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一篇读后感,我们可以分享自己对书中人物关系演变和影响的观察和思考,写读后感让我们更加深入地思考作品中的社会背景和历史背景,更好地理解作品的意义,以下是好文档范文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狗》读后感200字最新8篇,供大家参考。
《狗》读后感200字篇1
最近我读了一本新书,书名叫作《安妮日记》
这本书的内容是一位叫安妮的女孩在1942年到1944年里写下的日记。日记里面的主 要内容是:安妮一家为了躲避迫害,就和凡、达恩家族和杜塞尔医生在“密室”里生活。
?安妮日记》是犹太少女安妮、费兰克在二战期间遗留下的一本个人日记。她真实地 记录了为躲避迫害,安妮一家和另外两个家庭在“密室”里度过的长达两年的艰难生活,同 时也记录了她对战争、人性及未来的思考……坚强、乐观的安妮虽然没有亲眼看到 战争的胜利,但她留下的日记却成为为人们深刻反思那场人类悲剧的珍贵材料。
安妮的爸爸曾经对安妮说过去多话,最让我感动的是“只要能在世界上活一天,你就 很幸福。”这句话,听了这句话后我可以感觉到安妮那时的生活十分艰难,我认为我应该好 好珍惜现在的生活,这些和以前的时候还相差好多呢。
《狗》读后感200字篇2
今天我看了《狼王梦》深有感触。
这本书讲了一匹叫紫岚的丧偶母狼在风雨之夜产下5只狼崽4只雄性,其中一只雄性狼崽在洪水中冷死了。为实现自己已故丈夫黑桑当狼王的梦想,就开始培养三只雄狼崽雄狼崽,分别是黑仔,蓝魂儿,双毛,还有一只雌性狼崽叫媚媚。雄性狼崽们个个表现优秀,却个个死于非命,媚媚到后来还抢走了紫岚的伴侣卡鲁鲁。最后紫岚为了扫清媚媚的狼崽的生存障碍成为一匹顶天立地的好狼王,与叼走黑仔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的主人公紫岚为了让狼崽们当上狼王,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一只接一只的狼崽子去,紫岚虽然伤心,但也没有放弃,直到最后一只雄狼崽双毛也死了的时候,也没有放弃,把希望寄托在了媚媚肚子里的狼崽上,紫岚这种坚持不懈,愿意为为梦想付出代价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我们应该学习紫岚坚持不懈,愿意为梦想付出代价,不怕困难的精神!
《狗》读后感200字篇3
后来,安妮被抓到了集中营,但是她依然是那样的乐观,那样的充满希望……但是,在安妮16岁生日的前3个月,她却去世了,带着绝望……不,带着那么一定点的希望走的……她的精神垮了。
爸爸的杳无音讯,妈妈的死,姐姐的突然离去,使安妮,那个因为战争和疾病而不堪一击的女孩再一次的受到打击……她在3月初,一个原本充满希望的春天,悄然离去……
战争就是一种悲剧,它会摧毁我们在生活中早已熟悉和习以为常的美好的东西。或许,在战争开始的时候,会是激动人心的,但兴奋过后,将是对和平的漫长而痛苦的等待。
《狗》读后感200字篇4
最近,我读了高尔基的《童年》,这本书生动地描写了主人公阿列克谢亚的悲惨童年。阿廖沙的父母去世了,但他的祖父脾气很坏,只有他的祖母爱他。我的祖父不太喜欢他。他的两个叔叔更恨他。在这样糟糕的环境下,他来了。事实上,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高尔基以阿廖沙为主角来描述他的童年。这使我深刻地认识到当时人们的丑陋。与我们相比,高尔基的童年是如此的悲惨!
再看看我们。我们是多么幸福。我们被父母宠坏了。每天,我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听老师讲课。当我回家的时候,我有鱼和肉等着你品尝。你要什么我就给你什么。如果有人欺负你,成年人会毫不犹豫地给那个人一个教训。但是高尔基的时间?高尔基很少有平静的一天。几乎每天都有人伤害他,虐待他,欺负他。我不明白为什么那些人做这样的事,伤害别人,对自己没有好处。这些无意义的事情值得去做吗?
