互信任、尊重,亚瑟十分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我的关怀。
然而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亚瑟决定献身于争取民族独立这项事业。当时蒙太尼里调到罗马当了主教,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亚瑟在忏悔中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齐被捕入狱,出狱后,他得知蒙太尼里神甫不仅仅是出卖他的叛徒,更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痛苦之中。他一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这大概是整本书中最大的冲突,牛虻与他父亲蒙太尼里,这不仅仅是政治上的冲突,更是信仰上的不一。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可是是一尊用榔头就能够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仅有自我。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明白,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
蒙泰尼里是看着自我的儿子死去的,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我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能够理解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理解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向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我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仅有那个空洞的上帝。在牛虻死后,神甫也被这对与错所纠缠,他痛苦,他无奈,最终,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他是以这样一个丑陋的姿态,结束了一生。那么,蒙太尼里,你有醒悟吗当你必须应对天堂抑或地狱里的那个上帝时,他又会说什么,你还爱上帝吗还坚持自我的信仰吗你会后悔,必须会。你用儿子换了上帝,所以你永远也找不到自我心爱的儿子了……这是无可避免的冲突,无可奈何的宿命,父亲与儿子,这对本来应当站在一齐的至亲,却不得不刀枪相向,在生与死中选择,可是无论选择哪一边,都是悲伤的结局,都是无可挽回的境地。
作品在围绕这这个大冲突中,还穿插着很多小冲突,比如牛虻和他的爱人琼玛之间,那更是包含著错综复杂的矛盾,琼玛以为他是告密者,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最终,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明白他还活着,她能够释然,她能够渐渐忘记自我以往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除此之外,牛虻和琼玛之间还有政治的误会,有感情的妒忌,有吉普赛女郎的插入,有琼玛另一个追求者的失望等待等等。可是,正是因为着重重的矛盾,这一波一波的冲突,全都在在牛虻的身上集中,所以这个杯具就更加的悲怆,更加的易于产生共鸣,让人感受的更加真切。
我想,最震撼的应当是最终牛虻留给爱人琼玛的遗言吧,那也是他一生的写照——不管我是活着还是已化作亡灵回城,更觉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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