《狗》读后感200字篇5
?乡土中国》我没有读之前心里就想乡土中国是一种以怎么样的形式反映出来的当时的时代背景,当我读完了《乡土中国》之后给我的答案是脑袋里出现一幅画面里面有的父亲和母亲辛勤劳动的背影和我家乡父老乡亲他们在田地里播种辛勤劳动的画面呈现在我的眼前,泪水悄悄的滑落下来打湿了我的衣服我开始想家人以及家乡的人民和山山水水了。虽然农村没有像城市那么的繁华但有宁静清新的空气有朴素人民,灿烂的微笑待人友善,他们懂得珍惜生活和努力创造财富。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给我们打开了认识中国农村的一扇大门。
有人也许以为这本书写的早了,对于现在的情况很不实用,我觉得倒不是。这本书的理论价值到现在还闪烁着光辉。至少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读过哪本社会学的著作在理论和语言上胜过这本薄薄的小书。
有人认为费孝通在这本书最主要是提出了,"礼治秩序"及其"差序格局"这两个概念。我倒是觉得他的最大成果是把乡土中国的根子挖出来了,指出来为什么我们最近百年的变迁会如此之艰难。
何为乡土中国?它的特性是什么?先生在第一篇已经很好指出来了。比如他就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当然土气不是贬义词,靠土地谋生的乡土社会很大程度是很稳定的,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他也顺便比较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习,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是信用而不是法律。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
他在谈论文字下乡的问题里面,他认为,在乡村社会很大程度上是不需要文字的,经验的传播往往是手把手的教,在一个地区住的几百年,世世代代面临的问题很大程度都是一样的,解决的办法都是一样,不需要什么理论,什么创新。当然先生在这两篇文章里面分析很多,也很深刻。
"差序格局"是费先生的独创,在书中,他打了个比方,将西洋的"团体格局"和中国的"差序格局"区分开来:西洋的社会有些像我们在田里捆柴,几根稻草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捆,几捆束成一挑,每一根柴在整个挑里都属于一定的捆、扎、把;而中国的社会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
通过这个比喻,费先生把中国传统社会的特点形象具体地表现出来了:
首先是执行私人道德。"私"的毛病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实在是一个较为严重的弊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个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物上霜"就可以显现这点。而在西洋的团体格局中,道德的观念是建立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的,团体是超于个人的存在。其次是判断标准的随机性。中国社会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会随着势力的大小而变化,对于不同的环境和人事,自然就会有不同的对待方法,我们往往讲的是攀关系,讲交情。而西洋社会将的是权,社会对每个人是公道的人对人遵守的是一样的规则,就是要互相尊重权利,而团体对个人也必须保障这些个人的权利。再次就是模糊的社会组织的界限。比如在书中提到的关于"家庭"的概念,在中国,"家庭"这词是含糊得很,可以是自己和太太,可以是加上孩子,还可以是加上其他的伯叔侄子之类的。而在西洋社会,"家庭"就是指他以及妻子,未成年的孩子,明确得很。最后就是社会结构的层次化。中国的传统社会向来就是阶级社会,上下级关系的明确规定,使得社会层次分明,乡土中国的社会网络是由等级差别的。而在团体格局中,人是平等的,是被一视同仁的。
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在向工业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城市化的过程中受到了很大的冲击。礼治秩序的全面打破,血缘和地缘的分离,剧烈的社会变迁,使得人们不再圈定在一定的范围内,而是更加迅速地流动,这就导致了更多的乡土本色被花花世界所淹没。
当然,中国的本质还是乡土的,即使她从"农业大国"到"工业大国"。中国人骨子里的私德是不会一下子消失的,却反而有一种加重的趋势,社会上盛行的"各走各路"的风气使得这个社会更加地冷漠。中国的五千年文化是孕育于农业文明中的,中国人身上的"泥土味"是不会失去它的香气的,所以老有一些"城市人"在那里鄙视"乡下人",那就有点可笑了。
以上是本人看完《乡土中国》后的一些想法,其实看完《乡土中国》之后有许多的感想,但又不足以成文,所以只将能成文者呈现出来了。
《狗》读后感200字篇6
祥子,是老舍笔下的一位人物,是《骆驼祥子》里面的主人公。
这本书写出了旧中国当时的社会风貌,充满了腐败的气息。祥子是一个对未来充满了希望的洋车夫,但之后他遇到的种。种事件,都正在慢慢的吞噬他原本的性格和他的人品。
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社会的好坏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还有,梦想不是靠幻想才能完成的。理想与现实总有差别,而为一能够把它俩缩小差距的`办法就是坚持。其实,祥子的失败并不全怪社会,还有他自己没有坚持,如果他坚持了,事情就不会变成这样。但是,任何事情都不会有如果。所以,人们必须要作出种。种决定,要做到不后悔。
人的心中都会有一个目标,而过程中的困难会干扰,人很容易失去自我,失去自我就会迷失方向,甚至堕落
《狗》读后感200字篇7
一个母狼在很艰难的情况下生了五个孩子,一个母的四个公的。母狼要把它们带回山洞,结果它们都饿了,母亲只好把最小的狼吃了。看到这我就很难受,觉得再饿也不能吃孩子啊!这点我们人就很好,没有那么可怕的战争。
接着母亲特别偏心给老大吃的最多,最小的最少。我觉得我们家就很好,因为我是独生子。
但是老大不小心被老鹰叼走了,母亲只好把好东西给老二和女儿,老三又被冷落了。就这样老二变得很强。母亲带着它去挑战狼王,可狼王更厉害,把老二打死了。
母亲只好培育老三,可老三一直被冷落,啥都干不成了。所以母亲只好用不让它吃吃的来让它奴性爆发,并且,找到了水,母亲就跳进去洗澡,把水都弄脏了。老三忍无可忍,总算奴性爆发,直接把母亲的腿摔断了。之后母亲给它吃得很多,老三长得越来越壮。可我和母亲都没想到,它当时把狼王扑倒,但狼王发出有狼王气质的一叫,老三服了,还是因为它心中留的奴性。
狼王梦确实是一个梦啊!
《狗》读后感200字篇8
一切伟大,都有一个微不足道的开始,生命的辉煌,拒绝的不是平凡而是平庸,在平凡的世界中,我们体味生活的变化。
在路遥创作的《平凡的世界》中,所有的人都在时光的流逝中发生了改变,他们纷纷从原有的生活方式走向了新生活,他们虽然平凡无比,但仍旧热爱生活。
在《平凡的世界》中,我最钦佩和喜欢的人物是少平,他虽然平凡渺小,在其他人眼中是那么的平庸,那么的低贱,但他在我的眼里,他有着属于他独特的美丽。中学时,热爱读书的他坚信依靠知识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再后来,他选择进城打工,尽管一开始的工作是那么艰辛,但他还是没有轻言放弃,依旧坚持着。尽管他的脊背被沉重的石块磨烂,他还是迎难而上,直面生活所给予的一切,他的努力与坚持没有白费。他从一个揽工汉开始慢慢积累,最终获得成功的机会成为了一名煤矿工人。
平凡无比的他用行动证明了自己,他虽然在平凡的岗位中默默无闻,但他在平凡中成就伟大,平凡的他用自己的努力改变了自己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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